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广圣义》卷11
亡吾宝。初一句标宗以设问。次六句示行以辨明。后四句申戒用兵,知慈哀者必胜。○义曰:致理之君,弘慈为本,执谦守己,以礼下人。三宝四善之功,戒之至矣,让王为客之义,慎亦审焉。既躁进而不能,在勇退而为可,无攘无执,何祸何忧?所宝克全,用哀为胜,斯言显矣。而孰知孰行,知者甚希,则者为贵。此兼通前后章之旨也。
用兵有言:
注:老君伤时王残人於兵,故托古以陈戒。有言者,谓下句也。
疏:老君疾时轻敌政祸,乐战杀人,故托古以申诫。所称有言,谓下句也。
义曰:大道以好生恶杀,代人以乐战伤民。为君则贪利土疆,鏖兵绝域;为臣则图懋功赏,转战穷荒,骨粪丘原,血涂草莽。老君悯其赤子,念彼无辜,演法垂文,以陈至戒。是知兵者非盛德之器,战者是凶危之机,好生之君不得已而方用,用而不戒,斯暴也哉。
吾不敢为主而为客,
疏:吾者,用兵之人也。先唱为主,后应为客。主先唱示生事而贪,客后应示以慈自守。欲明古者用兵常有戒令,当须以慈自守,不可生事而贪。故云不敢为主而为客。
义曰:夫安居之世,先动者为主,后应者为客。陈兵於野,先动者为客,后应者为主,斯用兵主客之定分也。兵法言之,反有先后。然客主之道,胜负之宜,决於善谋,不尚武力。若杀人而取胜,轻敌而立功,祸福不预萌,存亡安可保?故曰:将者,人之司命也。生死犹转机,得失如反掌,可不慎乎?老君戒令守柔,使之揣敌,不敢先唱以始祸,固在应敌而不争。苟在爱人,岂欲求胜?以慈以让,庶必保全者,体此而用之,必天救而慈卫矣。
不敢进寸而退尺。
注:主有动作则生事而贪,客无营为则以慈自守。自守则全胜,生事则败亡。进虽少,不能无事;退虽多,不失谦让。故不敢进於寸,而退於尺也。
疏:夫以道退守则善胜,进兵取强则败亡。故进虽少犹伤於贪,退虽多愈得谦让。今鄙其竞争,则云不敢进寸。尚其慈让,故云退尺。
义曰:夫以道为国,不恃军功,用德牧人,宁劳武力。且兵者,凶器也;战者,危事也。驱彼蒸人,执持凶器,深入敌境,自掇危亡,岂为理国之务也?且贪进必乐杀,乐杀则残人,勇退必怀慈,怀慈则体道。能体道而退尺者,可谓万胜万全矣。
是谓行无行,
注:为客退尺,不与物争。虽行应敌,与无行同也。
疏:夫行师在乎止敌,止敌贵乎不争。今为客退尺,善胜不争,虽行应敌,与无行同矣。
义曰:应敌出师,盖不得已,岂果敢於行师乎?以慈守众,以德抚人,既不锐於争锋,复无心於克敌,自然德胜也。《灵宝经》云:守道之士以戒检心,彼来加我,志在不报。此其谓欤。
攘无臂,
注:攘臂,所以表怒。今善战不怒,故若无臂可攘。
疏:注云攘臂所以表怒,善战不怒,故若无臂可攘,故曰攘无臂。
义曰:夫士之怒也,裂眦冲冠,奋衣攘臂,将锐於争战矣。道之为理,恶杀尚慈。既已不争,固当无敌。设有应敌,不得已而出师,非务力争,故若不攘臂矣。
仍无敌,
注:仍,引也。引敌者,欲争不争,故若无敌可引。
疏:仍谓引也。夫引敌,欲有所争。今以不争为德,是若无敌可引,故曰仍无敌也。
义曰:既无仍引,非在战争,有敌不争,固若无敌矣。
执无兵。
注:执兵所以表杀。今以慈为主,故虽执与无兵同。
疏:执,犹持也。兵者,五兵戈矛之属也。夫执兵者,将欲杀敌,以慈为主。自戢干戈,则虽有兵,本无杀意,是则与无兵同也。
义曰:法道为君,不务兵战,既非获已,应敌帅师,兵克在和,师出以律。无拓土开边之志,无争锋敛怨之心,行若无行,敌若无敌,攘若无臂,执若无兵。推此四无,叶夫三宝,则射轭夹脰之矢,乌号繁弱之弓,鱼肠昆吾之刀,太阿巨阙之剑,吴钧楚矛,蜀弩孟劳,岂假执持,无所用矣。五兵者,戈矛殳戟干,言有五等也。《周礼》庐人为庐器,凡秘过三,其身不能用也。秘,柄也。戈秘长六尺六寸,殳长寻有四尺。八尺曰寻,言一丈二尺也。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夷,长也,长二丈四尺。平野之兵欲长,山林之兵欲短。执欲其说,被欲其坚。矛弋战为钩兵,欲无掉;刺兵欲无挠;戈殳为击兵,欲上下强弱均,用之欲其疾速也。兵有鼓角金革、牙旗斧钺、甲胄旌节、旗旗旒旐、弓弩弧矢,各有制度,其大约分为五等,三制九章之法,短兵有刀剑匕首之异,皆所以御敌制胜也。既.陕慈制敌,以德行师,虽执其兵,执而不用,故若无兵也。《说文》曰:拱手执斤曰兵。
祸莫大於轻敌,轻敌几丧吾宝。
注:为祸之大,莫大轻侮敌人,轻侮敌人则殆丧吾以慈之宝矣。
疏:几,近也。丧,失也。宝,谓慈也。夫为祸之大,莫大於轻侮前敌。好事交争如此,则近丧失吾以慈之宝矣。且失慈,以战则败亡,以守则离散。代间之祸虽非一途,离散败亡,祸之大者也。
义曰:用兵之道,敌国在前,先代其谋,次料其敌。勇怯既等,众寡复均,然犹得天之时,假地之利,揣理之曲直,因人之协和。或高垒深沟,挫孔明之锐气;焚舟示死,雪秦缪之前羞。殒长星而告终,封殽尸而归国。若不然者,则五千深入,永悲於雁塞龙堆;百万横行,竟怯於风惊鹤唳。晋山草木,尽变人形,昆阳犀象,宁为我用。则谦慈之宝,於兹丧矣。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注:抗,举也。两国举兵以相加,则慈哀於人者胜也。
疏:抗,举也。夫两国抗兵以相加,则由其君用道,其将以慈,矜哀於人,不求多杀者,获胜矣。
义曰:夫虽戎狄侵边,豺狼害国,奸凶肆孽,妖逆乱常,推毂命师,凿门授律,与民除害,不得已而征之,犹虑强抗则乖仁,故哀慈则合道。合道者必胜。乖仁者必亡,此天理之常然,讵可诬而蔽也?以慈之感,无或忽诸。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五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六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吾言甚易知章第七十
疏:前章明用兵之言,戒其轻敌。此章明畅理之教,示其易知,易知则必有宗。君轻敌则丧其慈善。初标圣教易知。次明迷途不晓。言有宗下解释易知之意。夫唯下辩说不晓之由。后叹圣之怀玉以勖勤行之上士尔。○义曰:既明行慈者胜,轻敌者亡。此言易知易行,而迷者不知不晓,以其不知於至道,不能深了於戒言,瞢彼君宗,尚拘昏滞,是知我者少也。苟能法则於道,信为贵乎。若披褐而怀玉,非常徒之可识。夫道易知也,而不知者信为愚矣。不知而强知者,圣人不取。放下章次而明之也。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注:老君云:吾所说言契理,故易知;简事,故易行。
疏:老君言,我所言者以畅於理,理,畅则言忘,故易知也;吾所事者,事於无事,事简则无为,故易行也。
义曰:吾者,老君也。明此二经老君言教三宝四善,俭让谦慈,皆实易知易行,可以理身理国,以无为为本,以清静为基,清静无为,事简理畅,知之甚易,行之岂难。
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注:天下之人滞言而不悟,烦事而不约,故莫能知莫能行。
疏:此叹众生不能了言,无言执言而滞教,惑於言教,故莫能知也。不能悟事,无事烦事而不约,迷於尘事,故莫能行也。
义曰:代人惑於图功轻敌,不能俭让谦慈,既莫知之,岂能行也?且夫五千垂教,虽深契重玄,而导世引凡,且事唯简要,无为则易悟,无事则易行。而弃无为无事之门,趋执教滞言之路,以斯致惑,故莫能知。勉语君宗,早期了悟。此老君所以戒劝也。
言有宗,事有君。
注:言者在理,得理而言忘,故言以无言为宗。事者在功,功成而不宰,故事以无事为君。
疏:此覆释易知易行所由宗本也。君,主也。夫言者所以在理,得理而忘言,故言以不言而为宗本。事者所以在功,功成而遣事,故事以无事为君主。此岂不易知易行耶?
