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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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淮南道应训:「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字。又「身退」,开元御注本作「身○」。字鉴曰:「○,说文:『却也,从月从,从。』俗作退。」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已、保、守、咎、道韵(之、幽通韵,已协音酉,保音○)。姚文田同。邓廷桢:保、守、咎、道韵。「保」,古音补阜切。「道」,首声,古音在幽部。 谦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并入,声,古音在幽部。 谦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并入,此之、幽通韵。应包括「盈之」「锐之」二「之」字,即之、以、之、保、守、咎、道为韵。又高本汉以「骄」字协已、保、守、咎、道为韵。 奚侗曰:已、保、守、咎、道为韵。之、尤互转,如易恒以「道」韵「已」「始」也。江永古韵标准上声第十一部「保」字,本证:「永言保之」韵考、寿,「他人是保」韵栲、杻、扫、考,「南土是保」,如易恒以「道」韵「已」「始」也。江永古韵标准上声第十一部「保」字,本证:「永言保之」韵考、寿,「他人是保」韵栲、杻、扫、考,「南土是保」韵宝、舅,「王躬是保」韵考。旁证:老子「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应元本四十字,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题「运夷第九」,王本题「九章」,范本题「持而盈之章第九」。 十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 严可均曰:「能无离」,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无「乎」字,唐景龙碑亦无「乎」字,然淮南道应刻王弼句末有「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无「乎」字,唐景龙碑亦无「乎」字,然淮南道应引老子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则古本固有「乎」字。 谦之案:「乎」字系衍文。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乙、丙、英伦诸本,均无『乎』字,以后各『乎』字同。」李道纯曰:「『抱一能无离』已下六句,加一『乎』字,非。」 首「载」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是故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云:「唐玄宗诏:『朕钦承圣训,覃思玄宗,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属上文。及乎议定,众以为然,遂错综真诠,因成注解云。』」孙诒让札移:「案旧注并以『天之道』断章,而读『载营魄抱一』为句,淮南子道应训及群书治要三十九引『道』下并有『也』字,而章句亦同。楚辞远游云:『载营魄而登霞兮。』王句,淮南子道应训及群书治要三十九引『道』下并有『也』字,而章句亦同。楚辞远游云:『载营魄而登霞兮。』王注云:『抱我灵魂而上升也。』屈子似即用老子语。然则自先秦、西汉至今,释此书者,咸无异读。惟册府元龟载唐玄宗天宝五载诏云:『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隶属上句,遂成注解。』郭忠恕佩觿则云:『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亦引玄宗此诏。检道经三十七章王本及玄宗注本,并止第十章有一『载』字,则玄宗所改为『哉』者,即此『载』字;又改属上章『天之道』为句。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经注仍作『载』读,亦与旧同者,彼石立于开元二十年,盖以后别有改定,故特宣示,石刻在前,尚沿旧义也。『载』『哉』古字』读,亦与旧同者,彼石立于开元二十年,盖以后别有改定,故特宣示,石刻在前,尚沿旧义也。『载』『哉』古字通,玄宗此读,虽与古绝异,而审文校义,亦尚可通。天宝后定之注,世无传帙,开元颁本虽石刻具存,而与天宝诏两不相应。近代毕沅(考异)、钱大昕(潜研堂金石跋尾)、武亿(授堂金石跋)、王昶(金石萃编)考录御注,咸莫能证核。今用诏文推校石本,得其○迹,聊复记之,以存异读。」 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袌」。毕沅曰:「诸本『袌』并作『抱』,案袌,怀也,抱同捊,取也,义异,应用『袌』字。」 谦之案:毕说非也。广韵号部「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与「抱」字义别。经文四十二章「万『袌』字。」 谦之案:毕说非也。广韵号部「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与「抱」字义别。经文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六十四章「合抱之木」,十九章「见素抱朴」,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毕沅曰:「『袌』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诸本并作『抱』矣。」毕说不如何据。广韵「袌」字上有「抱」字,注「鸟伏卵」,疑为「抱」字正字,义较「袌」字为优。 刘师培曰:案素问调精论云:「取血于营。」淮南子俶真训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娆其精营(句),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慧」连读,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荧魂旷枯,糟莩旷沈。」,而娆其精营(句),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慧」连读,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荧魂旷枯,糟莩旷沈。」此之「营魄」,即素问、淮南所言「营」,法言所谓「荧魂」也。楚辞远游「载营魄而登遐兮」,王注:「抱我灵魂而上升也。」以抱训载,以灵魂训营魄,是为汉人故训。载营魄者,即安持其神也。载、抱同义。至于此文「乎」字,当从河上本、景龙碑衍,下文诸「乎」字亦然。 谦之案:刘说虽是,但以灵魂训营魄,似有未至。魄,形体也,与魂不同,故礼运有「体魄」,郊特牲有「形魄」。又魂为阳为气,魄为阴为形。高诱注淮南说山训曰:「魄,人阴神也,魂,人阳神也。」王逸注楚辞大招曰:「魂者阳之精也,魄者阴之形也。」此云营魄即阴魄。素问调精论「取血于营」,注:「营主血,阴神也,魂,人阳神也。」王逸注楚辞大招曰:「魂者阳之精也,魄者阴之形也。」此云营魄即阴魄。素问调精论「取血于营」,注:「营主血,阴气也。」又淮南精神训:「烛营指天。」知营者阴也,营训为阴,不训为灵。「载营魄抱一」,是以阴魄守阳魂也。抱如鸡抱卵,一者,气也,魂也,抱一则以血肉之躯,守气而不使散泄,如是则形与灵合,魄与魂合,抱神以静,故曰:「能无离?」 专气致柔,能婴儿? 谦之案:经纶堂本无「乎」字,下同。「婴」作「○」,注亦作「○」。景致柔,能婴儿? 谦之案:经纶堂本无「乎」字,下同。「婴」作「○」,注亦作「○」。景福本同。「气」,范本作「」。「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如」字。又淮南道应训引「致」作「至」。奚侗曰:「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其谊。淮南道应训引『能』下有『无』字,盖涉『无离』『无为』『无疵』『无知』等『无』字而衍。庄子庚桑楚篇引老子曰:『能侗然乎?能儿子乎?』与此文例正同。」 谦之案:「气」字为华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义思想。老子之「专气」,即管子内业之「抟气」,所谓「抟气如神,万物备存」(尹注「抟谓结聚也」)。又曰:「此气也,不可止以力。」「心静气理,道乃可止。」皆与专气致柔说同。又心术下与内业均引「能抟气乎?能一乎?能勿卜以力。」「心静气理,道乃可止。」皆与专气致柔说同。又心术下与内业均引「能抟气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此与庄子庚桑楚篇文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卫生之经」。则又可见老子书中实包含古代医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则动气」,注:「志之所向专一,则气为之动。」亦与专气之说相近。 涤除玄览,能无疵?爱人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 奚侗曰:「玄」借为「眩」。