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卷3
可均曰:「由其贵言」,御注「由」作「犹」,河上作「犹兮」,王弼作「悠兮」。陆德明曰:「悠」,孙登、张凭、杜弼俱作「由」,一本「犹」。
谦之案: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顾欢、高翿、彭耜、范应元俱作「犹」。「由」与「犹」同。荀子富国「由将不足以勉也」,注:「与犹同。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顾欢、高翿、彭耜、范应元俱作「犹」。「由」与「犹」同。荀子富国「由将不足以勉也」,注:「与犹同。」楚辞「尚由由而进之」,注:「犹豫也。」老子十五章「犹兮若畏四邻」,与此「由其贵言」之「由」字谊同,并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义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
谦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成功遂事」,宜从之。「百姓谓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谓」上有「皆」字。范应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庄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谓我自尔」;宜从之。「百姓谓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谓」上有「皆」字。范应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庄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谓我自尔」;经训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晋书王坦之废庄论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愿老子绎解与晋书文同。
宋翔凤曰:「百姓皆谓我自然」,按白虎通义曰:「黄帝有天下号曰自然,自然者,独宏大道德也。」此云「百姓皆谓我自然」,正述黄帝之语。下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义曰:「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即宏大道德之谓也。他书皆谓我自然」,正述黄帝之语。下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义曰:「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即宏大道德之谓也。他书作「有熊」,形似而误。且有熊无宏大道德之义。又列子记黄帝游华胥氏之国,屡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为黄帝有天下之号。
谦之案:宋说未必是,然自昔黄、老并称,论衡自然篇:「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黄、老宗自然,论衡引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此即自然之谓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辅万物,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观此知老子之学,其最后之归宿乃自然也。故论衡寒温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谴告篇曰:「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誉、侮韵(侯、鱼通韵,誉,上声,侮协音武),焉、言、然韵(元部)。谦之案:誉,鱼部,侮,侯部,侯、鱼通韵。高本汉以信、言、然为韵。陈柱:四「之」字韵,有、誉、畏、侮韵,焉、焉、言之案:誉,鱼部,侮,侯部,侯、鱼通韵。高本汉以信、言、然为韵。陈柱:四「之」字韵,有、誉、畏、侮韵,焉、焉、言、然韵。誉从与声,与、以古通。侮从每声,每从母声。
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王、范本四十四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题「淳风第十七」,王本题「十七章」,范本题「太上章第十七」。
十八章
大道癈,有人义。智惠出,有大伪。
严可均曰:「有人义」,各本作「仁义」。「智惠出」,王弼作「智慧」,或作「慧知」,非。
洪颐烜曰:「智惠出,有大伪」,烜案「惠」当作「慧」。释文本作「知慧」。说文:「惠,仁也,从心从○。」「慧,儇也,从心,彗声。」「惠」「慧」不同。论语卫灵公「好行小慧」,释文「鲁读慧为惠」,是假借字。
纪昀曰:案「慧」「惠」古通。
谦之案:「论语卫灵公「好行小慧」,释文「鲁读慧为惠」,是假借字。
纪昀曰:案「慧」「惠」古通。
谦之案:「癈」当作「废」。景龙、广明均作「癈」。字鉴曰:「废,放肺切,说文『屋顿也』,与笃癈字异。」又「人义」当从诸本作「仁义」,庄子马蹄篇「道德不废,安取仁义」,即本此。
六亲不和,有孝慈。
严可均曰:「孝慈」,大典作「孝子」。
罗振玉曰:此三句「废」下「出」下「和」下,广明本均有「焉」字。下「国家昏乱有忠臣」,「乱」下亦必有「焉」字,石泐不可见。
谦之案:室町本有「焉」字,与广明同,「乱」下亦有「焉」字。「六亲」,王注:「父子、兄弟、夫妇也。」吕览论人篇曰:「何谓六戚?父母、兄弟、妻子。」譣义作「孝慈」二字是。左传昭二十五年正义,诗小雅采芑孔颖达正义,引老子有增字与误倒处,「孝慈」二字何谓六戚?父母、兄弟、妻子。」譣义作「孝慈」二字是。左传昭二十五年正义,诗小雅采芑孔颖达正义,引老子有增字与误倒处,「孝慈」二字则同此石。
