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9
流行淫溢,随脉往来为痹病,用针调者,与常法相同尔。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发蒙解惑,藏之金匮,不敢复出。乃藏之金兰之室,署日气穴所在。岐伯曰:孙络之脉别经者,其血盛而当写者,亦三百六十五脉,并注於络,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
十四络者,谓十二经络兼任脉督脉之络也。脾之大络起自於脾,故不并言之也。
内解写於中者十脉。
解,谓骨解之中经络也。虽则别行,然所受邪亦还.注写於五藏之脉,左右各五,故十脉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二竟
1知:原作『之』,据顾本改。
2化生:顾本作『生化』。
3上纪:『纪』下疑脱『下纪』二字。
4阴:原作『央』,据顾本改。
5十:顾本作『七』。
6泉:原作『水』,据顾本改。
7三:顾本作『六』。
8二:顾本作『三』。
9六:顾本作『五』。
10十:顾本作『七』。
11后:原脱,据顾本补。
12穴:原脱,据顾本补。
13按《甲乙经》云:此五字原脱,据顾本补。
14三:顾本作『二』。
15云:原作『去』,据顾本改。
16二:顾本作『三』。
17巨:原脱,据顾本补。
18灸:顾本『灸』上有『若』字。
19灸:原脱据顾本改。
20申:原作『中』,据顾本改。
21三:顾本作『二』。
22腘:疑当作『□』。
23内:顾本作『肉』。
24还:顾本作『随』。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三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气府论篇
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
兼气浮薄相通者言之,当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也。正经脉会发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则其数也。
两眉头各一,
谓钻竹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
谓大杼、风门各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别本云入发至项三寸。又注云:寸同身寸也,诸寸同法。与此注全别。此注谓大杼、风门各二穴,所在灸刺分壮,与《气穴》同法。今《气穴》篇中无风门穴,而注言与.同法,此注之非可见。此非王氏之误,误在后人。详此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盖是说下文浮气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故王都不解释,直云寸为同身寸也。但以顶误作项,剩半字耳。所以言入发至顶者,自入发顾会穴至顶百会几三寸,自百会后至顶又三寸,故云入发至顶三寸。傍五者,为兼中行傍数有五行也。相去三寸者,盖谓自百会顶中数左右前后各三寸,有五行行五,共二十五穴也。后人误,将顶为项,以为大杼、风门,此甚误也。况大杼在第一椎下两傍,风门又在第三2椎下,上云发际非止三寸半也,其误甚明。(颇,信。)
其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
浮气,谓气浮而通之可以去热者也。五行,谓头上自发际中同身寸之二寸后至顶之后者也。二十五者,其中行,则顾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问五,督脉气也。次侠傍两行,则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各五,本经气也。又次傍两行,则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各五,足少阳气也。两傍四行各五,则二十穴。中行五,则二十五也。其刺灸分壮,与《水热穴》同法。
项中大筋两傍各一,
谓天柱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风府两傍各一,
谓风池二穴也。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风池足少阳阳维之会,非太阳之所发也。经言风府两傍,乃天柱穴之分位,此亦覆明上项中大筋两傍穴也,此注剩出风池二穴於九十三数外,更剩前大杼、风门,及此风池六穴也。
侠脊以下至尸尾二十一节十五问各一,
十五问各一者,今《中诰孔穴图经》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六,谓附分、魄户、神堂、请嘻、鬲关、魂门、阳纲、意舍、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十三也。附分,在第二椎下附项内廉两傍,各相去侠脊同身寸之二3寸,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魄户在第三椎下两傍,上直附分,足太阳脉气所发,下十二穴并同,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如附分法。神堂,在第五椎下两傍,上直魄户,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同附分法。讳嘻在第六椎下两傍,上直神堂,○新校正云:按《骨空论》注云:以手厌之,令病人呼讳嘻之声,则指下动矣。○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灸如附分法。鬲关在第七椎下两傍,上直请嘻,正坐开肩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可灸五壮。○魂门在第九椎下两傍,上直鬲关,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鬲关法。阳纲在第十椎下两傍,上直魂黄门,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魂门法。意合在第十一椎下两傍,上直阳纲,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阳纲法。胃仓在第十二椎下两傍,上直意舍,刺灸分壮如意舍法。肓门在第十三椎下两傍,上直胃仓,刺同胃仓,可灸三十壮。○新校正云:按肓门灸三十壮,与《甲乙经》同。《水穴》注作灸三壮。○志室城第十四椎下两傍,上直肓门,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胞肓在第十九椎下两傍,上直志室,伏而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新校正云:按志室、胞肓灸如魄户五壮,《甲乙经》作三壮,《水穴》注亦作三壮,《热穴》注志室亦作三壮。○秩边,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上直胞肓,伏而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谊嘻,上衣下喜。)
五藏之俞各五,六府之俞各六,
肺俞在第三椎下两傍,侠脊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心俞在第五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七呼,肝俞在第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脾俞在第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肝俞法,留七呼。肾俞在第十四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胆俞在第十椎下两傍,相去如肺俞法,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胃俞在第十二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胆俞法。大肠俞在第十六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六呼。小肠俞在第十八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肾俞法,留六呼。五藏六府之俞,若灸者并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或者疑经中各五各六,以各字为误者,非也。所以言各者,谓左右各五各六,非谓每藏府而各五各六也。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傍各六俞。
谓委中、昆仑、京骨、束骨、通谷、至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如《气穴》法。经言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今此所有兼亡者九十三穴,由此则大数差错传写有误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兼亡者九十三穴,今兼大杼、风门、风池为九十九穴,以此王氏总数考之,明知此三穴后之妄增也。
足少阳脉气所发者六十二穴:两角上各二4
谓天冲、曲鬓左右各二也。天冲在耳上如前同身寸之三分,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5壮。曲鬓在耳上入发际曲阳陷者中,鼓颌有空,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天冲法。
直目上发际内各五,
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是也。临泣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留七呼。目窗在临泣后同身寸之一寸,正营在目窗后同身寸之一寸,承灵在正营后同身寸之一寸半,脑空在承灵后同身寸之一寸半,侠枕骨后枕骨上,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脑空在枕骨后6枕骨上,《甲乙经》作玉枕骨下。