义曰:了言无言,有宗则易知也;於事无事,有君则易行也。滞言执教,则不知其宗;局守迷事,则不知其君。在乎舍执弃迷,渐悟於道尔。
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
注:夫唯代人无了悟之知,是以不知我无言无事之教也。
疏:不我知者,谓不知我也。夫唯代人迷惑,无了悟之知,封着名相,不能畅理,於事执事,於言滞言,是以不知吾教以无言无事之意。又解云:老君言夫唯我所知,惟在无知;而天下之人用知求知,是以不知我也。
义曰:无言为了言之宗,归於至理。无事为遣事之主,契彼无为。以世人不能知故难知,不能行故难行尔。
知我者希,则我者贵。
注:了知我忘知之意者希少,法则我不言之教者至贵也。
疏:希,少也。则,法也。老君言知我忘言契理之意者至希少也。若能法则我言而行之者,则可尊贵矣。
义曰:知无言之宗,固已少矣。能体我无言为法,斯可贵焉。然教本无言,固言方能辫理。教本无事,固事方可探玄。辩理则言自忘,探玄则事自简。言忘事简,可与言道矣。
是以圣人披褐怀玉。
注:披褐者晦其外,怀玉者明其内,故知我者希尔。
疏:褐,裘也,贱者之服。袭裘褐者,所以蔽下之粗衣也。玉者洁润,而可比德君子,言此者欲明圣人内心慧了,外状如愚。以如愚之状故云披褐,以慧了之心故云怀玉。
义曰:圣人之於道也,隐显同途,出处同迹,语默皆契,斯须不遗。但代人不能窥圣人之阃奥尔。智周万行,德冠九清,御无为之宗,了兼忘之旨,外晦其用,委迹和光,内莹其明,鉴穷识远。故河上公注曰:内虽昭昭,外如愚顽。明珠在蚌中,美玉处石间,是披褐怀玉之旨也。夫道至明矣,而凡愚昧之。又庄子曰:无门无傍,四达皇皇,非明也哉。道心惟微,何往不达。而下士惑之。披褐者,圣人混其外,褐者贱衣,与众同也。怀玉者,圣人明其内也。玉者,石中之美,有五德焉。润泽而温,人之方也;角思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伎,洁之方也。玉比德者,《礼记□玉藻篇》云:古之君子,必佩玉焉。右征角,声中民与物也;左宫羽,声主君与事也。趋以采荠,门外之行也。行以肆夏,登堂之乐也。周旋中规,反行也。折旋中矩,曲行也。进则揖之,谓小俛也。退则扬之,谓小仰也。然后玉锵鸣也。故君子在车则闻銮和之声,行则鸣佩玉,是以非僻之心,无自入也。世子君在不佩玉,左结佩,不使鸣也;右设佩,去之也;居则设佩,朝则结佩。朝於君不敢使鸣也。齐则靖结佩,屈之也。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则否,言王丧事也。佩玉有冲牙,君子无故,玉不去身,比德於玉焉。丧与灾眚,谓之故也。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玫玉而缊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细绶。谦不比德,示不仕也。环取其循而无穷也。
知不知上章第七十一
疏:前章明畅理之教,示其易知。此章明了心之知,虚忘为上。首标迷悟有异,执迷成病。夫唯下结叹圣人了知是病,故不强知。○义曰:前以知道既贵,要隐迹藏光。此乃强知为非,要忘知契道。圣人强知之病不为之,故无病焉。行人能了此圣心,复何病之有。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
注:了法性空,本非知法。於知忘知,是德之上。不知知法,本性是空。於知强知,是行之病。
疏:夫法性本空,而非知法。圣人悟此,有不取相之知,於知不着,故云不知是德之上。此释悟也。不知知病者,言常俗之人不知知法,本非真实,於此无知之理强谓有知,有取着之缚,所以为行之病,此辩迷也。
义曰:了知非知,是谓真知。知而不知,是以为上。不知真知而强知之,是以为病。圣人了知皆妄,成彼修真,於知忘知,自息强知之病。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注:夫唯能病强知之病,是以不为强知所病。
疏:众生强知,妄生见着而为病恼。夫唯能病强知之病,於知忘知,则不为强知所病,故云是以不病。
义曰:知强知之病而能病之,是以不病者,无强知之病。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注:唯圣人所以不病者,以其病众生强知之病,是以不病。
疏:圣人正智圆明,了悟实相,於知忘知,故不为知之所病。所以者,以其病。凡夫有强知之病,故说真知以破之。妄知之病既除,真知之药亦遗,故云不病。
义曰:凡代之人,识因浅劣,未了知真之理,乃执强知之非,以此循环,迷失正智。圣智圆备,不执强知之知,又了真知之理,能病强知之病,不惑强知之知。以其病病,是以不病。如惑者说大道,是有执有,为是一人言道,为无执无为。是执无者则病於有,执有者复病於无。圣人知道非有非无,两无所执,能病所执,是以不病。义亦然矣。所以大辫若讷,至知忘知。颜子如愚,孔光温树,三缄戒慎,其斯谓乎?《西升经》曰:能知无知,道之枢机也。
人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疏:前章明了心之知,以虚忘为上。此章明迷妄之病,有可畏之威。初标人不畏威,则祸累所及。次无狭下劝人虚心静欲;神不厌人。后举圣行证成,示其去取。○义曰:圣人於知忘知,既显强知为病,又举威之可畏,不畏财大威及之,俾其涤虑虚心,栖神於绛关,恬和养气,味道於玄虚,人神相须,贵见皆遗,去厌狭之为累,取知爱以为资。然后勇於谦柔,挫其刚果,以为修真之径尔。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注:有威而可畏,谓之威。言人於小不畏,拙於慎微,则至大可畏也。
疏:有威可畏谓之威。夫欲恶之来,起於微末,积成病累,为彼大威。
人不能慎其细微,则至於大可畏也。
义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又人之立身,以忧畏为本。理国而有忧畏,四时顺焉,六气序焉,神明交焉,邦国泰焉。其无忧畏者,神明不交,灾害为生。理身而忧畏,官以之理,家以之宁,疾病不作而志气和平。其无忧畏者反是,则大威至,其可追也。
无狭其所居,
注:神所居者,心也。无狭者,除情去欲,使虚而生白。
疏:神所居者,心也。人当忘情去欲,宽柔其怀,使灵府闲豫,神栖於心,身乃存也。
义曰:神者身之主,心者灵之府。嗜欲不入,物我都忘,是非不汨於胸中,则神栖於灵府也。《西升经》曰:谋思危之首,危者将不久。此使人思谋绝虑,少私寡欲。又曰:身者,神之车也,神之舍也,神之主人也。主人安静,神则居之;躁动,神则去之。以心能动静变化,故谓之神。神能飞行,并能移山,此则神为灵妙之称也。神力之大,不可思而议之,故修三奔行大洞,则云车龙
驾,出有入无,飞升三清,啸咤水火,移山陷地,何所不为。若用之非道,则败国丧身,沦滞六欲,飘零苦趣,往反生死,善恶吉凶,皆由於心矣。故心为灵府也。
无厌其所生。
注:身所生者,神也。无厌者,少私寡欲,使不劳倦。
疏:身所生者,神也。厌,恶也。人由神而生,故谓神为所生也。神明托虚好静,人当洗心息虑,神自归之。若嗜欲渎神,营为滑性,则精气散越,散越则生欲,故劝云无厌所生之神,以存长久之道。
义曰:身之生也,因道禀神而生其形。夫神者,阴阳之妙也;形者,阴之体也;气者,阳之灵也。人身既生,假神以运,因气以屈伸。神气全则生,神气亡则死。故形为神之宅,神为形之主。岂可厌而去之耶?且所生我身,大约有三。一曰精,二曰神,三曰气,受生之始,道付之以气,天付之以神,地付之以精。三者相合而生其形,人当受精、养气、存神,则能长生若一者。散越则错乱而成疾,耗竭而致亡。不爱此三者,是散而弃之也。气散神往,身其死矣。得不戒而保之哉?此三者能生其身,故曰所生也。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注:夫唯人不厌神,是以神亦不厌人也。
疏:善贷曰道,资形曰神。人能爱道存神,故云夫唯不厌。除垢止念,惟精惟一,神不厌人,故云是以不厌。
义曰:贷,假也。资,禀也。垢,恶一也。夫惟修道之人,养神爱气,冥怀虚寂,神则常存。神不厌人,人可长久。除垢止念者,《西升经》老君将升太微,戒尹喜之词也。曰:除垢止念,静心守一,众垢除,万事毕。吾道之要也。惟精惟一者,《尚书□大禹模篇》舜命禹践位之词也。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危则难安,微则难明。惟精惟一,可以允执厥中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