荀子正论篇「上周密,则下疑玄矣」,杨注:「玄,或读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有目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注:「玄,或读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有目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不碍于物矣。淮南泛论训「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赘也。」 严可均曰:「爱人」,各本作「爱民」。「能无为」,王弼作「无知」。「能为雌」,河上作「无雌」。「能无知」,王弼作「无为」。 罗振玉曰:「爱民」,景龙本避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无知」,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景龙本避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无知」,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天门」,敦煌丙本作「天地」。「阖」下,敦煌丙本作「而为」,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为」。「达」下,敦煌丙本作「能无为」,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能无知」。 李翘曰:「爱国治民」,河上本「治」作「活」,讹。「天门开阖」,成疏曰:「河上公本作『天地开阖』。」「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淮南道应训作「明白四达,能无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爱民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其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而治」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其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而治」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之义也。王弼本误倒之。河上公本两句并作「无知」,则词复矣。「天门开阖能无雌」,义不可通,盖涉上下文诸句而误。王弼注云:「言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则物自宾而处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为雌」也。河上公注云:「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是亦不作「无雌」。故知「无」字乃传写之误,当据景龙本订正。 谦之案:俞说是也。景龙本「为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应元曰:「河上公并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当经中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曰:「河上公并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当经中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作『为雌』。」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为雌」,与景龙同。纪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义,『无』似作『为』。」又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引王本经文,与景龙亦同,惟每两句加一「乎」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谦之案:「生而不有」下两句,与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庄子达生篇引「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此。顾本成疏:「故施为利物,亦无思造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欲处物先耶?」是成所见本亦作「恃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欲处物先耶?」是成所见本亦作「恃」。「是谓玄德」句,经文中共三见,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奚侗曰:「『玄德』犹云至德,以其深远,故云玄也。」此盖赞叹之辞,故不避重迭。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离、儿、疵、为、疵(雌)、知韵(歌、支通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部,宰音梓)。、支通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部,宰音梓)。姚文田、邓廷桢:离、儿、疵、知、雌、知韵。 谦之案:离、为,歌部,儿、雌、知,支部,为,古音怡,此歌、支通韵。又有、恃、宰、德为韵。奚侗,高本汉同。陈柱以离、儿、疵、知、雌、为、之、有、恃、宰、德为韵,则不但歌、支通韵,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溪、离、儿,亦歌、支通韵。 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桓转歌,此全部流变离、儿,亦歌、支通韵。 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桓转歌,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由此可证老子书中多存楚方音。 顾炎武唐韵正卷二五支:「离」,古音罗,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庄子马蹄篇:「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离之。」始以「离」「为」二字与「知」为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论之曰:「如『离』字,少司命篇曰:『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顾氏误解之,谓上句不入韵。然老子以『离』韵儿、疵、雌、知、溪,庄子两以『离』韵知,此其灼然者。老、庄用『离』字音皆变,则屈子用『离』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老、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老、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 邓廷桢曰:此章用韵颇为出入。「离」,古读若罗。诗新台与施韵,施古音它;易离九三爻辞与歌、嗟韵,嗟古音磋;未有与支、脂部字为韵者。而此章以韵儿、疵、雌、知,「疵」「雌」皆此声,隶脂部。诗新台以「泚」韵「弥」,车攻以「柴」韵「佽」,「泚」「柴」皆此声也;而此章以韵离、儿、知,儿、知,并隶支部。「知」字诗凡六见,皆与支、觿、枝、伎、箎等字为韵,而此章以韵离、疵、雌,并与三百篇不合。惟诗小部。「知」字诗凡六见,皆与支、觿、枝、伎、箎等字为韵,而此章以韵离、疵、雌,并与三百篇不合。惟诗小弁「尚求其雌」,与伎、枝、知为韵,已因音近而转,则疵、雌、知为韵有可援据。又「能无知乎」之「知」,一本作「为」,「为」古音讹,正与离韵。则一本作「为」,不误;其作「知」者,或传写之讹也。又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绝巧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右景龙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题「能为第十」,王弼本题「十章」,范应元本题「载营魄章第十」。 十一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罗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龙、广明本均作「卅」。 谦之案:景龙作「三十」,敦煌、广明作「卅」,罗误校。又室町本亦作「卅」。吴云曰:「卅,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阖切,三十也。」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说文引作「輹」。夏竦古先阖切,三十也。」