耳前角上各一,
谓颌厌二穴也,在曲角下显颛之上上康,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深令人耳无所闻。显,仁涉切。额,汝车切。
耳前角下各一,
谓悬厘二穴也。在曲角上显颛之下康,手足少阳阳明四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后手少阳中云角上,此云角下,叉有一误。
锐发下各一,
谓和髅二穴也。在耳前锐发下横动脉,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手足少阳手太阳之会。
客主人各一,
客主人,穴名也。在耳前上康起骨,开口有空,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气穴》注、《刺禁》注并云手少阳足阳明之会,与此异。
耳后陷中各一,
谓翳风二穴也。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耳中,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下关各一,
下关,穴名也。所在刺灸,《气穴》同法。
耳下牙车之后各一,
谓颊车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缺盆各一,
缺盆,穴名也。在肩上横骨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骨空》注作手阳明。
掖下三寸,胁下至胱,八问各一,
掖下三寸,同身寸也。掖下,谓渊掖、辄筋、天池,胁下至朕,则日月、章门、带脉、五枢、维道、居髅九穴也,左右共十八穴也。渊掖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阳脉气所发,举臂得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禁不可灸。辄筋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复前行同身寸之一寸搓胁,○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搓作着。下同。○足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天池在乳后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寸。○掖下三寸搓胁直掖獗肋间,手心主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日月,胆募也,在第三肋端,横直心蔽骨傍各同身寸之二寸五分,上直两乳,○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日月在期门下五分。○足太阴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壮。章门,脾募也,在季肋端,足厥阴少阳二脉之会,侧外屈上足伸下足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带脉在季肋下同身寸之一寸八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五壮。五枢在带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维道在章门下同身寸之五寸三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灸分壮如章门法。居髅在章门下同身寸之四寸三分,骼骨上。○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监骨上。○陷者中,阳踏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维道法。所以谓之八间者,自掖下三寸至季肋几八肋骨。
□枢中傍各一,
谓环姚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气穴论》云两髀厌分中,王注为环姚穴。又《甲乙经》注:环姚在□枢中。今云□枢中傍各一者,盖谓此穴在髀枢中也。傍各一者,谓左右各一穴也,非谓环姚在□枢中傍也。
膝以下至足小指次指各六俞。
谓阳陵泉、阳辅、丘虚、临泣、侠溪、窍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足阳明脉气所发者六十八穴:额颅发际傍各三,
谓悬颅、阳白、头维左右共六穴也。正面发际横行数之,悬颅在曲角上显顾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白在眉上同身寸之一寸直瞳子,足阳明阴维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三壮。头维在额角发际侠本神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足少阳阳明二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禁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阳白足少阳阳维之会,今王氏注云足阳明阴维之会。详此在足阳明脉气所发中,则足阳明近是。然阳明经不到此,又不与阴维会,疑王注非,《甲乙经》为得矣。
面□骨空各一,
谓四白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一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刺入三分,灸七壮。
大迎之骨空各一,
大迎,穴名也。在曲颌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人迎各一,
人迎,穴名也。在颈侠结喉傍大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过深杀人,禁不可灸。
缺盆外骨空各一,
谓天髅二穴也。在肩缺盆中上伏骨之陬陷者中,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伏骨作瑟骨。(瑟,音必。)
膺中骨间各一,
谓膺窗等六穴也。膺窗在胸两傍,侠中行各相去同身寸之四寸,巨骨下同身寸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此穴之上,又有气户、库房、屋翳,下又有乳中、乳根。气户在巨骨下,下直膺窗,去膺窗上同身寸之四寸八分。库房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屋翳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三寸二分,下即膺窗也。膺窗之下,即乳中也。乳中穴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则乳根穴也。并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乳中禁不可灸刺,灸刺之不幸生蚀疮,疮中有清汁脓血者可治,疮中有痣肉若蚀疮者死。余五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侠鸠尾之外,当乳下三寸,侠胃院各五,
谓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乙五穴也。左右共一寸也。侠腹中行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四寸。○新校正韦云:按《甲乙经》云各二寸。疑此注剩各字。○不容在第四肋端,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容刺入五分,此云并入八分,疑此注误。
侠齐广三寸各三,
广,谓去齐横广也。广三寸者,各如太乙之远近也。各三者,谓滑肉门、天枢、外陵也。滑肉门在太乙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枢在滑肉门7下同身寸之一寸,正当於齐,外陵在天枢下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天枢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滑肉门、外陵各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天枢在齐傍各二寸,上日滑肉门,下日外陵,是三穴者,去齐各二寸也。今此经注云广三寸,《素问》、《甲乙经》不同,然《甲乙经》分寸与诸书同,特此经为异也。
下齐二寸侠之各三,
下齐二寸,则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大巨穴也。各三者,谓大巨、水道、归来也。大巨在外陵下伺身寸之一寸,足阳明咏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咏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壮。归来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二寸,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气街动脉各一,
气街,穴名也。在归来下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此注与《甲乙经》同。《刺热》注及《热穴》注云气街在腹脐下,横骨两端,鼠既上,《刺禁论》注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骨空》注云在毛际两傍,鼠既上。诸注不同,今备录之。
伏菟上各一,
谓牌关二穴也。在膝上伏菟后交分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
谓三里、上康、下廉、解溪、冲阳、陷谷、内庭、厉兑八穴也。左右言之则十六俞也。上廉足阳明与大肠合,下康足阳明与小肠合,其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所谓分之所在穴空者,足阳明脉自三里穴分而下行,其直者,循腑过附入中指出其端,则厉兑也,其支者与直俱行至足附上入中指次问,故云分之所在穴空也。之,往也。言分而各行往指问穴空处也。