疏:自知者反照内省,防害於微,令无可畏之事。不自见者,不自彰见其朴能,炫耀於物,违理失常,以招患也。
义曰:夫人不炫己能,不彰己行。故《尚书》曰: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但内照含光,周鉴四海,固无可畏之事矣。理身及此,则功名显,而道德充也。
自爱不自贵。
注:自知其身,防所畏之事。自爱其身,无厌神之咎。不自见其能以犯患,不自贵其身以聚怨也。
疏:圣人自保,爱其身,绝去嗜欲,令神不厌。身不自贵者,不自矜贵其身,凌虐於物,以聚怨尔。
义曰:葆和谷神,希言养气,绝嗜禁欲,抑非损恶,此自爱也。轻裘肥马,甘食美衣,华宇文阶,崇轩大厦,自贵也。自爱则神安心泰,自贵则奉己害民,伤财敛怨。故曰有道之君以乐乐人,无道之君以乐乐身。乐人则人从,乐身则人叛也。
故去彼取此。
注:去彼见贵,取此知爱。
疏:去彼自见自贵,取此自知自爱。圣人得年等智,了法性空,理无去取,开教引凡,寓言之尔。
义曰:自见者不明,自贵者不长。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故圣人去之而不取。自知者明,自爱者宁。故曰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言圣人内爱其神,外爱其民也。寓言者,寄寓立言,以教神俗。言圣人非有去彼取此之行,立理以劝人尔。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六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七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勇於敢章第七十三
疏:前章明迷妄之病,有可畏之威。此章明勇敢之为成杀身之咎。初标敢与不敢,利害之殊。次明天道谦柔,戒人勇敢。后叹天网之报,以劝善士之修。○义曰:前明去见贵之外行,取知爱之内修。此乃劝勇退以谨身,戒勇进以伤德,用明利害,遣复谦柔,成善胜善应之功,弘不言不争之旨。示以天网,俾之竞修,然标以死惧之,令畏司杀之咎。
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
注:敢谓果敢,言人勇於果敢从事,失於谦柔退让,必害於身,故云则杀。不敢者则可以理身矣。
疏:刚决为勇,必果为敢。言强梁之人无所畏忌,失於谦柔,决於果敢犯上作乱者,则是杀身之道也,故云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者,人若於事静慎,敛身知退,所决在於不敢强梁犯患,则是活身之道也。故云勇於不敢则活。
义曰:强梁者锐志而前,自投祸患。谦慎者奉身而退,必保安真。杀活二途,昭然可验矣。犯上作乱者,《论语□学而篇》云: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言强梁之人干犯己之上者,而孝悌之人必恭顺,好欲犯其上者少也。
知此两者或利或害。
疏:两者,敢与不敢也。言人能知勇敢,则杀而有害,不敢则活而有利,当须勇於不敢。此两者在勇虽同,所施则异。故云或利或害。
义曰:刚决於心,俱谓之勇。勇强梁而进则害至,勇谦柔而退则利来。利来则生,害至则死。生死起乎心感,利害归乎妄情。若能勇退葆身,谦光约修,道之要也。虽妄情所起,而吉凶利害不常,故皆云或尔。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注:两者,敢与不敢。或,有也。能知不敢者有利,敢者有害,当须勇於不敢。此勇敢之人动有灾害,天之所恶,孰能知其故哉?
疏:孰,谁也。故犹,竟故也。勇敢於有为之人,动则有害,乃天道之所恶。而代俗之人,谁能知其意故者乎?
义曰:天之道恶杀而好生,恶恶而好善。勇於进则有殃而必杀,勇於退则有利而必生。自然而然,岂知其故?此戒人当勇於谦退,以保其生也。夫王赫斯怒以整其旅,此文王之勇以安天下也。《逸书》曰: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此武王之勇,亦以安天下也。匹夫勇敢伤於人而丧其身,何足贵乎?
是以圣人犹难之。
注:圣人犹难为勇敢之事。
疏:此举圣以励凡也。夫以圣人之明,犹难於勇敢,惧其为害,况於凡人欲为勇敢,焉得无害乎?
义曰:圣人不为勇敢之事,此约圣人以戒代人尔。言圣人尚虑有害,不为此勇敢强梁之事,况於凡俗乎?此爱人之心,戒之至矣。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注:此下言天道谦虚,以戒人事勇敢,天不与物争,四时盈虚,物无违者,故善於胜。
疏:因上言天之所恶,故此下四句广明天道谦虚,以戒人事勇敢,人怀胜勇,所以有争。天道平施,唯善是与,物莫之违,故云善胜。
义曰:天道任於自然,因无胜负,四时代谢,不令而行,六气推迁,不言而信,物不违天,则为善胜也。惟善是与者,此经第四十三章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也。天道平施者,《易》谦卦云君子以哀多益寡,称物平施是也。
不言而善应,
注:天何言哉?福善祸淫,曾无差忒。故云善应也。
疏:天何言哉?但福善祸淫,吉凶感应,故曰不言而善应也。
义曰:天无言而四时行地,无言而万物生,得时而兴,感物而应,此自然之理也。《西升经》曰:为善,善气至;为恶,恶气至。自然之势,影响不差也。福善祸淫者,《尚书□汤诸》 曰福善祸淫,言国之政教,人之所修有善有恶,善者天福之,恶者天祸之。天降谴以告之,谪见以警之,而不寤者,祸乃及之。此吉凶所应,人所召也。
不召而自来,
注:天道不乃物使从己,物不能违,自来顺天尔。
疏:凡物之来,皆由命召。今天不召於物,而使从已,而万物自来而顺之,则负阴抱阳,春生夏长,皆非召而来也。
义曰:《春秋左传》曰:祸福无门,惟人所召。为恶召祸,为善致福,理之常也。今言天道不言而自应,不召而自来,言万物自顺於天也。负阴抱阳者,此经第五章之词也。
繟然而善谋。
注:天道玄远,繟然宽大,垂象示变,人可则之,故云善谋也。
义曰:天道运四时,垂历象,循环顺气以示於人,历象不愆其常,四时不爽其应,寒暑晦明,罔有差忒。此宽缓而善谋。繟,宽大也,缓也。谋,度也。历,数也。象,法也。变星辰,差忒也。天以运度之数,垂文之象,显示於人,圣人则天象而立教化。故《礼经序》曰昔在唐尧,历象日月,敬授人时是也。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注:天之网罗虽恢恢疏远,刑淫赏善毫分不失。
疏:恢恢,宽大也。此覆释上天道等义也。天道网罗虽复宽大,而且远,赏善罚恶不失分毫也。
义曰:古人结绳为网为罗,以捕飞走之物。网取其笼罩,广大之义也。天道以吉凶之应、阴阳之数、善恶之报以平笼万物,物在其中,无所逃隐。为善善报之,为恶恶酬之,故谓之天网。天道无伤於物,是故网罗笼罩,掩获於物乎。此约体为喻尔。夫天以气禀之於物,物则受气於天,生形於地,是则天地为万物之本。物之善恶生死,皆受命於天,天无网罗机械以制於物,但恢恢广远,无不包容。飞行动植,风云气象,阴阳寒暑,昼夜生死,皆在包罗之内,无所逃失。故若网之所龙尔。其气之所应,时之所推,历数昭然,不差毫末。毫者,毛之细者也。分者,数之微者也。天网所罗,微细无隐矣。
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疏:前章明勇敢於有为,自成杀身之咎。此章明有为则轻死,必犯司杀之诛。首五句陈戒用刑。次一句指明司杀。后四句举用刑代杀,必有愆咎。○义曰:夫赏善以德,罚恶以刑,犹寒暑以无私,譬阴阳之必应,此天之道也。人君无为御极,民知自劝之方,有道修身,天锡无疆之寿,各安素分,必享大年,在乎畏慎於心,戒惧於祸,不触陷身之网,岂罹司杀之殃。於国则宽宥用刑,哀矜察狱,不施代杀之法,必无伤平之非,不行代斲之权,必无伤和之怨。然后去厚敛有为之事,循不争勇退之规,以继前后章之大旨,福於人也。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注:纵放情欲,动之死地,习以为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化之,奈何更立刑法,以诛杀恐惧之乎?