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说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声韵出「輹」字,引古老子,无「辐」字。 毕沅曰:本皆以「当其无」断句。案考工记「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是应以「有」字断句。下并同。杨树达曰:「无有」为句,「车之用」句不完全,毕说可酌。 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当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御注本同。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知王本作「挻」,今据改。御注本同。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长,抟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圆,谓之挻。」王念孙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食之器。』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为人。」』高诱曰:『挻,治也。』义与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义,惟经文自作「埏」。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埏○」,文选西征、长笛赋注引作「埏」。又荀子性恶篇:「陶人埏埴以为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膻,击也;埴,黏土也。」又庄子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云:「土也。」司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乙、丙三本均无「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案释文:「『辐』音福,车辐。『毂』,古木反,车毂。」顾炎武唐韵正下平声九麻:「『车』,古音居。王应麟曰:『古「车」本音「居」,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汉始有,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汉始有「居」音,非也』。」 右景龙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无用第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 谦之案:牟融理惑论引首二句同,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败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疑「爽」乃「○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即「丧」,「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人口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谦之案:「田猎」,永乐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作「畋」,道藏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案宋书谢灵运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假借为「畋」,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注:「猎也。」 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案罗卷乙本作「○」,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是也。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乙本作「○」,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是也。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即「猎」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以圣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妨』,妨农事也。」以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字,误。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字,误。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姚文田曰:「『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两部古音相近。」 吴棫韵补十阳:「聋,卢黄切,耳病。易林:『黈纩塞耳,使君暗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舌敝耳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按『聋』字以此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四句,『聋』字入阳韵矣。顾氏谓『聋』字不入韵,非也。今时方音,犹有似此。」 王念孙曰:「爽」字古读若「霜」,正与明、聪、扬为韵。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为韵。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味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为韵。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味浊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即淮南所本也(读书杂志卷九)。 江有诰曰:爽,疏两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曹植释愁文「乱我情爽」,与掌、党协,始作上声。当与阳部并收。老子检欲篇「五味令人口爽」,与聋、狂通韵(唐韵四声正三十六养)。 严可均曰:阳东声近,故阳可通东。烈文:公、疆、邦、功协音;老子:聋、盲、爽、狂协音;卜居:长、明、通协音……此东、阳通也(说文声类下篇阳类)。 章炳麟曰:阳部转东者,如老子以盲、爽、狂、与「聋」为韵(国故论衡小学略记)。 右景龙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与河上、王、傅、范本均同。河上题「检欲第十二」,王本题「十二章」,范本题「五色章第十二」。 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河上题「检欲第十二」,王本题「十二章」,范本题「五色章第十二」。 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 严可均曰:「何谓宠辱?辱为下」,王弼、傅奕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景福、敦煌丙诸本均无「若惊」二字。景龙本「辱为下」,景福本作「宠为上,辱为下」。 李道纯曰:「宠为上,辱为下」,或云「宠为下」,不合经义。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谓宠辱?辱为下」。注曰:「辱为下贱。」疑两本均有夺误。当「宠为下」,不合经义。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谓宠辱?辱为下」。注曰:「辱为下贱。」疑两本均有夺误。当云:「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河上公作注时,上句未夺,亦必有注,当与「辱为下贱」对文成义,传写者失上句,遂并注失之。陈景元、李道纯本均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可据以订诸本之误。 劳健曰:「宠为上,辱为下」,景福本如此。傅、范与开元本诸王本皆作「宠为下」一句;景龙与河上作「辱为下」一句。以景福本证之,知二者皆有阙文。道藏、陈景元、李道纯、寇才质诸本并如景福,亦作二句。陈云:「河上本作『宠为上,辱为下』,于经义完全,理无迂阔。知古河上本原不阙上句。」按「宠辱」,谓宠辱之见也;「为上」「为下」义完全,理无迂阔。知古河上本原不阙上句。」按「宠辱」,谓宠辱之见也;「为上」「为下」,犹第六十一章「以其静为下」,「大者宜为下」,诸言为下之见也。盖谓以为上为宠,以为下为辱,则得之失之,皆有以动其心,其惊惟均也。