手太阳脉气所发者三十六穴:目内毗各一,
谓睛明二穴也。在目内毗,手足太阳足阳明阴踏阳踏五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诸穴有云数脉会发而不於所会刺脉下言之者,出从其正者也。
目外各一,
谓瞳子僇二穴也。在目外去毗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骨下各一,
谓顾髅二穴也。□,顽也。顽,面顾也。在面顽骨下陷者中,手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顺,音仇。)
耳郭上各一,
谓角孙8二穴也。在耳上郭表之中间上,发际之下,开口有空,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手太阳作手阳明。
耳中各一,
谓听官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巨骨穴各一,
巨骨,穴名也。在肩端上行两叉骨间陷者中,手阳明踏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五壮。
曲掖上骨穴各一,
谓懦俞二穴也。在肩燸后大骨下脾上康陷者中,手太阳阳维踏咏三经之会,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手足太阳。
柱骨上陷者各一,
谓肩井二穴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上天窗四寸各一,
谓天窗、窍阴四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肩解各一,
谓秉风二穴也。在肩上小髑骨后,举臂有空,手太阳阳明手足少阳四脉之会,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肩解下三寸各一,
谓天宗二穴也。在秉风后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
六俞所起於指端,经言至小指本,则以端为本,言上之本也,下文阳明少阳同也。六俞,谓小海、阳谷、腕骨、后溪、前谷、少泽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此手太阳、阳明、少阳三经,各言至手某指本,王注以端为本者,非也。详手三阳之井穴,尽出手某指之端,爪甲下际,此言本者,是逐指爪甲之本也,又安得以端为本哉。
手阳明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项上各二,
谓迎香、扶突各二穴也。迎香在鼻下孔傍,手足阳明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扶突在曲颊下同身寸之二9寸人迎后,手阳明脉气所四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大迎骨空各一,
大迎,穴名也。在曲颌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大迎穴已见前足阳明经中,今又见於此,王氏不注所以,当如顾髅穴,两出之义。
柱骨之会各一,
谓天鼎二穴也。在颈缺盆上,直扶突,气舍后同身寸之半寸,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寸半。
髁骨之会各一,
谓肩髑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髑骨《气穴》注中无,《刺热》注、《水热穴》注、《骨空论》注中有之。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谓三里、阳溪、合谷、三问、二闲、商阳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气穴论》注有曲池而无三里。曲池手阳明之合也,此误出三里而遗曲池也。
手少阳脉气所发三十二穴:鼾骨下各一10,
谓观髅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手少.阳脉同法。此穴中手少阳太阳脉气俱会於中,等无优劣,故重说於此,下有者同。
眉后各一,
谓丝竹空二穴也。在眉后陷者中,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不可灸,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手少阳作足少阳,留六呼作三呼。
角上各一,
谓悬厘二穴也。此与足少阳脉中同,以是二脉之会也。○新校正云:按足少阳脉中言角下,此云角上,疑此误。
下完骨后各一,
谓天牖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12。
项中足太阳之前各一,
谓风池二穴也。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手足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在显驭后发际,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可入三分。
侠扶突各一,
谓天窗二穴也。在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贞各一,
肩贞,穴名也。在肩曲胛下两骨解问,肩髑后陪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贞下三寸分问各一,
谓肩髅、燸会、消烁各二穴也。其穴各在肉分问也。肩髅在肩端燸上,斜举臂取之,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懦会在臂前康,去肩端同身寸之三寸,手阳明少阳二络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灸者可灸五壮。消滦在肩下臂外关掖斜肘分下行问,手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谓天井、支沟、阳池、中渚、液门、关冲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
今少一穴。○新校正云:按会阳二穴,为二十九穴,乃剩一穴,非少也。少当作剩字。
项中央二,
是谓风府、瘠门二穴也。悉在项中,余一13穴今亡。风府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阳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门在项发际宛宛中,去风府同身寸之一寸,督脉阳维二经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灸之令人瘠。○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风府、瘠门悉在项中,余一穴今亡者,非谓此二十八穴中亡一穴也,王氏盖见《气穴论》大椎上两傍各一穴,亦在项之穴也,今亡,故云余一穴今亡也。
发际后中八,
谓神庭、上星、自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问、脑户八穴也。其正发际之中也。神庭在发际直鼻,督脉足太阳阳明脉三经之会,禁不可刺,若刺之令人癫疾,目失睛,若灸者可灸三壮。上星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自会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前顶在自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问陷者中。百会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之交会。后顶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强闲在后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脑户在强问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不可灸。此八者并督脉气所发也,上星、百会、强间、脑户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上星留六呼,脑户留三呼,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脑户不可灸,《骨空论》注云不可妄灸。
面中三,
谓素髅、水沟、龈交三穴也。素髅在鼻柱上端,督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水沟在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督脉手阳明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龈交在唇内齿上龈缝,督脉任脉二经之会,可逆刺之,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此三者正居面左右之中也。
大椎以下至尸尾及傍十五穴。