疏:言人不能守道清静,而放纵情欲,动之死地,积习为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为化而教导之,奈何更以刑法诛杀而恐惧之?
义曰:人君虽悬象顺天,垂法御极,在於开物成务,用道教人。若民侮法乱常,冒刑于禁,自投于网,不慎其身,亦当悟之以革虑洗心,舍恶从善,使其悛省,许以自新,不当遽用五刑,不开三面。此恐失於慈恕也。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注:若使代人皆从清静之化,不敢溺情纵欲,常畏於死。而有独为奇诈者,假令吾势得执杀此奇诈之人,孰敢即杀?故下文云。
疏:此明人君化以无为,而人皆少欲,各全其生,常畏於死。而独有为於奇诈不善之行者,适令吾势得执而杀之,亦谁敢即杀?所以不杀为自有天网司杀之也。故下文云。
义曰:既以慈恕教人,人知其教,馑身畏法,洁行修生,尽祛欲情,俱畏於死。而或独有肆怀从欲,干法犯刑,人君亦当戒以自新,使之悔过,而开道之。若之若迷而不返者,亦不遽执而杀之,以俟天之司杀。此所以示其善诱也。
常有司杀者杀。
注:如此奇诈之人,天网不失,是常有天之司杀者杀之。
疏:司,主也。天鉴孔明,无所不察。奇诈之人不得其死,是有天之司杀者杀之矣。
义曰:天之养人也厚矣,爱人也至矣。南宫丹箓赏善而司生,北宫黑簿纪过而主死。天地万神司察善恶,以惩以劝,俾其革恶而迁善也。故有功者延年,有罪者夺算,毫分无失,如阳官之考校焉。天有司命四司之星,在虚危之间、人星之侧,以司於人。司命二星主人之功过、年寿赏夺,司禄二星主人之禄秩衣食,司危二星主人之憍佚不正,司非二星主人之邪忒多私。此四星者,《三元经》 所谓天之司杀也。纠察罪福,使世人知修善戒恶焉。人君以善教人,动怀慈恕。其独不善者,天之司杀当自杀之。言天之照鉴甚明,无有不察。天网宽大,疏而不漏,违天反道,何逃其辜?孔,甚也。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
注:人君好自执杀,必不得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匠斲木矣。
疏:言不善之人司杀自杀,人君若势得执杀而使杀之,是代杀者杀人,不得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匠斲木矣。
义曰:设有不善之人,必俟天之所杀,人君执而便杀,是代天杀之权,下爽哀矜,上乖天理,若拙夫代大匠斲木,所失当如下文。
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拙夫代斲,岂但伤材,亦自伤其手。人君任刑,代彼司杀,岂唯残害百姓,抑亦自丧天和。
疏:大匠斲木,动合方圆。拙夫代之,必失绳约,恶得不损其材而伤其手乎?天网不失神理昭明。人君任刑,代彼司杀,恶得不害其人而丧天和乎?奈何以死惧之,斯之谓也。
义曰:大匠之巧也,运斤成风,所斲无失。拙夫代斲,材手俱伤,亦犹人君执得不善之人,轻肆刑杀,虽云用钺,实虑伤和。故首文之意,有不畏死者,当开之以善,教之以道,岂得以死而惧之乎?《尚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是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七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八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疏:前章明有为则轻死,必犯司杀之谏。此章明厚敛则人贫,是生有为之弊。初三段迭明所以为弊。夫唯下结叹令其贵生。○义曰:致理者何?道德为本,任道则无为澄静,用德则有裕和宁,素一台而不为,惜十家而属念。以俭以约,俗人阜丰,奈何聚饮无厌,诛求莫已,男力耕而腹歉,女勤织而身寒。若彼有为,使其轻死,一至於此,夫何痛哉?惟能不厚其生,各全其分,天和不丧,是曰贵生。示以柔弱坚强,俾体之而修励尔。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注:天下之所以饥乏不足,以其君上食用赋税之太多故尔。
疏:夫人,国之本也。若政烦赋重而人贫乏,则国本斯弊,弊则危矣。是以下人不足,由君上食用赋税之太多,是以令其饥乏尔。
义曰:立法垂宪,古有明文。食也充君之庖,税也输国之赋。什一之税,务在其轻。赋重则人贫,赋轻则人足。人足则国泰,人贫则国危。理在酌中,法无太酷,所以铸刑书而物怨,作兵赋而邦贫。齐侯以重敛致亡,田氏以厚施威霸。皎然在目,居之鉴焉。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注:天下之人所以难化者,以其君上之有为。有为则多杂,多杂则诈兴,是以难理。
疏:蠢尔苍生,资君以理。为理之本,谅在无为。故我无为而人自化。今人所以难理者,由君上之有为。有为则政烦而人扰,动生大伪,是以难理。
义曰:君之理人,本乎清静,不作无益之事,不兴无用之功,不矜威武之能,不尚淫奢之巧,无为自化,恬澹居先,则诈伪不生,祸乱不作。法作而人去之,殷人作誓而民始叛,周人作盟而人始疑。今其外施威武,有挽运之劳,内事淫奢,有诛求之苦,上有玉食繁华之厌,下有糟糠不足之悲。纲密令苛,求理难矣。
人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注:天下之人所以轻死者,以其违分求生太厚之故,是以轻死。
疏:人之所以轻入死地,丧其生者,皆以其违分求生,养生太厚,不顾刑网,以徇所求,是以轻死。
义曰:皇天育人,生有定分,降年有永有不求,必在养之得所,任以自然,但虚心则道臻,窒欲则心守泰定,然后发乎天光,则不求其永自延永矣。若厚於奉养,力以求生,或饵金石以毒其中,或因鼓怒而伤其气,但营难得之货,或求过分之能,本欲希生,反之於死,是生生之厚也。所以栖鸟於火林之上,未念其寒;养鱼於沸鼎之中,本哀其冷。养之失理,及以伤生。世愚之情,斯可哀矣。圣人欲去其厚而适其分,则道可得矣。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
注:自然之分足则生全。若过养其分,分过则生亡。故夫唯无以厚其生为者,是贤於矜贵其生也。
疏:夫生也有涯,安分则足。既不可违,亦不可加。若营生於至富之外,则惑矣。故不厚其生而生全,求厚其生而生丧。故知夫无以生为忧者,是贤胜於矜贵其生之人。
义曰:禀生有分,赋命有常。守其分则可以永全,失其常必之死地。是以圣人垂戒,不欲厚以求生。贤士知微,自可任於天授。此所以戒人君,违分则国伤人弊,守文则物泰时康,顺道循常,斯为当矣。可谓贤於贵生,明於用道也。
民之生章第七十六
疏:前章明厚敛则人贫,是生有为之弊。此章明有为则心欲,故丧和气之柔。初标生死之二徒。次举草木之两喻。结以强大处下,戒令必守和柔。○义曰:前以贤於贵生,不为过分之养。此乃资於用弱,可以保其和柔。明坚强不可以执持,谦下所宜於从事。兵强必为国害,木槁由其气衰。劝守冲和,戒为强大,示以张弓之喻,欲明举下抑高,此其旨也。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疏:人之生也,和气流行,百骸以之柔弱。人之死也,和气流散,四支以之坚强。言此者示柔弱坚强,为生死之戒。