若从阙文作「宠为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宠者为下,故惊得如惊失,非其旨矣。作「辱为下」一句者,更不可通。 武内义雄曰:按旧钞河上本作:「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诸王弼本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虽然,陆氏惟注「河上本无『若惊』二字」耳。今本王本「宠」字下「为」字之上,当脱去「为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脱去「若惊」二字。盖王弼、河上两本相同,后河上本脱去「若惊」二字,王本脱去「为上辱」三字,在后以两脱误本互校,遂生种种之异。 得之若惊,失之若相同,后河上本脱去「若惊」二字,王本脱去「为上辱」三字,在后以两脱误本互校,遂生种种之异。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奚侗曰:吴澄本无「是谓宠辱若惊」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谦之案:林希逸亦无此六字。又「惊」借为「警」。易「震惊百里」,郑注:「惊之言警戒也。」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 严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两「我」字,各本作「吾」。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丙本均无「者」字。二「吾」字,景龙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谦之案:「及」字,傅、范本作「苟」。范曰:「『苟』字,应吉父、司马公同古本。」盖「及」与「若」同义:「及」字,傅、范本作「苟」。范曰:「『苟』字,应吉父、司马公同古本。」盖「及」与「若」同义。王念孙曰:「『及』犹『若』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言若吾无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与『若』同义,故『及』可训为『若』,『若』亦可训为『及』。」(经传释词)今证之古本,知「及」与「若」同,与「苟」字亦可互用。又「患」。『及』与『若』同义,故『及』可训为『若』,『若』亦可训为『及』。」(经传释词)今证之古本,知「及」与「若」同,与「苟」字亦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贵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严可均曰:「故贵身于天下」,御注作「故贵以身为天下」,与王弼同,河上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若可托天下」,御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河上作「则可寄于天下」,永乐大典作「则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托于天下」,王弼作「若可托天下」,大典作「乃可以托天下」。刘文典曰:庄子在宥篇,永乐大典作「则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托于天下」,王弼作「若可托天下」,大典作「乃可以托天下」。刘文典曰:庄子在宥篇:「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案「身于为天下」,义不可通,两「于」字疑当在「托」字、「寄」字下。道经「厌耻第十三」,正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天下。」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作:「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两「身」字下亦并无「于」字。 谦之案:刘说非也。此段各本经文不同,惟庄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临邪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不同,惟庄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临邪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于」字。又「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与景龙、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为」字,下句衍一「于」字。 王念孙曰:庄子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爱以身于天下」。「于」犹「为」也,后人依老子傍记「为」字,而写者因讹入正文。老子释文:「为,于伪反。」此释文不出「为」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于」犹「为」也(此「为」字读去声)。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作:「故贵以身于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于天下」即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作:「故贵以身于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于天下」即「为天下」也。 谦之案:二王说是也。「于」「为」互训。庄子上文作「于天下」,下文「为天下」,与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陈碧虚引王弼本与傅、范同,当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云:「无物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范注「古本」二字,陈碧虚引王弼本与傅、范同,当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云:「无物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可以托天下也。无物可以损其身,故曰爱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者,可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两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与庄子文同,而以敦煌本为优,当据校改。 又此二「若」字,与「则」字同义。王引之曰:「『若』犹『则』也。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若』并作『则』。」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若』并作『则』。」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则」,此其证也。又「爱以身」,广明、景福二本作「爱身以」: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误校广明作「爱以身与为天下者」,与景龙同。又「为天下」者,罗振玉道德经考异误校景龙本「者」作「矣」,蒋锡昌竟沿其误。举此一例,足见校书之难。 又案庄子让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唯无以天下为者,可以托天下也。」又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于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托天下。」文谊皆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身、患为韵,实际非韵。陈柱: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托天下。」文谊皆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身、患为韵,实际非韵。陈柱:五「惊」字韵,三「身」字韵,四「下」字韵。杨树达曰:「上文身、惊系两节,不必强以为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题「厌耻第十三」,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宠辱章第十三」。 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谦之案:范字。河上本题「厌耻第十三」,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宠辱章第十三」。 