《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10

太玄部 卷 10 / 15 25,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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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入於经,以成其疾。 血络满者,刺按出之,则恶色之血,不得入於经脉。 帝曰:善。形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腹胀泾没不利,不足则四支不用。 脾之藏也。《针经》曰:脾气虚则四支不用,五藏不安;实则腹胀泾波不利。泾,大便。波,小便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泾作经,女人月经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肌肉蠕动,命日微风。 邪薄肉分,卫气不通,阳气内鼓,故肉蠕动。○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蠕作溢,《太素》作濡。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写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 并谓之经络。 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取分肉问,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得复,邪气乃索。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而充皮肤,肥胜理而司开阖,故肉蠕动即取分肉问,但开肉分以出其邪,故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复旧而邪气尽。索,散尽也。 帝曰:善。志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腹胀飧泄,不足则厥。 肾之藏也。《针经》曰:肾藏精,精含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胀,谓胀起。厥,谓逆行上冲也。足少阴脉下行,令气不足,故随冲脉逆行而上冲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骨节有动。 肾合骨,故骨有邪薄,则骨节院动,或骨节之中,如有物鼓动之也。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写然筋血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云:写然筋血者,出其血。杨上善云:然筋,当是然谷下筋。再详诸处引然谷者,多云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误作筋字。 不足则补其复溜。 然,谓然谷,足少阴荣也,在内踝之前大骨之下陷者中,血络盛则泄之,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复溜,足少阴经也,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 帝曰:刺未并奈何?岐伯曰:即取之,无中其经,邪所乃能立虚。 不求穴俞,而直取居邪之处,故云即取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邪所作以去其邪。 帝曰:善。余已闻虚实之形,不知其何以生。岐伯曰:气血以并,阴阳相倾,气乱於卫,血逆於经,血气离居,一实一虚。 卫行脉外,故气乱於卫,血行经内,故血逆於经,血气不和,故一虚一实。 血并於阴,气并於阳,故为惊狂。 气并於阳,则阳气外盛,故为惊狂。 血并於阳,气并於阴,乃为艮中。 气并於阴,则阳气内盛,故为热中。贝,热也。 血并於上,气并於下,心烦惋善怒。血并於下,气并於上,乱而喜忘。 上,谓鬲上。下,谓鬲下。 帝曰:血并於阴,气并於阳,如是血气离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岐伯曰: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 泣,谓如雪在水中,凝住而不行去也。 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 气并於血则血少,故血虚,血并於气则气少,故气虚。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今夫子乃言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是无实乎?岐伯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气并於血则血无,血并於气则气无。故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今血与气相失,故为虚焉。 气并於血,则血失其气,血并於气,则气失其血,故日血与气相失。 络之与孙脉俱输於经,血与气并,则为实焉。血之与气并走於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帝曰:实者何道从来?虚者何道从去?虚实之要,愿闻其故。岐伯曰:夫阴与阳皆有俞会,阳注於阴,阴满之外,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日平人。 平人,谓平和之人。 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阴,或生於阳。其生於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於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帝曰:风雨之伤人奈何?岐伯曰:风雨之伤人也,先客於皮肤,传入於孙脉,孙脉满则传入於络脉,络脉满则输於大经脉,血气与邪并客於分胜之问,其脉坚大,故曰实,实者外坚充满,不可按之,按之则痛。帝曰:寒湿之伤人奈何?岐伯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甲乙经》及《太素》云皮肤收,无不字。 肌肉坚紧,荣血泣,卫气去,故日虚。虚者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聂,谓聂皱。辟,谓辟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摄辟,《太素》作摄辟。 帝曰:善。阴之生实奈何? 实,谓邪气盛也。 岐伯曰: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之,故日实矣。 新校正云:按《经》云: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疑剩喜字。 帝曰:阴之生虚奈何? 虚,谓精气夺也。 岐伯曰:喜则气下,悲则气消,消则脉虚空;因寒饮食,寒气黑满,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动藏。 则血泣气去,故日虚矣。帝曰:经言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余已闻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经言,谓上古经言也。 岐伯曰:阳受气於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问,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於外,故寒栗。 栗,谓振栗也。 帝曰:阴虚生内4热奈何?岐伯曰: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院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下焦不通。 胃气热,热气黑胸中,故内热。 甚用其力,致劳倦也。贵役不食,故谷气不盛也。 帝曰:阳盛生外热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胜理闭塞,玄府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玄府二字。 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 外伤寒毒,内薄诸阳,寒外盛则皮肤收,皮肤收则胜理密,故卫气蓄聚,无所流行矣。寒气外薄,阳气内争,积火内翻,故生外热也。 帝曰:阴盛生内寒奈何?岐伯曰:厥气上逆,寒气积於胸中而不写,不写则温气去,寒独留,则血凝泣,凝则脉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胜理不通。 其脉盛大以涩,故中寒。 温气,谓阳气也。阴逆内满,则阳气去於皮外也。 帝曰:阴与阳并,血气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经隧,取血於营,取气於卫,用形哉,因四时多少高下。 营主血,阴气也。卫主气,阳气也。夫行针之道,叉先知形之长短,骨之广狭,循《三备》法通计身形,以施分寸,故日用形也。四时多少高下,具在下篇。 帝曰:血气以并,病形以成,阴阳相倾,补写奈何?岐伯曰:写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谓大写,必切而出,大气乃屈。 言欲开其穴,而泄其气也。切,谓急也,言急出其针也。《针经论5》曰: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也。大气,谓大邪气也。屈,谓退屈也。 帝曰:补虚奈何?