义曰:人禀冲气,百骸以之和柔,百神卫於百关,六气行於六府。所贵者存神养气,体道怀柔。着生品於南宫,削死名於北府,延生久视,其在兹乎。如其神魄潜飞,冲和稍散,遽同草木,委化泥沙。失彼至柔,斯为痛矣。
万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疏:此举喻也。万物草木气聚而生,故枝叶敷荣而柔脆。气竭而死,则条干变衰而枯槁。前明有识,此举无情。无情者以气聚散为荣枯,有识者以道存亡为生死。
义曰:万物与人同资於道,道以运气,气以致和,虽有识无情肖形各异,生之与死禀受不殊,而道在则能生,道去则为死。故经冬之草,覆之可以延期;夭脆之年,修之何妨降永。所要服勤於炼饵,岂宜甘委於幽泉。违道强梁,可为之戒。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注:生之柔弱,和气全也。死之坚强,和气散也。欲明守柔弱者全生保年,为强梁者亡身失性。
疏:此结前义也。言草木生则柔脆,死则坚强。知人为坚强之行者,是入死之徒;为柔弱之行者,是出生之类。
义曰:圣人念彼强梁,重为戒训。举草木生死之喻,为人伦强弱之规。强梁为入死之阶,所宜授革。柔弱为出生之要,必务坚持,无旷精修,自投死地。
是以兵强则不胜,
注:见哀者胜,故知恃强者必败。
疏:此下转结前义也。用兵有言,以慈为主。故云恃强则败,欲明人恃强则死矣。
义曰:夫兴师问罪,薄伐御戎,先之以三令五申,教之以六技金版。既定前偏后伍,仍资地利人和,盖不获已而行,岂欲矜於剿戮?符坚百万、秦缪二崤,疋马不回,只轮莫返,此兵强侮敌,败也宜乎。
木强则共。
注:木本强大,故处於下。枝条柔弱,共生於上。盖取其柔弱者在上,强梁者在下也。
疏:木本强大,故处於下。枝条柔弱,共生於上。盖取其柔弱者在上,强梁者在下也。
义曰:木以本大居下,固其宜然。末大於本,固非其称。谚曰尾大不掉,国之所戒。赵氏以之倾晋,田氏以之易齐。子之致疑於燕,太叔见败於郑。岂非末大於本,臣强於君,守理非顺也。合手曰拱。昔桑谷生於殷朝,七日大拱。秦伯怒於奏叔,墓木拱矣。皆木大合拱之谓也。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疏:结上文木根本强大,则枝叶共生其上之义。欲明强梁之人,常在柔弱之下矣。
义曰:人以谦让能制猛毅之夫,枝惟纤柔遂居大本之上。所宜克崇谦静,深戒刚强。吞七国之赢秦,竟亡匕鬯;统千夫之盗跖,终丧形躯。然后止水莹心,清恬养性,处不争之地,居自得之乡。翥景乘风,斯可得矣。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疏:前章明有为则心欲,是丧和气之柔。此章明强梁必招损,故举天道之喻。初一句标天以申戒。次五句举喻以明天。又八句总合前义。是以下举圣德以结劝尔。○义曰:共木垂喻,以柔是而强,非张弓之道。盖抑高而举下,是则有余招损,亏盈益谦,终以慎静为基,不尚高强为胜。续以攻坚之理,益明显戒之文。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
注;天道玄远,非喻不明。故举张弓以彰其用。
疏:此法喻双举也。夫天道玄远,非喻不明,故举张弓以昭天德。张弓之法,其如下文。
义曰:夫苍旻在上,广覆原缺七字。虚无之气,指喻斯见,可明高下之规。盖以人道乖真,灭不足而为事,天道惟正,损有余而表均。所以举下抑高,类彼遏强抚弱,不居不恃,晦智韬贤,法喻双标。此其旨矣。天道远,人道迩者,子产语祀灶欲禳火之词也。且天道虽远而历象可观,将戒於人。举天道以为喻,盖欲世人遵仰上玄,稽考天意,禀而为戒,理在必行尔。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注:张弓如此,乃能命中。是犹天道亏盈益谦,欲令人君法天字人。故示举下抑高之道。
疏:夫弓之为用,当合材定体,弛张调利。高者抑之,下者举之者,为架箭之时准的也。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为发矢之时远近也。如此则能命中矣。天道亦然。日月寒暑一往一来,来者损其有余,往者与其不足,则成岁功矣。人君者当法於天道,抑强扶弱,损有利无,故举亏盈益谦,欲令称物平施尔。
义曰:天道玄微也,而阴阳自运,清浊皎分,寒暑晦明,靡差於晷度。纬候躔次,无爽於洪纤。大则橐钥万殊,牢笼海岳,细则推迁黍累,通贯毫牦。诚哉信哉,不紊不忒。其比喻也,以天道恶盈满,张弓之抑高,人道好谦和,若张弓之举下。欲使人挫减高亢,执守谦卑尔。夫为弓者必品乎木性,审以骍文,合轻重之宜,无偏邪之失。然后贞金镞矢,神胶拂弦,中则主皮,射无虚发。所谓举下抑高为准也。天道君德,上下相应,故当法天之用,如弓之法焉。人君所以振滞烛幽,兴灭继绝者,举下也;易强禁暴,挫锐摧凶者,抑高也。如此则赏刑允当,名器不愆,下无偏党之非,上叶太平之化矣。《周礼》弓人为弓,聚干、角、筋、胶、丝、漆六村以其时,六材既聚,巧者和之。相干欲赤黑而阳声,射远者用势,射深者用直。相角欲青白而丰末,凡角秋杀者厚,春杀者薄,穉牛之角直而泽,老牛之角弥而碏。三色既具,戴者为良,则可以冬扸干,夏理筋,春液角,秋合丝、胶、漆,寒定体则张之不流。材美工巧,为之以时,谓之三均。均三谓之九和。上制六尺六寸,中制六尺三寸,下制六尽。於是控引有往来之体,迟速有安危之名。故有危弓安矢,安弓危矢焉。荆干燕角,材之美也。和弓垂矢,古之宝也。矢之法,凡矢人为矢,兵矢田矢,二前三后。三分其长而杀其一,五分其长而羽其一。水之以辩阴阳,夹阴阳以设其比,夹其比以设其羽,三分其羽以设其刀。夹而摇之,视其丰杀之节,挠之视其鸿杀之称。茀矢三分,一前二后。杀矢七分,三前四后。前弱则勉,后弱则翔,中弱则纡,中强则扬,羽丰则迟,杀则躁。苛欲生而搏,材美工巧,虽疾风亦不之惮矣。弓矢之制,选材俟时,因工施巧,乃能命中,况於人乎?亏盈益谦者,《易》谦卦云天道亏盈而益谦,谓减损盈满,增益谦退,亦如日昃月亏,是抑高举下之义也。又称物平施,亦谦卦之词,言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物之先者亦得其施,多之与少皆得其益,亦云多者用谦以裒之,少者因谦以益之。谦之施与,皆不失平也。
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注:天道平施,哀多益寡。人则违天,翻损不足也。
疏:此明人道不能同天损益,注云裒多益寡者,《易》谦卦之词也。
义曰:天道均平有余,必损不足,必与人道反此。灭不足而奉有余,所以富室饫其珍鲜,贫者歉其藜藿,则违於道矣。裒多益寡者,《易》谦卦之《象》:地中有山,谦,君子哀多益寡。裒,聚也。寡,少也。益,与也。多者得谦物更裒聚,弥益其多。寡者用谦物更进益,是谓均平之道。亦云裒,取也。减取多者,益於寡者,乃合举下抑高、亏盈益谦之义。理国和民之要,修身合道之规,此其特也。
孰能以有余奉天下?惟有道者。
注:谁能以己之有余以奉天下之不足者乎?独有道者能也。
疏:孰,谁也。老君疾时不能同天道下济,以恤於人,光大其德,故举天道以劝云:谁能同天之道,损其有余以赒奉不足者乎?惟有道之君乃能然尔。