脊椎之闲有大椎、陶道、身柱、神道、灵台、至阳、筋缩、中枢、脊中、悬枢、命门、阳关、腰俞、长强、会阳十五俞也。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中,三阳-鱼督脉之会。陶道在项大椎节下问,督脉足太阳之会,俯而取之。身柱在第二14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神道在第五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灵台在第六椎节下问,俯而取之。至阳在第七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筋缩在第九椎节下间,俯而取之。中枢在第十椎节下问,俯而取之。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禁不可灸,令人楼。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命门在第十四椎节下问,俯而取之。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闲,坐而取之。腰俞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间。长强在脊骯端,督脉别络少阴二脉所结。会阳穴在阴尾骨两傍。几此十五者,并督脉气所发,腰俞、长强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二寸,《水穴论》注作二分,腰俞穴《缪刺论》注作二寸,《热穴》注作二寸,《刺热》注作二分,诸注不同。虽《甲乙经》作二寸,疑大深,与其失之深,不若失之浅,宜作二分之说。○留七呼。悬枢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会阳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陶道、神道各留五呼。陶道、身柱、神道、筋缩可灸五壮,大椎可九壮,余并可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灵台、中枢、阳阐三穴15。
至鳜下凡二十一节,脊椎法也。
通项骨三节,即二十四节。
任脉之气所发者二十八穴:
今少一穴。
喉中央二,
谓廉泉、天突二穴也。康泉在颌下结喉上舌本下,阴维任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天突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膺中骨陷中各一,
谓环玑、华盖、紫官、玉堂、膻中、中庭六穴也。漩玑在天突下同身寸之一寸,华盖在谈玑下同身寸之一寸,紫官、玉堂、擅中、中庭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任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鸠尾下三寸,胃院五寸,胃院以下至横骨六寸半一。
新校正云:详一字疑误。
腹脉法也。
鸠尾,心前穴名也。其正当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鸠乌尾形,故以为名也。鸠尾下有鸠尾、巨阙、上院、中院、建里、下院、水分、齐中、阴交、脖腴、丹田、关元、中极、曲骨十四俞也。鸠尾在臆前,蔽骨下同身寸之五分,任脉之别,不可灸,刺人无蔽骨者,从歧骨际下行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一寸半。为鸠尾处也。下次巨阙、上院、中院、建里、下院、水分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上院则足阳明手太阳之会,中院则手太阳少阳足阳明三脉所生也。齐中禁不可刺,若刺之使人齐中恶疡,渍矢出者死不治。阴交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任脉阴冲之会。脖腴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半。丹田,三焦募也,在齐下同身寸之二寸。关元,小肠募也,在齐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也。中极在关元下一寸,足三阴之会也。曲骨在横骨上,中极下同身寸之一寸,足厥阴之会。凡此十四者,并任脉气所发。建里、丹田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五分十呼。○上院、阴交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下院、水分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中院、脖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曲骨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留七呼,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关元、中院各可灸七壮,齐中、中极、曲骨各三壮,余并可五壮。自鸠尾下至阴闲,并任脉主之,腹脉法也。○新校正云:据此注云余并刺入一寸二分,关元在中,与《甲乙经》及《气穴》、《骨空》注刺入二寸不同,当从《甲乙经》之寸数。
下阴别一,
谓会阴一穴也。自曲骨下至阴,阴之下两阴之问则此穴也,是任脉别络侠督脉者冲脉之会,故日下阴别一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七呼作三呼。
目下各一,
谓承泣二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七分,上直瞳子,阳踏任脉足阳明三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不可灸。
下唇一,
谓承浆穴也。在颐前下唇之下,足阳明脉任脉之会,开口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六呼。
龈交一。
龈交,穴名也。所在刺灸分壮与脉法同。
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侠鸠尾外各半寸至齐寸一,
谓幽门、通谷、阴都、石关、商曲、肓俞六穴,左右则十二穴也。幽门侠巨阙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半寸陷者中,下五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此云各刺入一寸,按《甲乙经》云幽门、通谷刺入五分。
侠齐下傍各五分至横骨寸一,腹脉法也。
谓中注、髓府、胞门、阴关、下极五穴,左右则十穴也。中注在肓俞下同身寸之五分,上直幽门,下四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
足少阴舌下,厥阴毛中急脉各一,
足少阴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动脉前,是日月本,左右二也。足少阴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急脉在阴髦中,阴上两傍相去同身寸之二寸半,按之隐指坚,然甚按则痛引上下也。其左者,中寒则上引少腹,下引阴九,善为痛,为小腹急中寒。此两脉皆厥阴之大络通行其中,故日厥阴急脉,即睪之系也。可灸而不可刺,病疝少腹痛,即可灸。○新校正云:详舌下毛中之穴,《甲乙经》无。
手少阴各一,
谓手少阴邮穴也。在腕后同身寸之半寸,手少阴邮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二也。
阴阳娇各一,
阴踏一,谓交信穴也。交信在足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踏一,谓附阳穴也。附阳在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阳前少阳后筋骨问,馑取之,阳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四也。
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经之所存者多,凡一十九穴,此所谓气府也。然散穴俞,诸经脉部分皆有之,故经或不言,而《甲乙经》经脉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三竟
1与:『与』下原有『注」字,据顾本删。
2三:顾本作『二』。
3二:顾本作『三』。
4二:原作『三』,据顾本改。
5三:顾本作『五」。
6彼:原作『上』,据顾本改。
7在太乙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柜在滑肉门:此十六字原脱,据顾本补。
8孙:原作『系』,据顾本改。
9二:顾本作『一』。
10一:原作『下』,据顾本改。
11少:颇本作『太』。
12法:原脱,据顾本补。
13一:原作『二』,据颜本改。
14二:顾本作『三』。
15穴:原作『阳』,据顾本改。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骨空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风者百病之始也,以针治之奈何?
始,初也。
岐伯对曰:风从外入,令人振寒,汗出头痛,身重恶寒,
风中身形,则胜理闭密,阳气内拒,寒复外胜,胜拒相薄,荣卫失所,故如是。
治在风府,
风府,穴也。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督脉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风府注,《气穴论》、《气府论》中各已注,与《甲乙经》同,此注云督脉足太阳之会,可灸五壮者,’乃是风门热府穴也。当云督脉阳维之会,留三呼,不可灸。乃是。
调其阴阳,不足则补,有余则写。
用针之道,铃法天常,盛写虚补,此其常也。
大风颈项痛,刺风府,风府在上椎。
上椎,谓大椎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
大风汗出,灸谊嘻,讳嘻在背下侠脊傍三寸所,厌之令病者呼讳嘻,谊嘻应手。
请嘻,穴也。在肩膊内廉侠第六椎下两傍,各同身寸之三寸,以手厌之,令病人呼请嘻之声,则指下动矣,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讳嘻者因取为名尔。(膊,音博。)
从风僧风,刺眉头。
谓钻竹穴也。在眉头陷者中脉动应手,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失枕在肩上横骨间。
谓缺盆穴也。在肩上横骨陷者中,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入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作足阳明,此云手阳明,详二经俱发於此,故王注两言之。
折使偷臂齐肘正,灸脊中。