国家昏乱,有忠臣。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范本「有贞臣焉」引王本「贞」字同。皆川愿本「忠臣」作「忠信」,与上「孝慈」对文。又「昏」字,宋刊河上本、赵孟俯本、楼正本作「」,敦、遂本、诸王本、傅、范本并皆作「昏」。案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一曰民声。」段注匡谬引戴侗六书故曰:「唐本说文从民省,徐本从氏省,晁说之云因唐讳『民』改为『氏』也。然则说文原作『』字,从日,民声,唐本以避讳减一笔,故云从民省。」
丁仲佑曰:「考汉碑『』为正字,『昏』为别体。……又旧唐书高宗纪『』字改『昏』,在显庆二年十二月。据此知『』为正字,『昏』为别体。……又旧唐书高宗纪『』字改『昏』,在显庆二年十二月。据此知『』字因庙讳,故改从『』之别体『昏』。试观唐显庆前之魏碑,凡『』皆从民,显庆后之唐碑,因避讳皆作『昏』。」(说文解字诂林辰集日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义、伪韵(十一麻去声)。邓廷桢:废、出亦韵。邓曰:「『出』,古音读若易鼎初六『鼎颠趾,利出否』之『出』。『伪』,古音读若讹。尧典『平秩南讹』,汉书王莽传作『南伪』。」又高本汉:废、义、出、伪隔句为韵,乱、臣为韵。
谦之案:「义」,古皆音「俄」。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唐玄宗改「颇」为「陂」,其敕略云:「朕三复兹句,常有所据,据下文并皆协韵,惟之义」,唐玄宗改「颇」为「陂」,其敕略云:「朕三复兹句,常有所据,据下文并皆协韵,惟『颇』一字,寔则不伦,宜改为『陂』。」吴棫曰:「古『义』字皆音『俄』,周官注亦音『俄』,故古文尚书本作『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以协俄音。唐明皇以『义』字今音为『乂』,改『颇』为『陂』,以从今音,古音遂湮没矣。」今证之以易:「鼎耳革,失其义也;覆公餗,信如何也。」中庸:「仁者人也,义者宜也。」知老子此章「义」亦当音「俄」。「伪」字,案庄子知北游:「仁可为也,义可亏也,礼相伪也。」伪亦属歌部,与为、亏协。顾炎武曰:「诗『民之讹言』,石经作『伪言』;汉书王莽传『以劝南伪』,师古『读曰讹』;郭璞亏协。顾炎武曰:「诗『民之讹言』,石经作『伪言』;汉书王莽传『以劝南伪』,师古『读曰讹』;郭璞注方言『伪言讹』。」由此知义、伪合韵。又马叙伦毛诗正韵后序曰:「此章大、智、六、国相韵于上句之首,废、出、和、乱又协于上句之末。」则又不但义、伪为句末之韵而已。
右景龙碑本二十六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二十八字,范本三十字。河上本题「俗薄第十八」,王本题「十八章」,范本题「大道废章第十八」。
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纪昀曰:永乐大三十字。河上本题「俗薄第十八」,王本题「十八章」,范本题「大道废章第十八」。
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纪昀曰:永乐大典「绝圣」二句在「绝仁」二句之下。
武内义雄曰:遂州本「民」作「人」,盖避唐讳。
魏稼孙曰:「绝圣弃智」,御注「智」作「知」。
谦之案:遂州本、傅、范本亦作「知」,范本「弃」作「弃」,下二句同。又庄子胠箧篇「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在宥篇「绝圣弃知,而天下大治」,皆作「知」。淮南道应训引老子作「智」。
绝民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严可均曰:「绝民」,各本作「绝仁」。
谦之案:「民」字涉上下文「民」字而误。
此三者,为文不足,」,各本作「绝仁」。
谦之案:「民」字涉上下文「民」字而误。
此三者,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魏稼孙曰:御注「为」上有「以」字。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武内义雄曰:遂本「此三者言为」,景本「此三者为」,敦本「此三言为」。
谦之案:范本无「此」字,傅本「不」作「未」,傅、范本「足」下有「也」字。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盗贼无有」下,即接「以为文不足,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无「此三者」与「故令有所属」八字,疑此为旁记之言,传写者误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为」「伪」古通。书尧典「平秩南不足,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无「此三者」与「故令有所属」八字,疑此为旁记之言,传写者误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为」「伪」古通。书尧典「平秩南伪」,史记五帝纪作「南为」。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注:「今月令『作为』为『诈伪』。」「文」,读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文,饰也。「此三者」,谓圣智、仁义、巧利。「以伪文不足」,言以伪诈文饰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皆不以伪诈文饰为事,绝之于彼,而属之于此,此老子本义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谦之案:「朴」字,河上、顾、范与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朴」,御注彼,而属之于此,此老子本义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谦之案:「朴」字,河上、顾、范与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朴」,御注作「扑」。毕沅曰:「『朴』,或作『朴』,同。」