岐伯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出针入,针空四塞,精无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气候时,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动无后时。莫病,谓无病也。缪刺者,刺络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痛在於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 巨刺者。刺经豚。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必谨察其九候,针道备矣。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六竟 1同:顾本作『通』。 2伏:原作『代』,据顾本改。 3外:原作『水』,据王注改。 4内:原作『日』,据顾本改。 5针经论:顾本作『针解篇』。 6也:顾本作『脉』。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缪刺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缪刺,未得其意,何谓缪刺? 缪刺,言所刺之穴,应用如纰缪纲纪也。 岐伯对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孙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络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经脉,内连五藏,散於肠胃,阴阳俱感,五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於五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於经,流溢於大络,而生奇病也。 病在血络,是谓奇邪。○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大络,十五络也。 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於经俞,命日缪刺。 四末,谓四支也。 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与巨刺何以别之?岐伯曰:邪客於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病易且移。 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 先病者,谓彼痛未止,而此先病以承之。 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日缪刺。 络,谓正经之傍支,非正别也,亦兼公孙、飞扬等之别络也。○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非正别也,按本论邪客足太阴络,令人腰痛注引从牌合阳明,上络哑,贯舌中乃太阴之正也,亦是兼脉之正,安得谓之非正别也。 帝曰:愿闻缪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 以其络之别者,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走於心包,故邪客之,则病如是。 无积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已。 然骨之前,然谷穴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阴荣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此多见血,令人立饥欲食。 不已,左取右,右取左, 言痛在左,取之右,痛在右,取之左,余如此例。 病新发者,取五日已。 素有此病而新发,先刺之五日,乃愈1已。 邪客於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烦,臂外廉痛,手不及头, 以其脉循手表出臂外,上肩入缺盆,布擅中,散络心包;其支者,从膻中上出缺盆上项,又心主其舌,故病如是。 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 谓关冲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手皆刺之,故言各一痏。痏,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 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数日已。 邪客於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 以其络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五寸,别走少阳,其支别者,循经上睪结於茎,故令人卒疝暴痛。睪,阴九也。 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 谓大敦穴,足大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厥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 以其经之正者,从脑出别下项;支别者,从膊内左右别下。又其络自足2上行,循背上头。故头项肩痛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其支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王氏云经之正者,正当作支。 刺足小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立已。 谓至阴穴,太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已,刺外踝下三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谓金门穴,足太阳邮也,在外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邪客於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息而支胱,胸中热, 以其经自肩端入缺盆,络脉,其支别者,从缺盆中直而上颈,故病如是。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谓商阳穴,手阳明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商阳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於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刺其踝后,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是人手之本节踝也。 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为数,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随日数也。月半已前谓之生,月半以后谓之死,亏满而异也。 邪客於足阳娇之脉,令人目痛从内毗始, 以其脉起於足,上行至头而属目内毗,故病令人目痛从内毗始也。何以明之?《八十一难经》曰:阳踏脉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针经》曰:阴跻脉入鼾属目内毗,合於太阳阳踏而上行。寻此则至於目内毗也。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 谓申脉穴,阳踏之所生也,在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外踝下五分。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人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 此少阴之络也。○新校正云:详血脉出血,脉字疑是络字。 刺足驸上动脉。 谓冲阳穴,胃之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主腹大不嗜食。以腹胀满,故取之。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见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谓大敦穴,厥阴之井也。 善悲惊不乐,刺如右方。 善悲惊不乐,亦如上法刺之。 邪客於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音, 以其经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又其络支别者,入耳会於宗脉,故病令人耳聋时不闻声者。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立闻。 亦同前商阳穴。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 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刺可入3一分,留三呼,灸可三壮4。古经脱简,无络可寻。恐是刺小指爪甲,与肉交者也。何以言之?下文云,手少阴络会於耳中也。若小指之端,是谓少冲,手少阴之井,刺可入一分,留一呼,灸者可一壮。○新校正云:按王氏云恐是小指爪甲上少冲穴,按《甲乙经》: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咙,出耳后,合5少阳完骨之下。 如是则安得不刺中冲,而疑为少冲也。 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 不时闻者,络气已绝,故不可刺。 