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谦之案:范本「夷」作「几」。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几者幽而无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义相合。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字,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释文:,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误作「博」。易顺鼎曰:「『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真『抟垸刚柔』之『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干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北游篇『抟之而不得』天瑞篇亦同。『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北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循』为『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马之说是也。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作「循」。「循」为「揗」假。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谓摩顺也。」「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作「循」。「循」为「揗」假。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谓摩顺也。」说文:「揗,摩也,从手,盾声。」朱骏声曰:「今抚揗字,以循为之。」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抚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庆阳、磻溪二本作「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混然为一」。 其上不皦,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作「其」是也。「皦」,河、玉、傅、范并作「皦」,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皦,从日者非也。」案毕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绳绳兮」也。」案毕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绳绳兮」。 谦之案:傅、范本同。又辅行记引「名」下有「焉」字,引「复归于无」无「物」字。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解。卢文弨考证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绳绳」,亦无以异于王本。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则此条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董思靖各本均作「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董思靖各本均作「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证一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沓,其证二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怳」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怳」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与『仿佛』同谊。」蒋锡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双声迭字皆可通用。盖双声迭字以声为主,苟声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象』『恍』为韵耳。」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无。广明本、室町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其后』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语倒转。」 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言气者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为「或」,「或」即古之「域」字。诗商颂烈祖「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岛也。」又「正域彼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字。诗商颂烈祖「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岛也。」又「正域彼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韦注:「有,域也。」此文「有」字,与「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犹言御今之天下国家也。礼记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与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能知」,与此石同「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能知」,与此石同。 谦之案:傅本与经幢不同,吴误校。 严可均曰:「是谓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纪」,审观王弼注亦是「已」字。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即借为「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昧、物韵(脂部,昧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始、纪韵(之部)。 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始、纪韵(之部)。 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声表与夷、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微韵(五齐平声),诘、一韵(四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象、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上声),始、纪韵(四之上声)。「后」字与「侯」通谐,「有」从之转入。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也。奚侗:夷、希、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韵。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乃疑、有、始、纪韵。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乃疑「『后』古无与『首』为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乃散文,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合韵,而老子哲学诗之真面目竟熟矣。1视而无 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别。」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邓廷桢曰:「昧、物为韵,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读『曶』为梅愦切,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 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本题「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十五章 古之善为士者, 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谓得道之君也。」