褕读为摇,摇谓摇动也。然失枕非独取肩上横骨间,亦当正形灸脊中也。欲而验之,则使摇动其臂,屈折其肘,自项之下,横齐肘端,当其中问,则其处也,是日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问,督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阳关穴,《甲乙经》无。
纱络季胁引少腹而痛胀,刺谊嘻。
炒,谓侠脊两傍空软处也。少腹,齐下也。
腰痛不可以转摇,急引阴卵,刺八髅与痛上,八髅在腰尸分问。
八或谓九,验《真骨》及《中诰孔穴经》正有八髅无九僇也。分,谓腰尸筋肉分问陷下处。
鼠瘦寒热,还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营。
膝外骨问也。屈伸之处,寒气喜中,故名寒府也。解,谓骨解。营,谓深刺而必中其营也。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拜而取者,使膝外。空开也。跪而取之者,令足心宛宛处深定也。
任脉者,起於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裹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
新校正云:按《难经》、《甲乙经》无上迹循面入目六字。
冲脉者,起於气街,并少阴之经,
新校主云:按《难经》、《甲乙经》作阳明。
侠齐上行,至胸中而散。
任脉、冲脉者,奇经也。任脉当齐中而上行,冲脉侠齐两傍而上行。然中极者,谓齐下同身寸之四寸也。言中极之下者,言中极从少腹之内上行,而外出於毛际而上,非2谓本○起於此也。关元者,谓齐下同身寸之三寸也。气街者,穴名也。在毛际两傍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也。言冲脉起於气街者,亦从少腹之内,与任脉并行,而至於是乃循腹也。何以言之?《针经》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与少阴之络起於肾下,出於气街。又曰:冲脉任脉者,皆起於胞中,上循脊裹,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各行会於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皮肤热,血独盛则渗灌皮肤,生毫毛。由此言之,则任脉乃3从少腹之内上行,至中极之下,气街之内,明矣。○新校正云:按气街与《气府论》、《刺热篇》、《水热穴篇》、《刺禁论》等注重,文虽不同,处所无别,备注《气府论》中。
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痕聚。冲脉为病,逆气裹急。督脉为病,脊强反折。
督脉,亦奇经也。然任脉冲脉督脉者,一源而三歧也,故经或谓冲脉为督脉也。何以明之?今《甲乙》及古《经脉流注图经》以任脉循背者,谓之督脉,自少腹直上者谓之任脉,亦谓之督脉,是则以背腹阴阳别为名目尔。以任脉自胞上过带脉贯齐而上,故男子为病,内结七疝,女子为病,则带下痕聚也。以冲脉侠齐而上,并少阴之经,上至胸中,故冲脉为病则逆气裹急也。以督脉上循脊裹,故督脉为病则脊强反折也。
督脉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
起,非初起,亦犹任脉冲脉起於胞中也,其实乃起於肾下,至於少腹则下行於腰横骨围之中央也。系廷孔者,谓窈漏,近所谓前阴穴也。以其阴廷系属於中,故名之。
其孔,溺孔之端也,
孔,则窈漏也。窈漏之中,其上有溺孔焉。端,谓阴廷在此溺孔之上端也,而督脉自骨围中央则至於是。
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篡后,
督脉别络,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下循阴器,乃合篡问也。所谓问者,谓前阴后阴之两问也。自两问之后,已复分而行,绕篡之后。
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
别,谓别络分而各行之於焦也。足少阴之络者,自股内后廉贯脊属肾,足太阳络之外行者,循脾枢络股阳而下;其中行者,下贯臀,至胭中与外行络合。故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也。○新校正云:详各行於焦,疑焦字误。
与太阳起於目内毗,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
接绕臀而上行也。
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贯齐中央,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击两目之下中央。
自与太阳起於目内毗下至女子等,并督脉之别络也。其直行者,自尸上循脊裹而至於鼻人也。自其少腹直上,至两目之下中央。并任脉之行,而云是督脉所系。由此言之,则任脉冲脉督脉,名异而同一体也。
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
寻此生病正是任脉,经云为冲疝者,正明督脉以别主而异目也。何者?若一脉一气而无阴阳之异主,则此生病者当心背俱痛,岂独冲心而为疝乎。
其女子不孕,瘾痔遗溺哑乾。
亦以冲咏任脉并自少腹上至於咽喉,又以督脉循阴器合篡问绕篡后别绕臀,故不孕疮痔遗溺哑乾也。所以谓之任脉者,女子得之以任养也,故经云此病其女子不孕也。所以谓之冲脉者,以其气上冲也,故经云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也。所以谓之督脉者,以其督领经脉之海4也。由此三用,故一源三歧,经或通呼,似相谬引,故下文曰:
督脉生丙治督脉,治在骨上,甚者在齐下营。
此亦正任脉之分也,冲任督三脉异名同;体亦明矣。骨上,谓腰横骨上髦际中曲骨穴也,任脉足厥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壮。齐下,谓齐直下同身寸之一寸阴交穴,任脉阴冲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其上气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
中,谓缺盆两问之中天突穴,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其病上冲喉者,治其渐,渐者上侠颐也。
阳明之脉,渐上颐而环唇,故以侠颐名为渐也,是为大迎。大迎在曲颌前骨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陷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赛膝伸不屈,治其楗。
赛膝,谓膝痛屈伸奏难也。楗,谓脏辅骨上,横骨下,股外之中,侧立摇动取之,筋动应手。挞,音健。
坐而膝痛,治其机。
髋骨两傍相接处。
立而暑解,治其骸关。
暑,热也。若膝痛,立而膝骨解中热者,治其骸关。骸关,谓膝解也。一经云起而引解,言膝痛起立,痛引膝骨解之中也。暑、引二字其义则异,起、立二字其意颇同。
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腘。
腘,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委中穴,背面取之,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入,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坐而膝痛如物隐者,治其关。
关在胭上,当挞之后,背立按之,以动摇筋应手。
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内。
谓大杼穴也。所在灸刺分壮,与《气穴》同法。
连腑若折,治阳明中俞胶。
若膝痛不可屈伸,连腑痛如折者,则针阳明脉中俞胶也,是则正取三里穴也。
若别,治巨阳、少阴荣。
若痛而膝如别离者,则治足太阳少阴之荣也。足太阳荣,通谷也,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足少阴荣,然谷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淫滦经酸,不能久立,治少阳之维,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外踝上五寸,乃足少阳之络,此云维者,字之误也。
在外踝5上五寸。
淫滦,谓似酸痛而无力也。五寸一云四寸。《中语图经》外踝上四寸无穴,五寸是光明穴也。足少阳之络,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辅骨上横骨下为挞,侠髋为机,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骸下为辅,辅上为胭,胭上为关,头横骨为枕。
由是则谓膝辅骨上、腰髋骨下为挞。挞上为机,膝外为骸关,挞后为关,关下为蝈,胭下为辅骨,辅骨上为连骸。连骸者,是骸骨相连接处也。头上之横骨,为枕骨。
水俞五十七穴者,尸上五行,行五,伏菟上两行,行五,左右各一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所在刺灸分壮,具《水热穴论》中,此皆是骨空,故《气穴篇》内与此重言尔。
髓空在脑后五6分,在颤际锐骨之下,
是谓风府,通脑中也。
一在龈基下,
当颐下骨陷中有穴容豆,《中语图经》名下绩。(龈,音银。)
一在项后中复骨下,
谓瘠门穴也。在项发际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脉阳维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
一在脊骨上空,在风府上。
上7谓脑户穴也。在枕骨上,大羽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宛宛中,督脉足太阳之会,此别脑之户,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瘠,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大羽者,强一问之别名。《气府》注云:若灸者,可灸五壮。
脊骨下空,在尸骨下空。
不应主疗,经阙其名。○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长强在脊骯端,正在尸骨下。王氏云:不应主疗,经阙其名。得非误乎?