耳中生风者,亦刺之如此数。左刺右,右刺左。 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而刺之,以月死生为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痏数,针过其日数则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写,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之如法。 言所以约月死生为数者何?以随气之盛衰也。 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渐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瘠,渐少之。 如是刺之,则无过数,无不及也。 邪客於足阳明之经,令人凯钮上齿寒, 以其脉起於鼻交类中,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康,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故病令人凯蛆上齿寒也。复以其脉左右交於面部,故举经脉之病,以明缪处之类,故下文云:○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与《甲乙经》阳明之经作阳明之络。 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中当为大,亦传写中大之误也。据《灵枢经》、《孔穴图经》中指次指爪甲上无穴,当言刺大指次指爪甲上,乃厉兑穴,阳明之井,不当更有次指二字也。厉兑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足中指爪甲上,无次指二字。盖以大指次指为中指,义与王注同。下文云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亦谓此穴也。厉兑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於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以其脉支别者从目兑毗下大迎,合手少阳於颁,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鬲络肝属6胆循胁,故令人胁痛,咳而汗出。(颌,之六切。) 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 谓窍阴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窍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饮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复刺如法。邪客於足少阴之络,令人嗑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贲上, 以其经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又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侠舌本,故病令人哑乾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贵上也。贵,谓气奔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以贵上为气奔者非,按《难经》胃为贵门。杨操云:贵,鬲也。是气上走鬲上也。经既云气上走,安得更以贵为奔上之解7□ 刺足下中央之脉各三瘠,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谓涌泉穴,少阴之井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蜷指宛宛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哑中肿,不能内唾,时不能出唾者,刺8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亦足少阴之络也,以其络并大经9喉咙,故尔刺之。此二十九字,本错简入(【在邪客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前,今迁於此。○新校正云:详王注以其络并大经循喉咙差互。按《甲乙经》足少阴之络,并经上走心包少阴之经,循喉咙。今王氏之注,经与络交互,当以《甲乙经》为正也。 邪客於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纱,不可以仰息, 足太阴之络,从□合阳明,上贯尸骨中,与厥阴少阳结於下髅,而循尸骨内入腹,上络哑贯舌10中,故腰痛则引少腹,控於炒中也。炒,谓季胁下之空软处也。受邪气则络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刺腰痛篇》中无息字。○新校正云:详王注云足太阴之络,按《甲乙经》乃太阴之正,非络也。王氏谓之络者,未详其旨。 刺腰尻之解,两肿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为疮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问曰解,当中有腰俞,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气府论》注作二分,《刺热论》注作二分,《水穴篇》注作二分,《热穴篇》注作三11寸,《甲乙经》作二寸。○留七呼,注12与经同。《中诰孔穴经》云:左取右,右取左,穴当中,不应尔也。次腰下侠尸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髅注与经同,是足太阴厥阴少阳所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肿,谓两解肿也。腰俞髁伸,皆当取之也。○新校正云:按此邪客足太阴之络,并刺法一项,已见《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详,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别按全元起本旧无此三字,王氏颇知腰俞无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旧无。 邪客於足太阳之络,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 以其经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肿,合蝈中,故病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引胁而痛下,更云内引心而痛。 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脊,疾按之应手如痛,刺之傍三痏,立已。 从项始数脊椎者,谓从大椎数之,至第二椎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内循脊两傍,按之有痛应手,则邪客之处也,随痛应手深浅,即而刺之。邪客在脊骨两傍,故言刺之傍也。 邪客於足少阳之络,令人留於枢中痛,□不可举, 以其经出气街,绕髦际,横入髀厌中,故痛令人留於髀枢,后痛解不可举。枢,谓□枢。 刺枢中以毫针,寒则久留针,以月死生为数,立已。 □枢之后,则环姚穴也,正在牌枢后,故言刺□枢后也。环姚者,足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13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毫针者,第七针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环跳在胖枢中,《气穴论》云:在两髀厌分中,此经云刺枢中,而王氏以谓□枢之后者,误也。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则缪刺之。 正言也。经不病则邪在络,故缪刺之。若经所过有病,是则经病,不当缪刺矣。 耳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 手阳明,谓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叶者也,是谓商阳。据《中诰孔穴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合谷、阳溪、偏历四穴,并主耳聋。今经所指,谓前商阳,不谓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脉,手阳明脉,正当听会之分,刺14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齿齲,刺手阳明。不已,刺其脉入齿中者,立已。 据《甲乙》、《流15注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二问、三问、合谷、阳溪、偏历、温留七穴,并主齿痛。手阳明脉贯颊入下齿中,足阳明脉循鼻外入上齿中也。(齲,丘禹切。) 邪客於五藏之问,其病也,脉引而痛,时来时止,视其病,缪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视其脉,出其血,问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脉者、则刺之如此数。 缪传引上齿,齿唇寒痛,视其手背脉血者去之, 若病缪传而引上齿,齿唇寒痛者,刺手背阳明络也。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瘠,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瘠,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谓第二指厉兑穴也。