刘师培曰:按「私」当作「思」。韩非子解老篇曰:「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思」「欲」并言。又文选谢灵运邻里相送方山诗李注引老子曰:「少思寡欲。」此古本作「思」之证,即释此「少思」也。
谦之案:「私」本作「思」。唐王真论兵要义述,及强思齐本,宋陈象古本,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私」均作「思」,此其证也。惟庄子山木篇「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语同此石。河上注「少私」曰:「正无私也。」与经文七章「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义合。以老解老,知刘说虽可通,而未可据以为定论也。
【音韵河上注「少私」曰:「正无私也。」与经文七章「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义合。以老解老,知刘说虽可通,而未可据以为定论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倍、慈、有韵(之部,倍音痞,慈,上声)。足、属、朴、欲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同。高亨谓「绝学无忧」句应属此章,以足、属、朴、欲、忧为韵。案忧,幽部,与侯部通谐。
邓廷桢曰:倍、慈、有为韵。○声、兹声、有声之字,古音隶之部。诗瞻昂「如贾三倍」,与「妇无公事」为欲、忧为韵。案忧,幽部,与侯部通谐。
邓廷桢曰:倍、慈、有为韵。○声、兹声、有声之字,古音隶之部。诗瞻昂「如贾三倍」,与「妇无公事」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王、范本四十五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本题「还淳」王本题「十九章」,范本题「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二十章
绝学无忧。
易顺鼎曰:文子引「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盖与三「绝」字意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
马叙伦曰:「绝学无忧」一句,当在上章。又曰:晁氏读书记引明皇本,亦以「绝学无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
蒋锡昌曰: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学无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
蒋锡昌曰: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知」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章属上章,是也。
李大防曰:案「绝学无忧」句,断不能割归下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句。「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能割归下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句。「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绝圣」二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是统括上文;「故令有所属」句,是启下文。脉络分明,毫无疑义。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吴澄曰:「唯」「阿」皆应声:「唯」,正顺,「阿」,邪谄。几何,言甚不相远也。
刘师培曰:「阿」当作「诃」。说文:「诃,大言而怒也。」广雅释诂:「诃,怒也。」「诃」俗作「呵」。汉书食货志「结而弗呵乎」,颜注:「责怒也。」盖「唯诃,大言而怒也。」广雅释诂:「诃,怒也。」「诃」俗作「呵」。汉书食货志「结而弗呵乎」,颜注:「责怒也。」盖「唯」为应声,「诃」为责怒之词。人心之怒,必起于所否,故老子因协下文何韵,以「诃」代「否」。唯之与阿,犹言从之与违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善」作「美」。
易顺鼎曰:王本作「美之与恶,相去何若」,正与傅奕本同。注云:「唯阿美恶,相去何若。」是其证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旧。
蒋锡昌曰:顾本成疏「顺意为美,逆心为恶」,相去何若」,正与傅奕本同。注云:「唯阿美恶,相去何若。」是其证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旧。
蒋锡昌曰:顾本成疏「顺意为美,逆心为恶」,是成作「美」。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彼此并美恶对言。傅本「善」作「美」,应从之。此文阿、何、恶、若为韵,诸本「若何」作「何若」,亦应从之。严可均曰:「相去何若」,王弼或作「若何」,非。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不可」,一作「不敢」。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同此石。
忙□其未央!