数髓空在面侠鼻,
谓颅髅等穴,经不二指陈其处,小小者尔。
或骨空在口下当两肩。
谓大迎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前侠颐同法。
两膊骨空,在膊中之阳。
近肩髑穴,经无名。
臂骨空在臂阳,去踝四寸两骨空之问。
在支沟上同身寸之一寸,是谓通问。0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去沟上一寸名三阳络,通问岂其别名欤!
股骨上空在股阳,出上膝四寸。
在阴市上伏菟穴,下在承挞也。
腑骨空在辅骨之上端。
谓犊鼻穴也。在膝髋下腑骨上侠解大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灸者可灸三壮。
股际骨空在毛中动下。
经阙其名。
尸骨空在解骨之后,相去四寸。
是谓尸骨上八僇穴也。
扁骨有渗理赓,无髓孔,易髓无空。
肩骨,谓尸问扁戾骨也。其骨上有渗灌文理归奏之,无别髓孔也。易,亦也。骨有空则髓有孔,骨若无孔髓亦无孔也。
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以年为壮数,
如息人之年数。
次灸根骨,以年为壮数,
尾穷谓之根骨。
视背俞陷者灸之,
背胛8骨际有陷处也。
举臂肩上陷者灸之,
肩偶穴也。在肩端两骨问,手阳明踏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也。
两季胁之问灸之,
京门穴,肾募也。在骼骨与腰中季胁本侠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
阳辅穴也。在足外踝上辅骨前绝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虚七寸,足少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在外踝上四寸。
足小指次指问灸之,
侠溪穴也。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问本节前陷者中,足少阳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流当作留字。
踹下陷脉灸之,
承筋穴也。在瑞中央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也,禁不可刺,可9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踹中央如外陷者中。
外踝后灸之,
昆仑穴也。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者中,细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缺盆骨上切之坚动10如筋者灸之,
经阙其名,当随其所有而灸之。
膺中陷骨问灸之,
天突穴也。所在灸刺分壮,与前缺盆中者同法。
掌束骨下灸之,
阳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阳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脐下关元三寸灸之,
正在脐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云刺可入一寸二分者非。
毛际动脉灸之,
以脉动应手为处,即气街穴也。
膝下三寸分问灸之,
三里穴也。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两筋肉分问,足阳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足阳明驸上动脉灸之,
冲阳穴也。在足咐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问动脉,足阳明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全元起本足阳明下有灸之二字,并附上动脉是二穴,今王氏去灸之二字,则见11二穴,今於注中却存灸之二字,以阙疑耳。
巅上一灸之,
百会穴也。在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犬所噙之处灸之三壮,即以犬伤病法灸之,
犬伤而发寒热者,即以犬伤法三壮灸之。(噙,古结切。)
凡当灸二十九处,伤食灸之。
伤食为病,亦发寒热,故灸。○新校正云:详足阳明不别灸,则有二十八处,疑王氏去上文灸之二字者非。
不已者,必视其经之过於阳者,数刺其俞而药之。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竟
1外:顾本作『穴』。.非:原作『热』,据颇本改。
2乃:顾本作『冲脉』。
3海:原作『每』,据顾本改。
4踝:原脱,据文义补。
5五:顾本作『三』
6上:顾本作『此』。
7胛:原作『脾』,据顾本改。
8可:顾本『可』上有『若灸者』三字。
9动:顾本作『痛』。
10见:顾本作『是』。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五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水热穴论篇
黄帝问曰:少阴何以主肾?肾何以主水?岐伯对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
阴者,谓寒也。冬月至寒,肾气合应,故云肾者至阴也。水王於冬,故云至阴者盛水也。肾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云其本在肾,其末在肺也。肾气上逆,则水气客於肺中,故云皆积水也。
帝曰:肾何以能聚水而生病?岐伯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而从其类也。
关者,所以司出入也,肾主下焦,膀胱为府,主其分注,关窍二阴,故肾气化则二阴通,二阴阀则胃填满,故云肾者胃之关也。关闭则水积,水积则气停,气停则水生,水生则气溢,气水同类,故云关闭不利,聚水而从其类也。《灵枢经》曰:下焦溢为水。此之谓也。(阀;音秘。)
上下溢於皮肤,故为驸肿。驸肿者,聚水而生病也。
上,谓肺。下,谓肾。肺肾俱溢,故聚水於腹中而生病也。
帝曰:诸水皆生於肾乎?岐伯曰:肾者牝藏也,
牝,阴也。亦主阴位,故云牝藏。
地气上者属於肾,而生水液也,故日至阴。勇而劳甚则肾汗出,肾汗出逢於风,内不得入於藏府,外不得越於皮肤,客於玄府,行於皮裹,传为驸肿,本之於肾,名日风水。
勇而劳甚,谓力房也。劳勇汗出则玄府开,汗出逢风则玄府复闭,玄府闭已则余汗未出,内伏皮肤,传化为水,从风而水,故名风水。
所谓玄府者,汗空也。
汗液色玄,从空而出,以汗聚於裹,故谓之玄府。府,聚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处者,是何主也?岐伯曰:肾俞五十七穴,积阴之所聚也,水所从出入也。尸上五行行五者,此肾俞。
背部之俞几有五行,当其中者,督脉气所发,次两傍四行皆足太阳脉气也。
故水病下为驸肿大腹,上为喘呼,
水下居於肾,则腹至足而驸肿。上入於肺,则喘息贵急而大呼也。
不得外者,标本俱病,
标本者,肺为标,肾为本。如此者,是肺肾俱水为病也。
故肺为喘呼,肾为水肿,肺为逆不得
肺为喘呼气逆不得外者,以其主呼吸故也。肾为水肿者,以其主水故也。
分为相输,俱受者水气之所留也。
分其居处以名之,则是气相输应。本其俱受病气,则皆是水所留也。留,(力救切。)
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肾之街也,
街,谓道也。腹部正俞几有五行,侠齐两傍,则肾藏足少阴脉有及冲脉气所发,次两傍则胃府足阳明脉气所发,此四行穴则伏菟之上也。(菟,音兔。)
三阴之所交结於脚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肾脉之下行也,名曰太冲。
肾脉与冲脉并下行循足,合而盛大,故日太冲。
凡五十七穴者,皆藏之阴络,水之所客也。
经所谓五十七者,然尸上五行行五,则背脊当中行督脉气所发者,脊中、悬枢、命门、腰俞、长强当其处也。次侠督脉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有大肠俞、小肠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环俞当其处也。又次外侠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有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当其处也。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腹部正俞侠中行任脉两傍冲脉足少阴之会者,有中注、四满、气穴、大赫、横骨当其处也。次侠冲脉足少阴两傍足阳明脉气所发者,有外陵、大巨、水道、归来、气街当其处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足内踝之上有足少阴阴踏脉并循踹上行,足少阴脉有大锺、复溜、阴谷三穴,阴踏脉有照海、交信、筑宾三穴,阴踏既足少阴脉之别,亦可通而主之。兼此数之,犹少一穴。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不可灸,令人偿。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命门在第十四椎节下问,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腰俞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问,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缪刺论》注并《热穴》注俱云刺入二寸,而《刺热》注、《气府》注并此注作二分,宜从二分之说。○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长强在脊骯端,督脉别络,少阴所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此五穴者,并督脉气所发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少一穴,按《气府论》注十二椎节下有阳关一穴,若通数阳关,则不少矣。○次侠督脉两傍,大肠俞在第十六椎下侠督脉两傍,去督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令灸三壮。小肠俞在第十八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中膂内俞在第二十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侠脊膂肿起肉,留十呼。白环俞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如大肠俞,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可入八分,不可灸。○此五穴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所谓肾俞者,则此也。又次外两傍,胃仓在第十二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三寸,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肓门在第十三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志室在第十四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正坐取之。胞肓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伏而取之。秩边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伏而取之。此五穴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次伏菟上两行,中注在齐下同身寸之五分两傍,相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五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同,《气府》注云侠中行方一寸,文异而义同。○四满在中注下同身寸之一寸,气穴在四满下同身寸之一寸,大赫在气穴下伺身寸之一寸,横骨在大赫下同身寸之一寸,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次外两傍穴,外陵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气府论》注云:外陵在天枢下一寸。与此正同。○两傍,去冲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归来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三寸,气街在归来下。○新校正云:按《气府》注、《刺热》注、《热穴》注云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眼上一寸,《刺禁》注云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一寸动脉应手,《骨空》注云在毛际两傍鼠误上。诸注不同,今备录之。○鼠误上同身寸之一寸,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二寸。此五穴者,并足阳明脉气所发。水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壮。气街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余三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五壮。所谓肾之街者,则此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大钟在足内踝后街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跟后冲中,《刺疟》注、《刺腰痛》注作跟后街中动脉,此云内踝后,此注非。○足少阴络别走太阳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复溜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阴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照海在内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交信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跻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筑宾在内踝上端分中,阴维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阴谷在膝下内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阴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所谓肾经之下行名日太冲者,则此也。