手大指次指,谓商阳穴,手阳明井也。《针经》曰:齿痛不恶清饮,取足阳明。恶清饮,取手阳明。○新校正云:详前文邪客足阳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误剩次指二字,当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於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络皆会於耳中,上络左角, 手少阴,真心脉。足少阴,肾脉。手太阴,肺脉。足太阴,脾脉。足阳明,胃脉。此五络皆会於耳中,而出络左额角也。 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问而如死尸,身脉犹如常人而动也。然阴气盛於上,则下气重16上而邪气逆,邪气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五络闭结而不通,故其状若尸也。以是从厥而生,故或日尸厥。 刺其足大指内侧爪甲上,去端如韭叶, 谓隐白穴,足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后刺足心, 谓涌泉穴,足少阴之井也,刺同前取涌泉穴法。 后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瘠, 谓第二指足阳明之井也,刺同前取厉兑穴法。 后刺手大指内侧,去端如韭叶, 谓少商穴,手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后刺手心主, 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刺手心主,详此五络之数,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络。未会王冰相随注之,不为明辨之旨也。 少阴锐骨之端各一瘠,立已。 谓神门穴,在掌后锐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阴之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17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不已,以竹管吹其两耳, 言使气入耳中,内助五络,令气复通也。当内管入耳,以手密厚之,勿令气泄,而极吹之,气蹙然,后络脉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隐居云:吹其左耳极三度,复吹其右耳三度也。 鬓其左角之发方一寸墦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已。 左角之发,是五络血之余,故衅之。墦治,饮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药,势又炎上而内走於心,心主脉,故以美酒服之。(鬓,音易。) 凡刺之数,先视其经脉,切而从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 四时刺逆从论篇 厥阴有余病阴痹, 痹,谓痛也。阴,谓寒也。有余,谓厥阴气盛满。故阴发於外,而为寒痹。○新校正云:详王氏以痹为痛,未通。 不足病生热痹。 阴不足,则阳有余,故为热痹。 滑则病狐疝风,涩则病少腹积气。 厥阴脉循股阴入髦中,环阴器抵少腹,又其络支别者,循经上睪结於茎,故为狐疝少腹积气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与狐同,故曰孤18疝。一日狐疝,谓三焦孤府为疝,故日孤疝。 少阴有余病皮痹隐斡,不足病肺痹。 肾水逆连於肺母故也。足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有余病皮痹隐秒,不足病肺痹也。 滑则病肺风疝,涩则病积没血。 以其正经入肺贯肾络膀胱,故为肺疝及积波血也。 太阴有余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19。 脾主肉,故如是。 滑则病脾风疝,涩则病积心腹时满。 太阴之脉入腹属脾络胃,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故为脾疝心腹时满也。 阳明有余病脉痹,身时热,不足病心痹。 胃有余则上归於心,不足则心下痹,故为是。 滑则病心风疝,涩则病积时善惊。 心主之脉起於胸中,出属心包,下鬲,历络三焦,故为心疝时善惊。 太阳有余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肾痹。 太阳与少阴为表裹,故有余不足皆病归於肾也。 滑则病肾风疝,涩则病积善时巅疾。 太阳之脉交於巅上,入络脑,下循膂络肾,故为肾风及巅病也。 少阳有余病筋痹胁满,不足病肝痹。 少阳与厥阴为表裹,故病归於肝。 滑则病肝风疝,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 肝主筋,故时筋急。厥阴之脉上出额,与督脉会於巅,其支别者,从目系下颊裹,故目痛。 是故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中。 帝曰:余愿闻其故。岐伯曰:春者,天气始开,地气始泄,冻解冰释,水行经通,故人气在脉。夏者,经满气溢,入孙络受血,皮肤充实。长夏者,经络皆盛,内溢肌中。秋者,天气始收,胜理闭塞,皮肤引急。 引,谓牵引以缩急也。 冬者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於五藏。是故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辟除其邪,除其邪则乱气不生。 得气而调,故不乱。 帝曰:逆四时而生乱气奈何?岐伯曰:春刺络脉,血气外溢,令人少气; 血气溢於外,则中不足,故少气。○新校正云:按自春刺络脉至令人目不明,与《诊要经终论》义同文异,彼注甚详於此,彼分四时,此分五时,然此有长夏刺肌肉之分,而逐时各阙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肤之分也。 春刺肌肉,血气环逆,令人上气; 血逆气上,故上气。○新校正云:按经阙春刺秋分。 春刺筋骨,血气内着,令人腹胀。 内着不散故胀。 夏刺经脉,血气乃竭,令人解传; 血气竭少,故解仿然不可名之也。解传,谓寒不寒,热不热,壮不壮,弱不弱,故不可名之也。 夏刺肌肉,血气内却,令人善恐; 却,闭也。血气内闭,则阳气不通,故善恐。 夏刺筋骨,血气上逆,令人善怒。 血气上逆,则怒气相应,故善怒。○新校正云:按经阙夏刺秋分。 秋刺经脉,血气上逆,令人善忘; 血气上逆,满於肺中,故善忘。 秋刺络脉,气不外行, 新校正云:按别本作血气不行○全元起本作气不卫外,太素同。 令人卧不欲动; 以虚甚故。○新校正云:按经阙秋刺长夏分。 秋刺筋骨,血气内散,令人寒栗。 血气内散,则中气虚,故寒栗。 冬刺经脉,血气皆脱,令人目不明; 以血气无所营故也。 冬刺络脉,内气外泄,留为大痹;冬刺肌肉,阳气竭绝,令人善忘。 阳气不壮,至春而竭,故善忘。○新校正云:按经阙冬刺秋分 凡此四时刺者,大逆之病,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六经之病。 不可不从也。反之一则生乱气相淫病焉。 淫,不次也.不次而行,如浸淫相染而生病也。 故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生,以从为逆,正气内乱,与精相薄,必审九候,正气不乱,精气不转! 不转,谓不逆转也。 帝曰:善。刺五藏,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诊要经终论》曰:中心者环死。《刺禁论》曰: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 《诊要经终论》阙而不论。《刺禁论》曰;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语作欠。 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诊要经终论》曰:中肺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中肾六日死,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三日死20。 其动为吞。 《诊要经终论》曰:中脾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吞。然此三论,皆岐伯之言,而死日动变不同,传之误也。 刺伤人五藏皴必死,其动则依其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 变,谓气动变也。中心下至此,并为逆从,重文也。 标本病传论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论篇》前。 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前复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故日有其在摔而求之於标,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标,有其在标而一求乞计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 得病之情,知治大体,则逆从皆可,施铃中焉。 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 道不撰惑,识断深明,则无问於人,正行皆当。 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识犹褊浅,道朱高深,举且见违,故行多妄。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着之至也。言别阴阳,知逆顺,法明着,见精微,观其所举则小,寻其所利则大,以斯明着,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贯多,举浅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圣人之道,孰能至於是耶?