义曰:恤,赈救也。损,抑减也。赒,赡也。天道下济者,《易》谦卦象词也。世人所行,反於天道,减其不足奉彼有余,岂独害人,况乃违道,诛敛无已,冻馁莫哀。老君涣发圣言,愍其无告,曰孰能灭己有余恤人不足,顺天育物者,惟有道之君乎。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
注:圣人法天,称物均施,施平於物,而不恃其功。
疏:此引圣人以证上有道之义。恃犹矜恃也。圣人法天平施,德被於物,不见其功,故云不恃。
义曰:圣人圆通智慧,因物为心,犹天地之发生,不言其德,类阳和之煦妪,不恃其恩。虽不恃不处,而其道愈广矣。称物平施,已见上解也。
功成不处。
注:推功於物,不恃其成者,贤能也。
疏:圣人知功成而处,天必损之,故虽道洽寰区,功济天下,归美名於群材,而不处其功绩尔。
义曰:举圣人之德,况有道之君,皆以法道为顺天平施,泽及物而不恃功,配天而不居道德,巍巍与天并矣。
其不欲见贤。
注:圣人所以推功不处者,不欲令物见其贤能也。
疏:此结释不恃不处之意也。其不欲见贤者,圣人虽盛德内充,而嘉声外隐,所以不恃为、不处功者,正欲隐德晦名,不欲令物见其贤能尔。此亦损有余之意也。
义曰:大圣之德,冥合玄功,而内照应微,外混於物。盖恐德彰则慈爱立,慈着则功用存,将欲隐功行於已成,潜德化於不宰,符举下抑高之旨,契正言若反之文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八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九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天下柔弱章第七十八
疏:前章明强梁必招损,以示天道之喻。此章明柔弱则受益,故赞水德之能。初五句标水之胜功。次四句叹莫能行者。又五句证释前义。后一句转结上文。○义曰:前明圣人不恃不处之行。此举水德胜刚胜强之能。守柔弱则谦光,为强梁则屈抑,所以国君以含垢为大,立名以不祥为先,配圣德乃允叶厥中,闻俗耳则虽正若反,嗣以执契之理,更彰与善之方尔。
天下柔弱莫过於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
疏:水之为性,善下不争,动静因时,方圆随器。故举天下之柔弱者,莫过於水矣。而攻坚强莫之能胜者,夫水虽柔而能穴石,石虽坚而不能损水。若以坚攻坚,则彼此而俱损,以水攻石,则石损而水全。故知攻坚伐强,无先水者,故云莫之能胜。
义曰:水之为用,其体至柔,其性善下。万川委输,百谷朝宗,霏湛露以浚虚,贯昭回而上汉。言其大也,古今注海而不盈。言其细也,毫末禀生而有润。故老君配之於道焉。三能不让,七德备周,包裹造化,贯穿形兆,处浊受污,随方任圆,此其至柔也。故物莫能伤焉。及其泛十洲,浮八极,沦藏日月,涵贮乾坤,陵谷由之而革迁,馄鹏托之而变化,摧山穴石,无所不能。此其至强也。故物莫能制焉。然而强柔相制,强者必损,亦由六欲缠性,三业萦身,结构日增,坚固难解。以至柔之道、至静之真销而解之,渐除坚执,久久行之,则廓然清净,虚室生白矣。此所谓至柔攻坚,莫之能胜也。
其无以易之。
注:以坚攻坚,故两坚俱损。以柔制强者,则强损柔全。故用攻坚者,无以易於水矣。
疏:夫水虽至柔,用攻坚强之物,无能易之者。岂不以其有不争之德,
而无守胜之心乎?理国修身,亦当如此。
义曰:不争处下,攻於坚强,万物之中无易於水。冲和之气,澹寂之心,攻除嗜欲,莫先於道。所以道之於身,则却尘除垢,於国则纳污荡瑕,万有所以归仁,六欲所以销涤者矣。
故柔胜刚,弱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注:柔弱之道胜於刚强,天下之人无不知有此道,而不能行。
疏:柔弱之道胜於刚强,天下之人皆知此义。但惑於自贤,以己为尚,无能行其所知者,故云莫能行。
义曰:柔弱之胜刚强,人皆知矣。虽知其事,谁能体柔修性,用道修心,挫其刚强,习其虚寂耶?有能体而修者,道何远哉?
是以圣人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
注:引万方之罪,是受国之垢浊。称孤、寡、不谷,是受国之不祥。其德如此,则社稷有奉,故天下之人归往矣。
疏:举圣人之言,证成上义。此即能行以柔胜刚之行者。垢,秽辱也。言人君能含受垢秽,引万方之罪在己,则人仰德美而不离散,社稷有奉。故云是谓社稷之主也。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者,祥,善也。人君能谦虚用柔,受国之不善,称孤、寡、不谷,则四海归仁,是谓天下王矣。
义曰:惟水之德上配於道,次配於王。道以化育无私,王以君临有德。夫有德之主用道居尊,罪己撝谦,责躬引咎,罪己即是受国之垢也。受国不祥也,四方向化,六合宅心,可以常奉社稷而为王矣。社稷者,帝王立国,左宗庙而右社稷。宗庙者,尊祖配天之位也。社稷者,尊稼穑备粢盛为生民粒食之本也。言人以食为天,故有国必先社稷,故王者社稷主也。引万方之罪者,《尚书□汤诰》云:万方有罪,在余一人。余一人有罪,无以汝万方是也。孤、寡、不谷,已具此经第三十九章解矣。
正言若反。
注:受国之垢,为社稷主,受国不祥,为天下王。是必正言,初若反俗。故云正言若反。
疏:此一句结上文也。夫受国垢浊,却为社稷主;受国不祥,却为天下王。其言乖背不同於俗,故老君详质云,是必真正之言,行之而信,但常俗闻之,初若乖反尔。
义曰:闻之若反於俗,行之则合於道。故俗耳所闻,是正言若反也。《灵宝经》云:修道之士舍富乐,弃荣华,栖遁山林,备受劳顿。及其功成证道,羽驾云车,享年长久,自苦而得其乐也。帝王孤寡不谷以为其名,引罪责躬以化於俗。此受其不祥凶恶之事,而人乐推,故能长主社稷。此正言若反,斯之谓乎。
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疏:前章明柔弱则受益,故赞水德之能。此章明法令即生弊,必为余怨之迹。初明立教和怨未足为善。次是以下明有德执契,其怨不生。后天道下明天道无亲,惟善是与。○
义曰:前以圣人体彼虚玄,法兹上善,以奉社稷,临御配天,此则执契乘时,和怨为美。乃明惟善是与,以表天道无亲。至於弃舟舆而不乘,除甲兵而不用,玄契大道。此其旨乎。
和大怨,必有余怨。
注:与身为怨对之大者,情欲也。和谓调和也。此言人君欲以言教调和百姓,使无情欲,故云和大怨。
疏:厥初生人,身心清净。而今耽染尘境,失道沦胥者,情欲之所为也。则知与身为怨之大者,其惟情欲乎?和,调和也。此言百姓已困於情欲而生矫伪,人君不能以我无为令其自化,方欲设教立法,制其奸诈而和之,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者,设教立法不能无进,斯迹之弊,还与为怨。故云必有余怨。
义曰:语之於身则情欲为怨,《礼记□乐记篇》曰:人生而静,天之性。感物而动,性之欲。物至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於内,智诱於外,不能反穷,天理灭矣。物之感人无穷,故不可节矣。且夫受生之始,情欲已兴,积习既深,难於除绝。若凝玄守素,尚虞试难之侵,或混世随流,未达恬愉之趣,未能尽遣,是有余怨也。语之於国,则兴灭继绝,是曰至公。推亡固存,亦为巨惠。而武庚起祸,几覆周宗,是有余怨也。
安可以为善?