帝曰:春取络脉分肉何也?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经脉常深,其气少,不能探入,故取络脉分肉问。帝曰:夏取盛经分胜何也?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气始长,脉瘦气弱,阳气留溢,
新校正云:按别本留一作流。
热专分胜,内至於经,故取盛经分胜,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
绝,谓绝破,令病得出也。
所谓盛经者,阳脉也。帝曰:秋取经俞何也?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将收杀,
三阴已升1,故渐将收杀。
金将胜火,阳气在合,
金王火衰,故云金将胜火。
阴气初胜,湿气及体,
以渐於雨2湿雾露,故云湿气及体。
阴气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写阴邪,取合以虚阳邪。阳气始衰,故取於合。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谓始3秋之治变。
帝曰:冬取井荣何也?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肾方闭,阳气衰少,阴气坚盛,巨阳伏沉,阳脉乃去,
去,谓下去。
故取井以下阴逆,取荣以实阳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实作遣,《甲乙经》、《千金方》作通。
故曰:冬取井荣,春不凯钮,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谓未冬之治变。
此之谓也。
新校正云:按此与《四时刺逆从论》及《诊要经终论》义颇不同,与《九卷》之义相通。
帝曰:夫子言治热病五十九俞,余论其意,未能领别其处,愿闻其处,因闻其意。岐伯曰: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阳之热逆也。
头上五行者,当中行谓上星、自会、前顶、百会、后顶,次两傍谓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又次两傍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也。上星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一很,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自会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前顶在自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问陷者中,刺如自会法。百会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刺如上星法。后顶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自会法。然是五者皆督脉气所发也,上星留六呼,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次两傍穴,五处在上星两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处后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络却在通天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络却后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处、通天各留七呼,络却留五呼,玉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承光不灸,玉枕刺入二分。○又次4两傍,临泣在头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目窗、正营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灵、脑空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脑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余并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临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写胸中之热也。
大杼在项第一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脉别络手足太阳三脉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并《气穴》注作七壮,《刺疟》注、《刺热》注作五壮。○膺俞者,膺中之俞也,正名中府,在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云门下一寸,乳上三肋问动脉应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阴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壮。缺盆在肩上横骨陷者中,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背俞即风门热府俞也,在第二椎下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今《中诰孔穴图经》虽不名之,既日风门热府,即治热之背俞也。○新校正云:按王氏注《刺热论》云背俞未详何处,注此指名风门热府,注《气穴论》以大杼为背俞,三注不同者,盖亦疑之者也。
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写胃中之热也。
气街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动脉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气街诸注不同,具前《水穴》注中。○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外康两筋肉分问,足阳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巨虚上康,足阳明与太阳合,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巨虚
下廉,足阳明与少阳合,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也。
云门、髁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写四支之热也。
云门在巨骨下,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动脉应手,足太阴脉气所发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同《气穴》注作手太阴,《刺热》注亦作手太阴。○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验今《中诰孔穴图经》无髑骨穴,有肩髑穴,在肩端两骨问,手阳明踏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委中在足膝后屈处,胭中央约文中动脉,足太阳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按今《中诰孔穴图经》云:腰俞穴一名髓空,在脊中第二十一椎节下,主汗不出,足清不仁,督脉气所发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腰俞刺入二寸当作二分,已具前5《水穴》注中。
五藏俞傍五,此十者,以写五藏之热也。
俞傍五者,谓魄户、神堂、魂门、意合、志6室五穴,侠脊两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魄户在第三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壮,神堂在第五椎下两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魂门在第九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意舍在第十一椎下两傍,正坐取之,肄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志室在第十四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7壮。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帝曰:人伤於寒而传为热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则生热也。
寒气外凝,阳气内郁,胜理坚致,玄府闭封,致则气不宣通,封则湿气内结,中外相薄,寒盛热生,故人伤於寒转而为热,汗之而愈,则外凝内郁之理可知,斯乃新病数日者也。(致,驰二切。)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五竟
1升原作『成』,据顾本改。
2雨原作『下』,据显本改。
3始原作『治』;据顾本改。
4次原作『刺』,据显本改。
5前原作『兰』,据顾本改。
6志顾本作『五』。
7三下『志』字仿此。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六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调经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刺法喜向,有余写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岐伯对曰: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问?帝曰:愿尽闻之。岐伯曰: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气不等也。
神属心,气属肺,血属肝,形属脾,志属肾,以各有所宗,故不等也。
帝曰:人有精气津液,四支九窍,五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节,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针经》曰:两神相薄,合而成形,常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三六先身生,是谓精。上焦开发,宣五谷味,需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胜理发泄,汗出胜理,是谓津。津之渗於空窍,留而不行者,为液也。十六部者,谓手足二,九窍九,五藏五,合为十六部也。三百六十五节者,非谓骨节,是神气出入之处也。《针经》曰:所谓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皆神气出入游行之所,非骨节也。言人身所有则多,所举则少,病生之数,何以论之?