故学之者,犹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 虽事极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浅近,而悉贯之。然标本之道,虽易可为言,而世人识见无能及者。 治反为逆,治得为从。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同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 本先病,标后病,铃馑察之。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 本而标之,谓有先病复有后病也。以其有余,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也。标而本之,谓先发轻微缓者,后发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标,后治其本也。 谨察问甚,以意调之, 问,谓多也。甚,谓少也。多,谓多形证而轻易。少,谓少形证而重难21也。以意调之,调审量标本不足有余,非谓拾法而以意妄为调之也。 问者并行,甚者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并,谓他脉共受邪气而合病也。独,为一经受病而无异气相参也。并甚则相传,传急则亦死。 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 藏真通於心,故心先痛。 一日而咳, 心火胜金,传於肺也。肺在变动为咳故尔。 三日胁支痛, 肺金胜木,传於肝也。以其豚循胁肋故如是。 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 肝木胜土,传於脾也。脾性安镇,木气乘之,故闭塞不通,身痛体重。 三日不已死。 以胜相伐,唯弱是从,五藏四伤,岂其能久,故为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 谓正子午之时也。或言冬夏有异,非也。昼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大气入藏,病先发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经》曰:病先发於心,心痛,一日之肺而咳,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闭塞不通,身病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详《素问》言其病,《灵枢》言其藏,《甲乙经》及并《素问》、《灵枢》二经之文,而病与藏兼举之。 肺病喘咳, 藏真高於肺而主息,故喘咳。 三日而胁支满痛, 肺传於肝。 一日身重体痛, 肝传於脾。 五日而胀, 自传於府。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孟冬之中,日入於申之八刻二分。仲冬之中,日入於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於申,与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於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於寅之七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於寅,与孟月等也。 肝病头目眩,胁支满, 藏真散於肝,脉内连目胁,故如是。 三日体重身痛, 肝传於肺。 五日而胀, 自传於府。 三日腰脊少腹痛,经酸, 谓胃传於肾。以其脉起於足,循端内出胭内康,上股内后康,贯脊属肾络膀胱,故如是也。腰为肾之府,故腰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日中。 夏早食。 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谓早於食时,则卯正之时也。 脾病身痛体重, 藏真濡於脾,而主肌肉故尔。 一日而胀, 自传於府。 二日少腹腰脊痛,经酸, 胃传於肾。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及之胎也。(胎,音吕。)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谓申后二十五刻。晏食,谓寅后二十五刻。 肾病少腹腰脊痛,腑酸, 藏真下於肾,故如是。 三日背胎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之胎膀胱,是自传於府,及之胎也。 三日腹胀, 膀胱传於22小肠。○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23:三日上之心,心胀。 三日两胁支痛, 府传於藏。○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三日之小肠,三日上之心。今云两胁支痛,是小肠府传心藏而发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哺。 大晨,谓寅后九刻大明之时也。晏哺,谓申后九刻向昏之时也。 胃病胀满, 以其脉循腹,故如是。 五日少腹腰脊痛,腑酸, 胃传於肾。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及之胎也。 五日身体重, 膀胱水府传於脾也。○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及《甲乙经》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传心,为相胜而身体重,今王氏言传脾者误也。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后,夏日跌。 夜半后,谓子后八刻丑正时也。日映,谓午后八刻未正时也。映,徒结切。 膀胱病小便闭, 以其为津液之府,故尔。 五日少腹胀,腰脊痛,腑酸, 自归於藏。 一日腹胀, 肾复传於小肠。 一日身体痛, 小肠传於脾。○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公..一日上之心。是府传於藏也。《甲乙经》作之脾,与王注同。 二日不已死。冬鸡呜,夏下哺。 鸡呜,谓早鸡呜,丑正之分也。下哺,谓日下於哺时,申之后五刻也。 诸病以次是24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 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缓传者,有急传者,缓者或一岁二岁三岁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则此类也。寻此病传之法,皆五行之气,考其日数,理不相应。夫以五行为纪,以不胜之数传於所胜者,谓火传於金,当云一日,金传於木当云二日,木传於。土当云四日,土传於水当云三日,水传於火当云五日也。若以己胜之数传於不胜者,则木三日传於土,土五日传於水,水一日传於火,火二日传於金,金四日传於木,经之传日,似法三阴三阳之气。《玉机真藏论》曰:五藏相通,移阶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传而当死。此与同也。虽尔,犹当临病详视日数,方悉是非。 间一藏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止字。 及至三四藏者,乃可刺也。 问一藏止者,谓隔过前一藏而不更传也。则谓木传土,土传水,水传火,火传金,金传木而止,皆问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谓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诸至三藏者,皆是其己不胜之气也。至四藏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胜则不能为害,於彼所生则父子无克伐之期,气顺以行,故刺之可矣。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竟 1愈:顾本作『尽』。 2足:原作『从』,据顾本改。 3入:顾本『入』下有『同身寸之』四字。下同。 4灸可三壮:顾本作『若灸者可灸三壮』。下同。 5合:原脱,据顾本补。 6属:原脱,据顾本补。 7解:顾本『解』下有『邪』字。 8刺:疑『刺』上脱『缪』字。 9经:据王注『经』下疑脱『循』字。 10舌:原作『肩』,据顾本改。 11三:顾本作『二』。 12注:顾本作『主』。下同。 13二:顾本作『二十』。 14刺:原脱,据顾本补。 15流:原作『经』,据顾本改。 16重:顾本作『黑』。 17七:顾本作『三』。 18孤:原作『狐』,据顾本改。下同。 19痹:原脱,据顾本补。 20死:原脱,据顾本补。 21难:原作『中』,据顾本改。 22於:原脱,据顾本补。 23一万:原脱,据顾本补。 24是:『是』字疑衍。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八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天元纪大论篇 黄帝问曰: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藏化五气,以生喜怒思忧恐。 御,谓临御。化,谓生化也。天真之气无所不周,气象虽殊,参应一也。○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云喜怒悲忧恐,二论不同者,思者脾也,四藏皆受成焉,悲者胜怒也,二论所以互相成也。 论言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余已知之矣,愿闻其与三阴三阳之候奈何合之? 论,谓《六节藏象论》也。运,谓五行应天之五运,各周三百六十五日而为纪者也。故日终期之日,周而复始也。以六合五,数未参同,故问之也。 