则「善为士者」,当作「善为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释之。「上」与「士」形似而误耳。 谦之案:俞说非也。依河上公注,「善为士者」,当作「善为道者」。傅奕本「士」作「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叙伦曰:奕本「士」作「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叙伦曰:「后汉党锢传引作『道』,依河上注,盖河上亦作『道』字……譣文,『道』字为是。今王本作『士』者,盖六十八章之文。」又案此句与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谊同,与下文「保此道者」句亦遥应。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蒋锡昌曰:史记老子列传:「老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皆此文「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之谊也。 易顺鼎曰: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颂。」 ……作「颂」者古字,作「容」者今字。……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陈柱曰:「颂」之籀文为「○…作「颂」者古字,作「容」者今字。……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陈柱曰:「颂」之籀文为「○」,则「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 谦之案:「不可识」,范本作「不可测」,注云「古本」。 豫若冬涉川, 严可均曰:河上「豫」作「与兮」,王弼作「豫焉」。 罗振玉曰:「豫」,释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龙、御注、敦煌丙本无「焉」字。 李道纯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与兮」,或以下六句、三句无「兮」字者,非也。 犹若畏四邻, 严可均曰:「犹」,河上、王弼作「犹兮」。 王昶曰:诸本「犹」下亦有「兮」字,陆希声至元本二句并与此同。 罗振玉曰:景龙、御曰:「犹」,河上、王弼作「犹兮」。 王昶曰:诸本「犹」下亦有「兮」字,陆希声至元本二句并与此同。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无「兮」字。 谦之案:叶梦得岩下放言上曰:「先事而戒谓之豫,后事而戒谓之犹。犹豫本二兽名。古语因物取义,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后世沿习,但知其义,不知其物,遂妄为穿凿,未有不误者。」今按尔雅释兽「犹如麂,善登木」,释文引尸子:「犹,五尺大犬也。」说文犬部:「犹,玃属。一曰:陇西谓犬子为猷。」又颜氏家训书证篇:「犹,兽名也,既闻人声,乃豫缘木,如此上下,故称犹豫。」汉书高后纪「计犹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尔雅曰:『犹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一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故云犹豫也。」「犹豫」一作「犹与」。史记吕后纪「犹与未决」,索隐:「犹,猿类也,昂鼻长尾,性多疑。」汉书霍光传「不忍犹与」,注:「犹与,不决也。」又作「冘豫」。后汉书窦武传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诱注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书窦武传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诱注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言夷犹耳,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二说均可通,王说为胜。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邻者惧敌,犹兮与兮,迟回不进,盖因物而状其容如此。 俨若客,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俨」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俨兮其若客」,王弼作「俨兮其若容」。案「客」字与下文释、朴、谷、浊等四字为韵,作「容」者非也。 陈柱曰:王弼本「客」作「容」。罗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龙、英伦、御注诸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客」者是也。客、释为韵。作福本作『客』,景龙、英伦、御注诸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客」者是也。客、释为韵。作「容」者,因上文「强为之容」而误耳。 涣若将释,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涣兮若冰之将释」,下三句皆有「兮」字。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御注三本均作「涣若冰将释」。 武内义雄曰:敦本「释」作「汋」。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刘师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涣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液」。「将释」二字,系后人旁记之词,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顺鼎曰:考工记弓人注:「液,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悦怿之怿。」「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悦怿之怿。」「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作「不释」,是其证也。「液」音义与「释」同,故可通用。 蒋锡昌曰:说文:「释,解也。」「液,水尽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水尽,谊固以「释」为长。然「释」古亦假「液」为之。礼记月令「冰冻消释」,释文:「释,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液」者,假字;老子作「释」者,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王弼与河上,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王弼与河上同,「浑」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朴,旷若谷,混若浊」,句法与此同;「敦」作「混」,疑涉下文而误。 魏稼孙曰:「敦若朴」,「朴」八见,惟「镇之」句,御注作「朴」,余作「扑」。严于「朴」、「朴虽小」、「之朴」三条,校「朴」「扑」字赘漏。按木旁隶字多借手,唐人行押更无一定,当着此最后一句,后校可省。 谦之案:「混」与「浑」同。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河上、顾欢、李道纯、范应元各本均作「浑」。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九曰:「混、浑古同声。」 熟能浊以静之?徐清。 魏稼孙曰:碑皆以「熟」为「孰」,御注「成之熟之」作「熟」,余作「读书杂志卷九曰:「混、浑古同声。」 熟能浊以静之?徐清。 魏稼孙曰:碑皆以「熟」为「孰」,御注「成之熟之」作「熟」,余作「孰」,严失校。 谦之案:古无「熟」字。「熟」,说文作:「孰,食饪也。」礼记礼运:「然后饭腥而苴孰。」汉书严安传:「五谷蕃孰。」「孰」、「熟」可通用,加「火」乃后起字。公羊隐元传:「王者孰谓?」论语:「孰不可忍也?」注:「谁也。」谁、孰亦一声之转。 毕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浊以止静之,」乃后起字。公羊隐元传:「王者孰谓?」论语:「孰不可忍也?」注:「谁也。」谁、孰亦一声之转。 毕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或说作「止」者,与下「久」字为韵,当是也。 安以动之?徐生。 严可均曰:御注作「安以久」,河上、王弼作「孰能安以久」。大典作「孰能安以」,无「久」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并无二「孰能」字。 