注:既有余怨,则不可以为善。
疏:设教立法,其迹生弊。既有余怨,则安可以为善。是知善性於俗学,以求复其初者尔。若能上化清静,无事无为,人有淳朴之风迹,无余怨之弊,方可为善矣。
义曰:立教绳人,欲除积习之弊,胡可得哉?惟陶以无为,率以虚寂,饮以淳和之气,混其冲漠之心,与道相冥,反覆为一者,可无余怨之弊,洞合重玄之趣尔。俗学以求复其初者,《庄子□缮性篇》云:俗学是仁义之门,初者是不生之本。今人既学仁义,已乱其心,而求不生其欲,将复内明之照,不可得也。
是以圣人执左契,不责於人。
注:左契者,心也。心为阳藏,与前境契合,故谓之左契尔。圣人立教则必有迹,有迹则是余怨。故执持此心,使令清静,下以化人,则无情欲,不烦诛责,自契无为也。
义曰:圣人以立教诱人,未能澄其情欲,执心虚室,可以契彼清玄。心契则无为,无为则人化,不烦设法,混合真修,固无余怨之迹矣。修心之法,执之则滞着,忘之则失归宗,在於不执不忘,惟精惟一尔。心法之中,唯《定观经》得其旨矣。经曰:夫欲修道,先能舍事,外事都绝,无起於心,然后安坐,内观心起。若觉一念心起,即须除灭,随动随灭,务令安静,惟灭动心,不灭照心。於此修之,务其长久。久而习者,则心有五时,身有七候。心五时者,第一时心动多静少,第二时心动静相半,第三时心静多动少,第四时心无事时静,事触还动,第五时心与道冥,触亦不动。心至於此,始得安乐,罪垢灭尽,无复烦恼。此五者於
所修之中,即为行相。其七侯者,即为修行所得之果身。七候者,心得定已觉无诸尘漏,举动顺时,容色和悦,一也。宿病普消,身心轻爽,二也。填补天损,回年复命,三也。延数千岁,名曰仙人,四也。炼形为气,名曰真人,五也。炼气成神,名曰神人,六也。炼神合道,名曰圣人,七也。圣人设教,本为众生,为其生死轮回,展转系缚,流浪恶趣,永失真常,故出我心以灭他心。上士若能法圣人之心,去住任运,不贪物色,不着有无,能灭动心,了契於道,既契道已,复忘照心,动照俱忘,然可谓长生久视,升玄之道尔。夫仙果虽证,而有气象所拘,年运所主。自初天证位,寿九百万岁,每进一天即寿加一倍,凡二十七倍至无色界,极上秀乐天,合寿一千二百七万九千七百七十五万五千二百万岁。此其所以有年岁之数者。在阴阳二气之内,三界迁变之中,其人有形有气有神,三者周备,虽变化不测,坐在立亡,隐显自由,神通无碍,须待炼形为气,方出三界之外。然无年寿之数尔。其炼神成气已为真人,炼气成神,即为圣人。其真人圣人永超数运,无复变迁,以亿劫为斯须,以万天为指掌。道果所极,皆起於炼心。故《西升经》云:生我者神,杀我者心。以其心有人我,故形有生死。无心者可阶道矣。《灵宝经》云道为无心宗是也。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注:司,主也。彻,通也。言有德之君,主司心契,则人自化。无德之主,将立法以通於人,为法之弊,故未为善也。
疏:司,主也。彻,通也。言有德之君主司心契,人将自化。无德之主不能虚心而忘己,唯欲作法以通人。作法则弊生,故为无德尔。
义曰:执心契则易化,立法教则难通。执契为有德之君,可至於道。立法乃无德之主,未始通玄矣。此圣主所解也。今窃谓有德者,下古之君也。无德者,玄古之君也。有德之君德既有名,以心契理物,物虽化善,不能得道。玄古之君,德大无名,化民於道,朝彻而后能见独,无思无为,玄契大道,故能臻於定观,忘心之要证,超真入圣之阶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注:司契则清净,立法则凋残。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故人君者,常思淳化,放无为,不可立法而生事。
疏:虽天道平施,与善不欺,司契清静者天福其善,则吉无不利。立法残伤者天降以殃,则孽不可逃。岂非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者乎?
义曰:司契之道,由中以明,故清静而易化。立法之本,自外而制,故凋弊而难通。立法方为弊源,去善弥远。司契潜谐道要,乃善之宗。降福降殃,可以明矣。降殃者,《尚书□伊训》曰:圣谟洋洋,嘉言孔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是矣。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篇》云:天之於民,无有
亲疏,惟有德者则辅佑之。民心於上无有常主,惟爱己者则归之。所谓抚我则后,虐我则雠是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九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五十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小国寡民章第八十
疏:前章明法令则生弊,必育余怨之迹。此章明淳朴则至理,自无矜徇之求。初标无为之风以劝。次示人从君化则理。后明家给人足无所企求。○义曰:以司契立法,胜负有殊。此乃重死化醇,朴素为本,将复结绳之理,自无兵乘之兴,甘食美衣,各全其分,安居乐俗,无丧其和。虽云鸡犬相闻,岂尚往来为礼,美信双遣,知博亦忘,无事无劳,洞达圣人之道尔。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注:什,伍也。伯,长也。此明君含淳和,什伍伯长无所求,及适有人,材器堪为什伍伯长者,亦无所用之矣。
疏:寡,少也。什,伍也。伯,长也。器,材器也。此论淳古之代也。言国小者,明不求大。言人少者,明不求多。不求大则心无贪竞,不求多则事必易简。易简之道立,则淳朴之风着。适使有出人材器,堪为什伍之伯长以统於人者,亦无所用之矣。
义曰:国小则易理,民寡则易宁。虽设官司亦无宰执,君臣循分,外无贪益之求,人庶怀淳,俱臻易简之道。若大国能徇斯法,自然天下无为矣。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注:少私寡欲,不轻用其生,敦本无求,故不远迁徙。
疏:徙,迁移也。化归淳朴,政不烦苛,人怀其生,所以重死。敦本乐业,无所外求,各安其居,故不远迁移也。
义曰:易理之境,易宁之民,怀淳素之风,各全其性命,无贪求之志,肯慕於播迁乎?所谓安其居,乐其俗,人至老死不相往来。斯大道云至矣。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
疏:舟舆之设,本以水通陆济有无。既无往来,则舟舆弃舍,无所乘用矣。庄子云:至德之代,山无蹊隧,泽无舟梁。
义曰:刳木为舟,以济於水,斲轮为舆,以通於陆。盖适远之所用也。国小地狭,既无乘泛之劳,遂性端居,岂有盘游之事,固无所乘之矣。山无蹊隧者,蹊,径也,隧,穴道也。《庄子□马蹄篇》曰: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而窥。恶乎知君子小人哉?是谓素朴之代矣。
虽有甲兵,无所陈之。
疏:甲兵所陈,本以讨不服,御寇敌。上行道德,下无离异。既却攻战之事,甲兵韬戢而无所陈也。
义曰:君既无为,臣惟朴素,内无离叛,外绝寇雠,虽有甲兵,复何陈用?行人心通玄默,道合正真,嗜好不惑於心,繁华不乱於目。虽有科戒,讵假研寻。斯固洞达生知,不在修而后得。亦犹民化淳和,无烦武备尔。
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注:舟舆所以利迁徙,甲兵所以徇攻战。两者无欲,故无所乘所陈。反朴迁淳,归复三皇,结绳之用矣。
疏:古者书契未兴,结绳纪事,故《系辞》云:上古结绳而理,后代圣人易之以书契。欲明结绳之代,人人淳朴,文字既兴,是生诈伪。今将使民忘情去欲,归於淳古,故云使人复结绳而用之。
义曰:以道德之主,牧淳素之人,无水陆迁徙之劳,无甲兵攻取之事,则结绳之理,犹谓其烦。《系辞》之文,具如疏解。夫上古未有书契,先於结绳。书契既兴,结绳遂息。今使有为之代多事之民,怀道赛和,却归淳素,故云复络绳尔。
甘其食,
注:不贪滋味,故所食尝甘。
美其服,
注:不事文绣,故所服皆美。
疏:食之甘者在於适,适则所食皆甘。服之美者在於当,当则所服皆美。苟不适当,虽玉食锦衣,不足称甘美也。
义曰:充身适口,不尚珍华也。《尚书》天子王公皆有玉食。夫锦者,五彩相鲜,女工精巧,服之则过当,制之则劳人。况衣在蔽形,所以御寒燠也;食则充口,所以济饥乏也。温饱既适,冻馁不侵,足以安其身而乐其性,何在绮丽珍羞乎?