鬼臾区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也。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 道,谓化生之道。纲纪,谓生长化成收藏之纲纪也。父母,谓万物形之先也。本始,谓生杀皆因而有之也。夫有形禀气而不为五运阴阳之所摄者,未之有也。所以造化不极,能为万物生化之元始者,何也?以其是神明之府故也。然合散不测,生化无穷,非以五运为无能尔也。○新校正云:详阴阳者至神明之府也与《阴与应象大论》同,而两论之注颇异耳。 故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谓之圣。 所谓化变1圣神之道也。化,施化也。变,散易也。神,无期也。圣,无思也。气之施化故日生,气之散易故日极,无期弃侯故日神,无思测量故日圣。由化与变,故万物无能逃五运阴阳,由圣与神,故众妙无能出幽玄之理。深乎妙用,不可得而称之。○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论》云:物之生从於化,物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薄,成败之所由也。又《五常政大论》云:气始而生化,气散而有形,气布而蕃育,气终而象变,其致一也。 夫变化之为用也, 应万化之用也。 在天为玄, 玄,远也。天道玄远,变化无穷。《传》曰:天道远,人道迩。 在人为道, 道,谓妙用之道也。经衍政化,非道不成。 在地为化, 化,谓生化也。生万物者也,非土气孕育,则形质不成。 化生五味, 金石草木,根叶华实,酸苦甘淡辛咸,皆化气所生2随时而有。 道生智, 智通妙用,唯道所生。 玄生神。 玄远幽深,故生神也。神之为用,触遇玄通,契物化成,无不应也。 神,在天为风, 风者教之始,天之使也,天之号令也。 在地为木; 束方之化。 在天为热, 应火为用。 在地为火; 南方之化。 在天为湿, 应土为用。 在地为土; 中央之化。 在天为燥, 应金为用。 在地为金; 西方之化。 在天为寒, 应水为用。 在地为水。 北方之化。神之为用,如上五化。木为风所生,火为热所炽,金为燥所发,水为寒所资,土为湿所全,盖初因而成立也。虽初因之以化成,卒因之以败散尔。岂五行之独有是哉,几因所因而成立者,悉因所因而散落尔。○新校正云:详在天为玄至此,与《阴阳应象大论》及《五运行大论》文重,注颇异。 故在天为气,在地成形, 气,谓风热湿燥寒。形,谓木火土金水。 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 此造化生成之大纪。 然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 天覆地载,上下相临,万物化生,无遗略也。由是故万物自生自长,自化自成,自盈自虚,自复自变也。夫变者何?谓生之气极本而更始化也。孔子曰:曲成万物而不遗。 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 天有六气御下,地有五行奉上。当岁者为上,主司天。承岁者为下,主司地。不当岁者,二气居右,北行转之,二气居左,南行转之。金木水火运,北面正之,常左为右,右为左,则左者南行,右者北行而反也。○新校正云:详上下左右之说,义具《五运行大论》中。 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征,信也,验也。兆,先也。以水火之寒热,彰信阴阳之先兆也。 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 木主发生应春,春为生化之始。金主收敛应秋,秋为成实之终。终始不息,其化常行,故万物生长化成收藏自久。○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左右者,阴阳之道路;水火者,阴阳之征兆;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与此论相出入也。 气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损益彰矣。 气有多少,谓天之阴阳三等,多少不同秩也。形有盛衰,谓五运之气,有太过不及也。由是少多盛衰,天地相召,而阴阳损益昭然彰着可见也。○新校正云:详阴阳三等之义,具下文注中。 帝曰:愿闻五运之主时也何如? 时,四时也。 鬼臾区曰:五气运行,各终期日,非独主时也。 一运之日,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乃易之,非主一时当其王相囚死而为绝法也,气交之内迢然而别有之也。 帝曰:请闻其所谓也。鬼臾区曰:臣积考《太始天元册》文曰: 《天元册》,所以记天真元气运行之纪也。自神农之世,鬼突区十世祖始,诵而行之,此太古占侯灵文。洎乎伏羲之时,已钨诸玉版,命曰《册文》。太古灵文,故命曰《太始天元册》也。○新校正云:详今世有《天一元玉册》,或者以谓即此《太始天元册》文,非是。(镌,子泉切。) 太虚寥廓,肇基化元, 太虚,谓空玄之境,真气之所充神明之官3府也。真气精微,无远不至,故能为生化之本始,运气之真元矣。肇,始也。基,本也。 万物资始,五运终天, 五运,谓木火土金水运也。终天,谓一岁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也。终始更代,周而复始也。言五运更统於太虚,四时随部而迁复,六气分居而异主,万物因之以化生,非日自然,其谁能始,,故日万物资始。《易》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此其义也。 布气真灵,总统坤元, 太虚真气,无所不至也,气齐生有,故禀气含灵者,抱真气以生焉。总统坤元,言天元气常司地4气,化生之道也。《易》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也。 九星悬朗,七曜周旋, 九星,上古之时也。上古世质人淳,归真返朴,九星悬朗,五运齐宣。中古道德稍衰,标星藏曜,故计星之见者七焉。九星谓天蓬、天内、天冲、天辅、天禽、天心、天任、天柱、天英,此盖从标而为始,遁甲式法,今犹用焉。七曜,谓日月五星,今外蕃多以此历为举动吉凶之信也。周,谓周天之度。旋,谓左循天度而行。五星之行,犹各有进退高下小大矣。 曰阴日阳,日柔日刚, 阴阳,天道也。'柔刚,地道也。天以阳生阴长,地以柔化刚成也。《易》曰: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此之谓也。 幽显既位,寒暑弛张, 幽显既位,言人神各得其序。寒暑弛张,言阴阳、不失其宜也。人神各守所居,无相干犯,阴阳不失其序,物得其宜,天地之道且然,人神之理亦犹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幽明何如?岐伯曰:两阴交尽,故日幽,两阳合明,故日明。幽明之配,寒暑之异也。 生生化化,品物咸章。 上生,谓生之有情有识之类也。下生,谓生之无情无识之类也。上化,谓形容彰显者也。下化,谓蔽匿形容者也。有情有识,彰显形容,天气主之。无情无识,蔽匿形质,地气主之。禀元灵气之所化育尔。《易》曰:天地捆缢,万物化醇。斯之谓欤。 臣斯十世,此之谓也。 传习斯文,至鬼臾区,十世於兹,不敢失坠。 帝曰:善。何谓气有多少,形有盛衰?鬼臾区曰:阴阳之气各有多少,故曰三阴三阳也。 由气有多少,故随其升降,分为三别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阴阳之三也,何谓?岐伯曰:气有多少异用。王冰云:太阴为正阴,太阳为正阳,次少者为少阴,次少者为少阳,又次为阳明,又次为厥阴。 形有盛一哀,谓五行之治,各有太过不及也。 太过,有余也。不及,不足也。气至不足,太过迎之,气至太过,不足随之,天地之气,亏盈如此,故云形有盛衰也。 故其始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迎知随,气可与期。 言亏盈无常,互有胜负尔。始,谓甲子岁也。《六微旨大论》曰:天气始於甲,地气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日岁立。此之谓也。则始甲子之岁,三百六十五日,所禀之气,当不足也,次而推之,终六甲也,故有余已则不足,不足已则有余,亦有岁运,非有余非不足者,盖以同天地之化也。若余已复余,少已复少,则天地之道变常,而灾害作,苛疾生矣。○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论》云:木运临卯,火运临午,土运临四季,金运临酉,水运临子,所谓岁会,气之平也。又按《五常政大论》云:委和之纪,上角与正角同,上商与正商同,上官与正官同。伏明之纪,上商与正商同。卑监之纪,上官与正官同,上角与正角同。从革之纪,上商与正商同,上角与正角同。涸流之纪,上官与正官同。赫曦之纪,上羽与正征同。坚成之纪,上征与正商同。又《六元正纪大论》云:不及而加同岁会已前诸岁,并为正岁,气之平也。今王注以同天之化为非有余不足者,非也。 应天为天符,承岁为岁直,三合为治。 应天,谓木运之岁上见厥阴,火运之岁上见少阳、少阴,土运之岁上见太阴,金运之岁上见阳明,水运之岁上见太阳,此五者天气下降,如合符运,故日应天为天符也。承岁,谓木运之岁,岁当亥卯;火运之岁,岁当寅午;土运之岁,岁当辰戌丑未;金运之岁,岁当巳酉;水运之岁,岁当申子。此五者岁之所直,故曰承岁为岁直也。三合,谓火运之岁,上见少阴,年辰临午;土运之岁,上见太阴,年辰临丑未;金运之岁,上见阳明,年辰临酉;此三者,天气、运气与年辰俱会,故云三合为治也。岁直亦日岁位,三合亦为天符。《六微旨大论》曰:天符岁会,日太乙天符。谓天运与岁俱会也。○新校正云:按天符岁会之详,具《六微旨大论》中,又详火运上少阴,年辰临午,即戊午岁也。土运上太阴,年辰临丑未,即己丑己未岁也。金运上阳明,年辰临酉,即乙酉岁也。 帝曰:上下相召奈何?鬼臾区曰: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 太阳为寒,少阳为暑,阳明为燥,太阴为湿,厥阴为风,少阴为火,皆其元在天,故日天之阴阳也。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阴阳也,生长化收藏下应之。 木,初气也。火,二气也。相火,三气也。土,四气也。金,五气也。水,终气也。以其在地应天,故云下应也。