谦之案:此二句各本经文不同。傅本作:「孰能浊以澄靖之,而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澄」字,下句同。广明本作:「孰能浊以静,动之以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动之,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澄」字,下句同。广明本作:「孰能浊以静,动之以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以□□(「徐生」二字已泐)?」又「徐」字有宽舒迟缓之义。说文:「徐,缓也。」尔雅释天李注:「徐,舒也。」释地李注:「淮、海间其气宽舒,禀性安徐,故曰徐。」「浊以静之,徐清」,与「安以动之,徐生」为对文。吴澄曰:「浊者,动之时也,继之以静,则徐徐而清矣。安者,静之时也,静继以动,则徐徐而生矣。」 保此道者,不欲盈。 毕沅曰:高诱淮南子注云:「保,本或作服。」 马叙伦曰:按庄本淮南道应训引「保」作「复」,汪本引同此。文子守弱篇引作「服」。伦谓「保」、「复」、「服」,之、幽二类通假也。 蒋锡昌曰:保、复、服虽可通假,然应从庄本」、「复」、「服」,之、幽二类通假也。 蒋锡昌曰:保、复、服虽可通假,然应从庄本淮南作「复」。说文:「复,往来也。」段注部曰:「返,还也。」「还,复也。」皆训往而仍来,是复与返还谊同。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反即返。「复此道者,不欲盈」,犹言返此道者,不欲盈也。 夫唯不盈,能弊复成。 严可均曰:御注作「故能弊不新成」,河上作「故能蔽不新成」,大典作「故能敝不新成」。按弼注「蔽,覆盖也」,当与河上同。 洪颐烜曰:「故能蔽不新成」,案「蔽」字与「新」对言之,「蔽」即「敝」字。下文「弊则新」,释文作「蔽」。论语子罕「衣敝缊袍」,释文:「弊,本作敝。」庄子逍遥游篇「孰弊弊焉」,释文:「司马本作蔽。」古字皆通用。 俞樾曰:「蔽」乃「敝」之假字。唐景龙碑作「弊」,亦「敝」之假字。永乐大典正作「敝」。「不新蔽。」古字皆通用。 俞樾曰:「蔽」乃「敝」之假字。唐景龙碑作「弊」,亦「敝」之假字。永乐大典正作「敝」。「不新成」三字,景龙碑作「复成」二字。然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服此道者,不欲盈,故能弊而不新成。」则古本如此。但今本无「而」字,于文义似未足耳。 易顺鼎曰:疑当作「故能蔽而新成。」「蔽」者,「敝」之借字;「不」者,「而」之误字也。「敝」与「新」对,「能敝而新成」者,即二十二章所云「敝则新」,与上文「能浊而清,能安而生」同意。淮南道应训作「故能蔽而不新成」。可证古本原有「而」字,「不」字殆后人臆加。文子十守篇作「是以蔽不新成」,亦后人所改。诸本或作「而不成」者,或作「复成」者,皆不得其谊,而以意改之,不若以本书证本书之可据也。 谦之案:钱大昕曰不新成」,亦后人所改。诸本或作「而不成」者,或作「复成」者,皆不得其谊,而以意改之,不若以本书证本书之可据也。 谦之案:钱大昕曰:「『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弊复成』,远胜他本。」是也。傅本作「是以能敝而不成」,脱一「新」字,与老子义相反。易说以「敝则新」证此文当作「故能蔽而新成」,其说亦较俞樾「宁损蔽而不敢新鲜」之说为胜。如陈继儒老子隽,谓「能敝不新成者,不变不易,百年如一日矣」,真迂腐之极。惟譣文,「能蔽复成」,当与上文「复此道者不欲盈」句相应,则「蔽而新成」不如景龙、遂州及李荣、司马光本作「蔽而复成」,为更与老子义相合也明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通、容韵(东部),川、邻韵(文、真通韵,川音春)。客、释韵(鱼部,释,书入声),朴、谷、浊韵(侯部,朴,旁木反,浊,宅木韵(东部),川、邻韵(文、真通韵,川音春)。客、释韵(鱼部,释,书入声),朴、谷、浊韵(侯部,朴,旁木反,浊,宅木反)。清、生、盈、盈、成韵(耕部)。又奚侗、高本汉皆以客、释、朴、谷、浊为一韵,姚文田以客、释为一韵(五昔入声),朴、谷、浊为一韵(六屋入声)。高本汉「豫兮」作「懊兮」,「懊」与「犹」韵,「俨」与「涣」韵,「敦」与「混」韵。俨、涣实际非韵。「客」一作「容」,「释」又作「汋」作「液」,皆韵。又「孰能浊以静之,徐清」,「静俨、涣实际非韵。「客」一作「容」,「释」又作「汋」作「液」,皆韵。又「孰能浊以静之,徐清」,「静」上有「止」字,一作「澄」,「止」与下「久」字为韵,「澄」与下「清」字及生、盈、成为韵。又案此章碑本删去「兮」字,致失五千言楚声之妙,当以他本正之。谭献复堂日记(五)称:「易州石刻助语最少,论者以为近古。傅奕定本在石本前,语助最繁,疑皆失真,过犹不及。」正谓此也。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生」,所庚切,当作所争。引老子:「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争。引老子:「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其蔽不新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右景龙碑本八十字,敦煌本注八十字(实七十九字),河上、王本九十七字,傅本九十八字,范本九十九字。河上本题「显德第十五」,王本题「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章第十五」。 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 谦之案:「致」字,景福本、河上本作「至」。「笃」字,景龙本、景福本、赵孟俯本均作「○」。字鉴曰:「笃,说文:『马行顿迟,从马,竹声。』俗作○。」又室町本「极」字「笃」字下有「也」字。 谦之案:老子言「虚」共五见文:『马行顿迟,从马,竹声。』俗作○。」又室町本「极」字「笃」字下有「也」字。 谦之案:老子言「虚」共五见,惟五章「虚而不屈」,与此章「致虚极」,似有虚无之义。广雅释诂三;「虚,空也。」西京赋「有凭虚公子者」,注:「虚,无也。」虚有空窍之义,故训为空为无。然而虚无之说,自是后人沿庄、列而误,老子无此也。「虚而不屈,动而俞出」,此乃老子得易之变通屈伸者。邵雍曰「老子得易之体」,正谓此也。「致虚极」即秉要执本,清虚自守之说,亦即论语「修己以安百姓」。王通曰「清虚长而晋室乱,非老子之罪」,正谓此也。「致虚极」即秉要执本,清虚自守之说,亦即论语「修己以安百姓」。王通曰「清虚长而晋室乱,非老子之罪」,正谓此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严可均曰:王弼无「其」字。 纪昀曰:案「观」下河上注本及各本俱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观」下均有「其」字。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曰「吾以观其复也」,文子道原篇作「吾以观其复」,均有「其」字。王本脱去,当据补正。王注「以虚静观其反复」,可证也。 夫物云云,各归其根。 谦之案:「云云」,河上、王弼本作「芸芸」,傅、范本作「凡物○○」。庄子在宥篇,文选江淹杂拟诗注引,与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作「云云」是。「○」、「芸」二字亦通。顾芸」,傅、范本作「凡物○○」。庄子在宥篇,文选江淹杂拟诗注引,与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作「云云」是。「○」、「芸」二字亦通。顾野王玉篇云部引老子:「凡物云云,复归其根。」案「云」,不安静之辞也。吕氏春秋「云气西行,云云然冬夏不辍」,汉书「谈说者云云」,并是也。又「○」,玉篇云:「音云,又音运,物数乱也。」说文:「物数纷○乱也。」义亦可通。一说「云云」是「○○」之省,奕用正字。又「芸」,河上注老子:「芸芸者,华叶盛。」彭耜集注释文曰:「『芸芸』,喻万物也,以茂盛为动,以凋衰为静。『云云』者,喻人事也,以逐欲为动,以息念为静;义同。盖经有『根』字,故作『芸芸』。」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谦之案:「静曰复命」,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王羲之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谦之案:「静曰复命」,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王羲之、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与此石同。河上、王弼作「是谓复命」。 奚侗曰:「静曰」,各本作「是谓」,与上下文例不合。 不知常,忘作,凶。 严可均曰:「忘作,凶」,各本作「妄作,凶」。河上或作「萎」,误也。 谦之案:「忘」「妄」古通。韩非解老篇「前识者,无缘而忘意度也」,王先慎注:「『忘』与『妄』通。」左传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释文:「『忘』,度也」,王先慎注:「『忘』与『妄』通。」左传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释文:「『忘』,本又作『妄』。」庄子盗跖篇「故推正不忘耶」,释文:「『忘』,或作『妄』。」此「忘」「妄」古通之证。「忘作凶」即「妄作凶」也。此云「复命曰常」,「不知常,妄作凶」,与易义相合。