安其居,
注:不余栋宇,故所居则安。
乐其俗。
注:不浇淳朴,故其俗可乐。
疏:无欲所居则安化淳,故其俗可乐。若逐欲无节,将自不安其居,苛政且烦焉,得复乐其俗尔。
义曰:普洽淳和,故安其居而乐其俗也。
邻国相望,鸡犬之音相闻。
注:言其近也。
使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注:无求之至也。
疏:列国相望,鸡犬相闻,盖言其近也。人至老死不相往来,由彼此俱足,无所求及故尔。
义曰:君无境上之会,民无身外之求,虽接风烟,何岭来往?在身则各安其分,外绝贪求;於国则各畅其生,民无劳役。乐道顺性,道之至乎。
信言不美章第八十一
疏:上下二篇通明道德,始标宗旨以开众妙之门,终结会归。将通得意之路,故寄信美以彰言教,论辩善以戒修行,书知博以示迷悟,陈不积以教忘遗,假有多以畅法性,结不争以明圣人。将令学者造精微於言象之中,道筌蹄於性命之外,悟教而能忘教,何必杜口於毗耶。因言以明无言,自可了心於柱下尔。○义曰:此章首目结二经之终始也。自可道可名之始,讫不害不争之终,八十一章配天法地。其此篇美信辩善之理,较华实之可忘,知博有多之词,定文质之可舍,忘言忘象,得玄遣玄,深入兼忘之枢,混融至道之域矣。众妙之门者,上经第一章之词也。言象者,《易□系》云得意而忘象,得象而忘言也。筌蹄者,《易□系》云得兔而忘蹄,得鱼而忘筌也。并具经中已解。若彼毗耶杜口,自昧於真宗,灵山拂席,竟迷於正见。岂若兹文演畅,体用兼明。语之修身理家,则百关和而六亲睦;奠邦御寓,率土静而九有清。弈代宗师,百王规禀者矣。柱下者,老君当周武王之时,居於岐,佐武王为柱下史,即今之御史也。
信言不美,
注:信言者,圣教也。信实之言,不韵於俗,故不美也。
疏:信言者,圣教信实之言也。老君欲以自明所演言教,化导众生,实为精信,故与俗相违。代人以为不美。
义曰:大圣垂训,以畅道为先,无华词可悦於人,无曲说可诬於众。真理直致,质而不文,故代俗所窥以为不美。然而循理属念,依经宅心,不唯霸国和民,抑乃长生轻举,可谓精信矣。
美言不信。
注:美言者,代教也。甘美之言,动合於俗,故不信也。
疏:美言谓代教,甘美之言也。言多浮华,动合於俗,既非信实,不可化人,所以不美。正以代教美言不信故尔。
义曰:代问教旨,以华藻为先。无至理可依,无玄谭可采,但以绮美为富赡,烦博为奇能,俗耳所乐闻,常情所甘爱,不可行化於世,但可娱适於情。故美而不信也。
善者不辩,
注:善者在行,无辩说也。
疏:悟教之善在於修行,行而忘之,曾不执滞,故不辩说也。
义曰:知道能行,不劳言辩,故经曰知者不言是也。夫辩者理阔而词烦,虚多而实寡,但可夸诞於俗,不能径了於玄。故善言於道者,臻乎无言,非假辩说。《西升经》曰道在勤行,不在能言是也。
辩者不善。
注:空滞辩说,故不善也。
疏:但能辩说言教,曾不悟了修行。惑滞既多,故为不善。
义曰:夫悬河纵辩,炙輠与词,其於言也亦以富矣,但夫滞言则迷於了悟,执理则瞢於真修。词多惑人,故非善矣,经曰言者不知是也。能辩而不能行者,《西升经》云言出飞龙前,行在跛鳖后是也。
知者不博,
疏:知,了悟也。博,多闻也。言体道了悟之人,在乎精一,不在多闻。故庄子云博溺心者。
义曰:道在乎知,不在乎博。知而行之者,至道不烦,一言了悟,悟而勤久,久而弥坚,则得道矣。知而求博,博而不修,言之於前,行之不逮,则失道矣。博溺心者,《庄子□缮性篇》云:古者淳朴既散,德又下衰,唐虞之世,智不足以定天下,然后附之以文,益之以博。文灭质,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乱,无能以反其性而复其初。由是观之,世丧道矣,道丧世矣,世与道交相丧也。道之人何由兴乎世,世亦何由兴乎道哉?此疾其舍无为循有作也。所以锺鼓作荒淫之具,玉帛为倾夺之资,乱生於此矣。人君理国,若能去调琢,息奢淫,削繁文,薄礼乐,化以真素,无事无为,岂患其溺心之博也?
博者不知。
注:知,了悟也。博,多闻也。
疏:夫多闻则滞於言教,滞教则终日言而尽物。既非了悟,故曰不知。
义曰:道之要者,在乎得言而忘言,知道而行道。行之既得,教亦俱忘。守一则不烦,无为则不乱。故博於言教者,去道远矣。岂能得玄妙之道哉。
圣人不积。
注:积者,执言滞教,有所积聚也。圣人了言忘言,悟教遣教,一无执滞,故云不积。
疏:积,滞聚也。圣人达妙理源,深明法性,悟文字虚假,了言教空无。所说之理既明,能说之言亦遣,则於彼言教一无积滞,故云圣人不积尔。
义曰:圣人无为,无为之为亦遣;圣人忘教,滞言之教俱忘。了达希微,宗尚虚漠,故不积滞於俗教矣。修真之士,亦当悟此忘言,了兹妙道也。
既已与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注:此明法性无尽也。言圣人虽不积滞言教,然以法味诱导凡愚,尽以与人,於圣人清浄法性曾无减耗,唯益明了,故云愈有愈多。有明自性,多明外益。
疏:既,尽也。言圣人虽不积滞言教,然众生发明慧心,必资圣人诱导,故圣人以清净理性尽与凡愚,而教导之。於圣人慧解之性,曾不减耗,故云愈有愈多。注云有明自性,多明外益者,悟理之性既非他有,故云自性;因教之益不自中来,故云外益,明圣人教导凡愚,心弥慧解,故云愈有。惟斆学半,理益精畅,故云愈多尔。
义曰:圣人清静,理性光明,慧心外无所因,内无所滞,和之愈响,如锺在悬矣。夫天地之生化不穷,而天地之用未尝倦矣;日月之照灼而不息,而日月之明未尝竭矣;江海之注不极,而江海之流未尝耗矣;薪火之传不绝,而薪火之力未尝尽矣。亦犹圣人之慧解浩荡而无涯,随悟立言,随方设教,因机诱导,称彼物情。物情高下,俱得法味,而言教塞於天下,而理性慧解愈有愈多矣。惟斆学半者,《尚书□说命下篇》云:斆,教也,教然后知所困。是学之半也。终始常念学,则其德之修无能自觉,其惟学乎。
天之道,利而不害。
疏:天道施生,长养万物,利也。无所宰割,不害也。此举喻欲明圣人之道弘益也。
义曰:举天道以喻圣人之道利於万物,物遂其生,而无所害也。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注:举天道利物不害者,将明圣人之道施为弘益,常以与人,故不争也。
疏:圣人之道,凡所作为而与物不争者,为圣人无所积滞,与人愈有,是以不争尔。
义曰:天授圣人之道以利於万物,圣人体道应天以济於群生。泽愈广而志愈谦,化愈彰而功愈晦,故利物而不害,应物而不争。且夫上下二经论道叙德,首明可道常道,为设教之宗源。次标有德无德,述因时之浇朴。此陈愈多愈有,表圣泽之无穷。信可以垂表万天,程式千古,革漓败而复朴,涤邪弊而归真,贯天地而烛幽明。斯二经之大旨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五十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