气在地,故日地之阴阳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论》曰: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岐伯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步,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此即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阴阳之义也。 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 生长者天之道,藏杀者地之道。天阳主生,故以阳生阴长。地阴主杀,故以阳杀阴藏。天地虽高下不同,而各有阴阳之运用也。○新校正云:详此经与《阴阳应象大论》文重,注颇异。 天有阴阳,地亦有阴阳。 天有阴故能下降,地有阳故能上腾,是以各有阴阳也。阴阳交泰,故化变由之成也。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阴阳也,生长化收藏。故阳中有阴,阴中有阳。 阴阳之气,极则过亢,故各兼之。《阴阳应象大论》曰: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又曰:重阴铃阳,重阳叉阴。言气极则变也。故阳中兼阴,阴中兼阳,《易》之卦,离中虚,坎中满。此其义象也。 所以欲知天地之阴阳者,应天之气,动而不息,故五岁而右迁;应地之气,静而守位,故六期而环会。 天有六气,地有五位,天以六气临地,地以五位承天,盖以天气不加君火故也。以六加五,则五岁而余一气,故迁一位。若以五承六,则常六岁乃备尽天元之气,故六年而环会,所谓周而复始也。地气左行,往而不返,天气束转,常自火运数五岁已,其次气正当君火之上,法不加临,则右迁君火气上,以临相火之上,故日五岁而右迁也。由斯动静,上下相临,而天地万物之情,变化之机可见矣。 动静相召,上下相临,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 天地之道,变化之微,其由是矣。孔子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此之谓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上下相遘,寒暑相临,气相得则和,不相得则病。又云: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余而复会。 帝曰:上下周纪,其有数乎?鬼臾区曰:天以六为节,地以五为制。周天气者,六期为一备;终地纪者,五岁为一周。 六节,谓六气之分。五制,谓五位之分。位应一岁,气统一年,故五岁为一周,六年为一备。备,谓备历天气。周,谓周行地位。所以地位六而言五者,天气不临君火故也。 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君火在相火之右,但立名於君位,不立岁气,故天之六5气,不偶其气以行,君火之政,守位而奉天之命,以宣行火令尔。以名奉天,故日君火以名,守位禀命,故云相火以位。 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气,为一纪,凡三十岁,千四百四十气,凡六十岁,而为一周,不及太过,斯皆见矣。 历法一气十五日,因而乘之,积七百二十气,即三十年,积千四百四十气,即六十年也。经云: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故六十年中,不及太过,斯皆见矣。○新校正云:按《六节藏象论》云:五日谓之侯,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而各从其主治焉。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时立布气6,如环无端,侯亦同法,故日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为工矣。 帝曰:夫子之言,上终天气,下毕地纪,可谓悉矣。余愿闻而藏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昭着,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之后世,无有终时,可得闻乎? 安不忘危,存不忘亡,大圣之至教也。求民之痪,恤民之隐,大圣之深仁也。 鬼臾区曰:至数之机,迫连以微,其来可见,其往可追。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夭殃。 谓传非其人授於情狭及寄求名利者也。谨奉天道,请言真要。申誓戒於君王,乃明言天道。至真之要旨也。 帝曰:善言始者,必会於终,善言近者,必知其远, 数卫明着,应用不差,故远近於言,始终无谬。 是则至数极而道不惑,所谓明矣。愿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条理,简而不匮,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纲纪,至数之要,愿尽闻之。 简,省要也。匮,乏也。久,远也。要,枢纽也。 鬼臾区曰:昭乎哉问!.明乎哉道!.如鼓之应柠,响之应声也。 标,鼓椎也。响,应声也。 臣闻之,甲己之岁,土运统之;乙庚之岁,金运统之;丙辛之岁,水运统之;丁壬之岁,木运统之;戊癸之岁,火运统之。 太始天地初分之时,阴阳析位之际,天分五气,地列五行,五行定位,布政於四方,五气分流,散支於十干,当是黄气横於甲己,白气横於乙庚,黑气横於丙辛,青气横於丁壬,赤气横於戊癸。故甲己应土运,乙庚应金运,丙辛应水运,丁壬应木运,戊癸应火运。太古圣人,望气以书天册,贤者馑奉以纪天元,下论文义备矣。○新校正云:详运有太过、不及、平气,甲庚丙壬戊主太过,乙辛丁癸己主不及,大法如此,取平气之法,其说不一,具如诸篇。 帝曰:其於三阴三肠,合之奈何?鬼臾区曰:子午之岁,上见少阴;丑未之岁,上见太阴;寅申之岁,上见少阳;卯酉之岁,上见阳明;辰戌之岁,上见太阳;巳亥之岁,上见厥阴。少阴所谓标也,厥阴所谓终也。 标,谓上首也。终,谓当三甲六甲之终。○新校正云:详午未申酉戌亥之岁为正化,正司化令之实,子丑寅卯辰巳之岁为对化,对司化令之虚,此其大法也。 厥阴之上,风气主之一,一少阴之上,热气榆双主之;太阴之上一、锣气生之;少阳之}上,相火主之;阳明之上j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化所谓本也,是谓六元。 三阴三阳为标,寒屠操湿风火为本,故云所谓本也。天真元气分为六化,以统坤元生成之用,征其应用则六化不同,本其所生则正是真元之一气,放日六元也。○新校正云:按别本六元作天元。 帝曰:光乎哉道!明乎哉论!请着之玉版,藏之金一置,署日天元纪。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八竟 1变:原作『物』,据顾本改。 2生:原作『吐』,据颇本改。 3宫;原作『官』,据颇本改。 4地:原作『也』,据颇本改。 5六:原作『以』,据顾本改。 6布气:颇本作『气布』。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九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五运行大论篇 黄帝坐明堂,始正天纲,临观八极,考建五常, 明堂,布政官也。八极,八方目极之所也。考,谓考校。建,谓建立也。五常,谓五气,行天地之中者也。端居正气,以侯天和。 请天师而问之曰:论言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纪,阴阳之升降,寒暑彰其兆。 新校正云:详论谓《阴阳应象大论》及《气交变大论》文,彼云:阴阳之往复,寒暑彰其兆。 余闻五运之数於夫子,夫子之所言,正五气之各主岁耳,首甲定运,余因论之。鬼臾区曰:土主甲己,金主乙庚,水主丙辛,木主丁壬,火主戊癸。子午之上,少阴主之;丑未之上,太阴主之;寅申之上,少阳主之;卯酉之上,阳明主之;辰戌之上,太阳主之;巳亥之上,厥阴主之。不合阴阳,其故何也? 首甲,谓六甲之初,则甲子年也。 岐伯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阴阳也。 上古圣人,仰观天象,以正阴阳,夫阴阳之道,非不昭然,而人昧宗元,迷其本始,则百端疑议,从是而生,黄帝恐至理真宗,便因诬废,愍念黎庶,故启问日;天师知道出从真,叉非谬述,故对上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阴阳也。《阴阳法》曰:甲巳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盖取圣人仰观天象之义。不然,则十干之位,各在一方,征其离合,事亦寥阔。呜呼远哉!.百姓日用而不知尔。故《太上立言》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此其类也。○新校正云:详金主乙庚者,乙者庚之柔,庚者乙之刚。大而言之阴与阳,小而言之夫与妇,是刚柔之事也。余并如此。 夫数之可数者,人中之阴阳也,然所合,数之可得者也。夫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天地阴阳者,不以数推,以象之谓也。 言智识偏浅,不见源由,虽所指弥远,其知弥近,得其元始,杆鼓非遥。 帝曰:愿闻其所始也。岐伯曰:昭乎哉问也!.臣览《太始天元册》文,丹天之气经於牛、女戊分;钤天之气,经於心、尾己分;苍天之气,经於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於亢、氏、勖、毕;玄天之气,经於张、翼、娄、胃。所谓戊己分者,奎壁、角斡,则天地之门户也。 戊土属乾,己土属巽。《遁甲经》曰:六戊为天门,六己为地户,晨暮占雨,以西北、束南。义取此。雨为土用,湿气生之,故此占焉。 夫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 帝曰:善。论言天地者,万物之上下,左右者,阴阳之道路,未知其所谓也。 论,谓《天元纪》及《阴阳应象》论也。 岐伯曰:所谓上下者,岁上下见阴阳之所在也。左右者,诸上见厥阴,左少阴,右太阳;见少阴,左太阴,右厥阴;见太阴,左少阳,右少阴;见少阳,左阳明,右太阴;见阳明,左太阳,右少阳;见太阳,左厥阴,右阳明。所谓面北而命其位,言其见也。 面向北而言之也。