序卦传:「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 严可均曰:「容能公」,御注、河上、王弼「能」作「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四句,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内义雄曰:「知常」下诸本无「曰」字,旧钞河上本、广明幢并有。……依「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四句,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内义雄曰:「知常」下诸本无「曰」字,旧钞河上本、广明幢并有。……依注义,王本亦有「曰」字也。「公乃生」,诸王本「生」作「王」,今据敦煌无注本及道藏次解本改正。 劳健曰:「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为韵。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王」字义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周普」显非释「王」字。道藏龙兴碑本作「公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庄子天地篇云:「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王」字。道藏龙兴碑本作「公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庄子天地篇云:「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圣人之道也。」此二句「王」字盖即「全」字之讹。「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也。又吕览本生篇「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高注「全犹顺也」,可补王注未尽之义。今本「王」字、碑本「生」字,当并是「全」之坏字,「生」字尤形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 没身不殆。 谦之案:御注本「没」作「殁」,傅、范本之坏字,「生」字尤形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 没身不殆。 谦之案:御注本「没」作「殁」,傅、范本亦作「殁」。劳健古本考从傅本作「没」,实误校。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笃、复韵(幽部),芸、根韵(文部),静、命韵(耕部),常、明、常、凶、容、公、王韵(阳、东通韵,明音芒,凶协虚王反,容协音王,公协音光)。道、久、殆韵(之、幽通韵、道协徒以反,久音已,殆,徒以反)。 谦之案:常、明、王,阳部,凶、容、公,东部,阳、东通韵。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韵。姚文田以常、明为一韵(十六庚平声),凶、容、公为一韵部,阳、东通韵。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韵。姚文田以常、明为一韵(十六庚平声),凶、容、公为一韵(一东平声)。邓廷桢同。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谟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当作弥郎反。」引老子:「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知,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是谓微明,柔胜刚,弱胜强。」「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有国之母,可以长久。」又引杨慎曰:「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有国之母,可以长久。」又引杨慎曰:「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传易方有韭音。临彖传『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干象传『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大过象传『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离象传『履错之敬,以辟咎也,黄离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离,何可久也』。」然既济象传以韵惫、疑、时、来,杂卦传以韵止,则几、韭二音两存之易传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按老子与夫子同时,老子书中「久」字三见,一韵殆,一韵母,一韵寿。 右传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按老子与夫子同时,老子书中「久」字三见,一韵殆,一韵母,一韵寿。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六十八字,王、傅、范本六十七字。河上本题「归根第十六」,王本题「十六章」,范本题「致虚极章第十六」。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谦之案:礼记曲礼「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郑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极,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尝治之,民相忘于无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纪昀曰:「『下』,永乐大典作『不』,吴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从吴澄本。又王注旧刻附孙矿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义亦长。 其次,亲之豫之;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亲之、誉之」『不』。」作「不」义亦长。 其次,亲之豫之;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亲之、誉之」,王弼作「亲而誉之」。 谦之案:傅奕本作「其次亲之,其次誉之」。 其次,畏之侮之。 严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 李道纯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诸本无下「其次」二字。纪昀谓大典「侮之」上无「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亲而誉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诸石刊本同(景龙本「誉」作「豫」,二字古通)。二句相对为文。「畏」应读作「威」,二字古通,不烦证。广雅释诂:「侮,轻也。」「威」与「侮」义相因,上句「亲」与「誉」亦义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义相因,上句「亲」与「誉」亦义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孙曰:案无下「焉」者是也。「信不足」为句,「焉有不信」为句。「焉」,于是也,言信不足,于是有不信也。吕氏春秋季春篇注曰:「焉,犹于是也。」聘礼记曰:「及享发气焉盈容。」言发气,于是盈容也。……晋语曰:「焉始为令。」言于是始为令也。三年问曰:「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言先王于是为之立中制节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财足,则君赋敛焉不穷。」言赋敛于是不穷也。……后人不晓「焉」字之义,而误「信不足焉」为一句,故又加「焉」字于下句之末,以与上句相对,而不知其谬也。谦之案:王说是也。惟王知下「焉」字当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而误「信不足焉」为一句,故又加「焉」字于下句之末,以与上句相对,而不知其谬也。谦之案:王说是也。惟王知下「焉」字当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衍。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顾欢、高翿各本,上下句均无「焉」字,与此石同。 由其贵言。 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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