岐伯曰:皆生於五藏也。
谓五神藏也。
夫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而此成形。
言所以病皆生於五藏者何哉?以内藏五神而成形也。
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藏。
志意者,通言五神之大几也。骨髓者,通言表裹之成化也。言五神通泰,骨髓化成,身形既立,乃五藏互相为有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五藏二字。
五藏之道,皆出於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
隧,潜道也。经脉伏行而不见,故谓之经隧焉。
血气者人之神,邪侵之则血气不正,血气不正,故变化而百病乃生矣。然经脉者,所以次死生,处百病,调虚实,故守经隧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经隧作经渠,义各同1。
帝曰:神有余不足何如?岐伯曰: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悲。
心之藏也。《针经》曰: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也。悲,一为忧,误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云:悲,一为忧,误也。按《甲乙经》及《太素》并全元起注本并作忧。皇甫士安云:心虚则悲,悲则忧,心实则笑,笑则喜,夫心之与肺,脾之与心,互相成也。故喜发於心,而成於肺;思发於脾,而成於心,一过其节则二藏俱伤。杨上善云:心之忧,在心变动也。肺之忧,在肺之志。是则肺主秋,忧为正也。心主於夏,变而生忧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邪客於形,洒淅起於毫毛,未入於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
并,谓并合也。未与邪合,故日未并也。洒淅,寒貌也,始起於毫毛,尚在於小络,神之微病,故命日神之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洒淅作凄厥,《太素》作洫沂。杨上善云:洫,毛孔也,水逆流日沂。谓邪气入於胜理,如水逆流於洫。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神有余,则写其小络之血,出血勿之深斥,无中其大经,神气乃平。
邪入小络,故可写其小络之脉出其血,勿深推针,针深则伤肉。以邪居小络,故不欲令针中大经也。络血既出,神气自平。斥,推也。小络,孙络也。《针经》曰:经脉为裹,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平,谓平调也。○新校正云:详此注引《针经》日与《三部九侯论》注两引之,在彼云《灵枢》,而此曰《针经》,则王氏之意指《灵枢》为《针经》也。按今《素问》注中引《针经》者多《灵枢》之文,但以《灵枢》,今不全,故未得尽知也。
神不足者,视其虚络,按而致之,刺而利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
但通经脉令其和利,抑按虚络令其气致,以神不足,故不欲出血及泄气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按作切,利作和。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初起於毫毛,未入於经络者。
岐伯曰:按摩勿释,着针勿斥,移气於不足,神气乃得复。
按摩其病处,手不释散,着针於病处,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气内朝於针,移其人神气令自充足,则微病自去,神气乃得复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云移气於足,无不字。杨上善云:按摩,使气至於踵也。
帝曰:善。气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
肺之藏也。肺藏气,息不利则喘。《针经》曰:肺气虚,则鼻息利少气,实则喘喝胸凭仰息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皮肤微病,命日白气微泄。
肺合皮,其色白,故皮肤微病,命日白气微泄。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写其经隧,无伤其经,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不足,则补其经隧,无出其气。
气,谓荣气也。针写若伤其经,则血出而荣气泄脱,故不欲出血泄气,但写其卫气而已。针补则又宜馑闭穴俞,然其卫气亦不欲泄之。○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经隧者,手太阴之别,从手太阴走手阳明,乃是手太阴向手阳明之道,欲道藏府阴阳,故补写皆从正经,别走之络,写某阴经,别走之路,不得伤其正经也。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白气微泄者。
岐伯曰:按摩勿释,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革,精气自伏,邪气散乱,无所休息,气泄胜理,真气乃相得。
亦谓按摩,其病处也,革,皮也。我将深之,适人叉革者,谓其深而浅刺之也。如是胁从,则人怀惧色,故精气潜伏2也。以其调适於皮,精气潜伏,邪无所据,故乱散而无所休息,发泄於胜理也。邪气既泄,真气乃与皮腆相得矣。○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革,改也。夫人闻乐至,则身心听悦,闻痛及体情铃改异,听悦则百体俱纵,改革则情志铃拒,拒则邪气消伏。
帝曰:善。血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
肝之藏也。《针经》曰:肝藏血,肝气虚则恐,实则怒。○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经》及《太素》同。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孙络外3溢,则经有留血。
络有邪,盛则入於经,故云孙络外溢,则经有留血。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写其盛经出其血。不足,则视其虚经内针其脉中,久留而视,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
脉大,疾出其针,无令血泄。
脉盛满则血有余,故出之。经气虚则血不足,故无令血泄也。久留疾出,是谓补之。《针解论》曰:徐而疾则实。义与此同。
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曰: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