上,南也。下,北也。左,西也。右,束也。 帝曰:何谓下?岐伯曰:厥阴在上则少阳在下,左阳明,右太阴;少阴在上则阳明在下,左太阳,右少阳;太阴在上则太阳在下,左厥阴,右阳明;少阳在上则厥阴在下,左少阴,右太阳;阳明在上则少阴在下,左太阴,右厥阴;太阳在上则太阴在下,左少阳,右少阴。所谓面南而命其位,言其见也。 主岁者位在南,故面北而言其左右。在下者位在北,故面南而言其左右也。上,天位也。下,地位也。面南,左束也,右西也,上下异而左右殊也。 上下相遘,寒暑相临,气相得则和,不相得则病。 木火相临,金水相临,水木相临,火土相临,土金相临,为相得也。木土相临,土水相临,水火相临,火金相临,金木相临,为不相得也。上临下为顺,下临上为逆。亦郁抑而病生,土临相火君火之类者也。 帝曰:气相得而病者何也?岐伯曰:以下临上,不当位也。 六位相临,假令土临火,火临木,木临水,水临金,金临土,皆为以下临上,不当位也。父子之义,子为下,父为上,以子临父,不亦逆乎? 帝曰:动静何如? 言天地之行左右也。 岐伯曰: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余而复会也。 上,天也。下,地也。周天,谓天周地五行之位也。天垂六气,地布五行,天顺地而左回,地承天而东转,木运之后,天气常余,余气不加於君火,却退一步加临相火之上,是以每五岁已,退一位而右迁,故日左右周天,余而复会。会,遇也,合也。言天地之道,常五岁毕,则以余气迁加,复与五行座位再相会合,而为岁法也。周天,谓天周地位,非周天之六气也。 帝曰:余闻鬼臾区曰:应地者静。今夫子乃言下者左行,不知其所谓也,愿闻何以生之乎? 诂异也。○新校正云:按鬼突区言应地者静,见《天元纪大论》中。 岐伯曰:天地动静,五行迁复,虽鬼臾区其上候而已,犹不能遍明。 不能遍明,无求行2也。 夫变化之用,天垂象,地成形,七曜纬虚,五行丽地。地者,所以载生成之形类也。虚者,所以列应天之精气也。形精之动,犹根本之与枝叶也。仰观其象,虽远可知也。 观五星之束转,则地体左行之理,昭然可知也。丽,着也。有形之物,未有不依据物而得全者也。 帝曰:地之为下否乎? 言转不居,为下乎?为否乎? 岐伯曰:地为人之下,太虚之中者也。 言人之所居,可谓下矣,征其至理,则是太虚之中一物尔。《易》曰:坤厚载物,德合无疆。此之谓也。 帝曰:冯乎? 言太虚无碍,地体何冯而止住?冯,扶冰切。(碍,音艾。) 岐伯曰:大气举之也。 大气,谓造化之气,任持太虚者也。所以太虚不屈,地久天长者,盖由造化之气任持之也。气化而变,不任持之,则太虚之器亦败坏矣。夫落叶飞空,不疾而下,为其乘气,故势不得速焉。几之有形,处地之上者,皆有生化之气任持之也。然器有大小不同,坏有迟速之异,及至气不任持,则大小之坏一也。 燥以乾之,暑以蒸之,风以动之,湿以润之,寒以坚之,火以温之。故风寒在下,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问,寒暑六入,故令虚而化生也。 地体之中,几有六入:一曰燥、二曰暑、三曰风、四曰湿、五曰寒、六曰火。受燥故乾性生焉,受暑故蒸性生焉,受风故动性生焉,受湿故润性生焉,受寒故坚性生焉,受火故温性生焉,此谓天之六气也。 故燥胜则地乾,暑胜则地热,风胜则地动,湿胜则地泥,寒胜则地裂,火胜则地固矣。 六气之用。 帝曰:天地之气,何以候之?岐伯曰:天地之气,胜复之作,不形於诊也。 言平气及胜复,皆以形证观察,不以诊知也。 《脉法》曰:天地之变,无以脉诊。此之谓也。 天地以气不以位,故不当以脉知之。 帝曰:问气何如?岐伯曰:在,期於左右。 於左右尺寸四部,分位承之,与不应,过与不过也。 帝曰:期之奈何?岐伯曰:从其气则和,违其气则病, 谓当沉不沉,当浮不浮,当涩不涩,当钧不钧,当弦不弦,当大不大之类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厥阴之至,其脉弦;少阴之至,其豚钧;太阴之至,其豚沉;少阳之至,大而浮;阳明之至,短而涩;太阳之至,大而长。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则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阴阳易者危。 不当其位者病, 见於他位也。 迭移其位者病, 谓左见右豚,右见左脉,气差错故尔。 失守其位者危, 已见於他乡,本官见贼杀之气,故病危。 尺寸反者死, 子午卯酉四岁有之。反,谓岁当阴在寸豚而反见於尺,岁当阳在尺而豚反见於寸,尺寸俱乃谓反也。尺独然,或寸独然,是不应气,非反若也。阴阳交者死。寅申亥巳丑未辰戌八年有之。交,谓岁当阴在右脉反见左,岁当阳在左豚反见右,左右交见是谓交.O若左独然,或右独然,是不应气,非交也。 阴阳交者死。 寅申亥巳丑未辰戌八年有之。交谓岁当阴在右脉反见左,岁当阳在左脉反见右,左右交见是谓交。若左独然,或右独然,是不应气,非交也。 先立其年,以知其气,左右应见,然后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顺。 经言岁气备矣。○新校正云:详此备《六元正纪大论》中。 帝曰:寒暑燥湿风火,在人合之奈何?其於万物,何以生化? 合,谓中外相应。生,谓承化而生。化,谓成立众象也。 岐伯曰:束方生风, 束者日之初,风者教之始,天之使也,所以发号施令,故生自束方也。景霁山昏,苍埃际合。崖谷若一,岩岫之风也。黄白昏埃,晚空如堵,独见天垂,川泽之风也。加以黄黑白埃承下,山泽之猛风也。 风生木, 阳升风鼓,草木敷荣,故日风生木也。此和气之生化也,若风气施化则飘扬敷拆,其为变极则木拔草除也。运乘丁卯、丁丑、丁亥、丁酉、丁未、丁巳之岁,则风化不足。若乘壬申、壬午、壬辰、壬寅、壬子、壬戌之岁,则风化有余於万物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以丁壬分运之有余不足,或者以丁卯、丁亥、丁巳、壬申、壬寅五岁为天符,同天符,正岁会,非有余不足为平木运,以王注为非,是不知大统也。叉欲细分,虽除此五岁,亦未为尽。下文火土金水运等,并同此。 木生酸, 万物味酸者,皆始自木气之生化也。 酸生肝, 酸味入胃,生养於肝藏。 肝生筋, 酸味入肝,自肝藏布化,生成於筋膜也。 筋生心。 酸气荣养筋膜毕已,自筋流化,乃入於心。 其在天为玄, 玄,谓玄冥也。丑之终,束方白。寅之初,天色反黑,太虚皆合,在天为玄象可见。○新校正云:详在天为玄至化生气七句,通言六气五行生化之大法,非束方独有之也。而王注玄谓丑之终,寅之初,天色黑,则专言在束方,不兼诸方,此注未通。 在人为道, 正理之道,生养之政化也, 在地为化。 化,生化也。有生化而后有万物,万物无非化气以生成者。 化生五味, 金玉土石,草木菜果,根茎枝叶,华壳实核,无识之类,皆地化生也。 道生智, 智,正知也,虑远也。知正则不疑於事,虑远则不涉於危,以道处之,理符於智。《灵枢经》曰:因虑而处物谓之智。 玄生神, 神用无方,深微莫测,进见形隐,物鲜能期。由是则玄冥之中,神明栖据隐而不见,玄生神明也。 化生气。 飞走歧行,鳞介毛保羽,五类变化,内属神机,虽为五味所该,然其生禀则异,故又日化生气也。此上七句,通言六气五行生化之大法,非独束方有之也。○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及《天元纪大论》无化生气一句。 神在天为风, 呜紊启拆,风之化也。振拉摧拔,风之用也。岁属厥阴在上,则风化於天;厥阴在下,则风行於地。 在地为木, 长短曲直,木之体也。干举机发,木之用也。 在体为筋, 维结束络,筋之体也,糯纵巷舒,筋之用也。 在气为柔, 木化宣发,风化所行,则物体柔夹。 在藏为肝。 肝有二布叶,一小叶,如木甲拆之象也。各有支络,豚游中,以宣发阳和之气,魂之官也。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乘丁岁,则肝藏及经络先3受邪而为病也。胆府同。 其性为暄, 暄,温也,肝木之性也。 其德为和, 敷布和气於万物,木之德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德敷和。 其用为动, 风摇而动,无风则万类皆静。○新校正云:按木之用为动,火太过之政亦为动,盖木火之主暴速,故俱为动。 其色为苍, 有形之类,乘木之化,则外色皆见薄青之色。今束方之地,草木之上,色皆苍。遇丁岁,则苍物兼白及黄,色不纯也。 其化为荣, 荣,美色也。四时之中,物见华荣,颜色鲜丽者,皆木化之所生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化生荣。 其虫毛, 万物发生,如毛在皮。 其政为散, 发散生气於万物。○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政舒卷4。详木之政散,平木之政发散,木太过之政散,土不及之气散,金之用散落,木之灾散落,所以为散之异有六,而散之义惟二,一谓发散之散,是木之气也,二谓散落之散,是金之气所为也。 其令宣发, 阳和之气,舒而散也。 其变摧拉, 摧,技成者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变振发。 其青为陨, 陨,坠也。大风暴起,草泯木坠。○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灾散落。(青,所景切。) 其味为酸, 夫物之化之变而有酸味者,皆木气之所成败也。今束方之野,生味多酸。 其志为怒。 怒,直声也。怒所以威物。 怒伤肝, 凡物之用极,皆自伤也。怒发於肝,而反伤肝藏。 悲胜怒; 悲发而怒止,胜之信也。○新校正云:详五志悲当为忧,盖忧伤意,悲伤魂,故云悲胜5怒也。 风伤肝, 亦犹风之折木也,风生於木而反折之,用极而衰。○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云风伤筋。 燥胜风; 风自木生,燥为金化,风余则制之以燥,肝盛则治之以冻,冻清所行,金之气也。 酸伤筋, 酸写肝气,写甚则伤其气。《灵枢经》曰: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以此尔。走筋,谓宣行其气速疾也。气血肉骨同。○新校正云:详注云《灵枢经》云,乃是《素问宣明五气篇》於.文。按《甲乙经》以此为《素问》,王注云《灵枢经》者误。 辛胜酸。 辛,金味,故胜木之酸,酸余故胜之以辛也。 南方生热, 阳盛所生。相火、君火之政也。太虚昏翳,其若轻尘,山川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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