魏稼孙曰:「忙其」二字间,原空一格,或待补刻,或误分章,严连写。后「纯纯」二字间,亦泐一格,句,同此石。
忙□其未央!
魏稼孙曰:「忙其」二字间,原空一格,或待补刻,或误分章,严连写。后「纯纯」二字间,亦泐一格,例以碑阴首行,疑当时即因石泐跳书,「忙」下石完。
谦之案:「忙」下空格,非泐字,亦非分章,疑为「兮」字未刻。
严可均曰:「忙其未央」,御注作「荒其」。河上、王弼「荒」下有「兮」字,句末有「哉」字。
吴云曰:邢本「荒」作「莽」。王氏兰泉云:疑即「荒」字之误。
谦之案:广明本、室町本作「荒」,碑本作「忙」。「忙」与「茫」同,实「芒」字,「芒」借为「荒」,即今「茫」字。诗长发「洪水芒芒」,玄鸟「宅殷土芒芒」,传:「大貌。」左传襄四「芒芒禹迹」,注:「远貌。」淮南俶真今「茫」字。诗长发「洪水芒芒」,玄鸟「宅殷土芒芒」,传:「大貌。」左传襄四「芒芒禹迹」,注:「远貌。」淮南俶真「其道芒芒昧昧然」,注:「广大之貌。」叹逝赋「何视天之芒芒」,注:「犹梦梦也。」庄子大宗师「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释文:「无系之貌。」遂州碑作「莽」,盖以草深曰莽,与「忙」同有苍芒荒远之义。小尔雅广诂:「莽,大也。」吕览知接「何以为之莽莽也」,注:「长大貌。」庄子逍遥游「适莽苍者」,崔注:「草野之色。」「忙」、「莽」、「荒」义相近。
众人熙熙,若享太,
马叙伦曰:「熙」为「媐」之借字。说文:「媐,说乐也。」
谦之案:「熙熙」,庄子马蹄篇「含哺而熙」,列子杨朱篇「熙熙然以俟死」之「熙」字义同。为「媐」之借字。说文:「媐,说乐也。」
谦之案:「熙熙」,庄子马蹄篇「含哺而熙」,列子杨朱篇「熙熙然以俟死」之「熙」字义同。「熙熙」即「嘻嘻」,书钞一五引庄子「熙」作「嘻」,初学记九、事文类聚后集二十引并作「嬉」。晏子春秋六「圣人非所与熙也」,本作「嬉」。熙、嘻、嬉义同,此云「众人熙熙」,亦即众人嘻嘻也。
严可均曰:「若享太牢」,「」别体字。御注作「如享」,释文作「若亨」,引河上作「飨」。
谦之案:遂州本「太牢」作「大宰」,误。艺文类聚三引河上作「若享」,玉烛宝典三引作「而飨」。
武内义雄曰:「若亨太牢」,王本「亨」字,陆氏读为「烹」。河上公读为「享」,又改「亨」作「飨」。现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玉烛宝典三引此文作「飨」,与陆所引河上本合。盖唯一「亨」字,诸家异其解释,遂至成为「享」,又改「亨」作「飨」。现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玉烛宝典三引此文作「飨」,与陆所引河上本合。盖唯一「亨」字,诸家异其解释,遂至成本文之异也。
若春登台。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如春登台」,河上作「如登春台」。
毕沅曰:「如春登台」,王弼、顾欢并同,明皇、易州石刻亦同。明正统十年道藏所刊明皇本始误作「登春台」,陆希声、王真诸本并误,今流俗本皆然矣。又李善闲居赋注引亦误。
俞樾曰:按「如春登台」与十五章「若冬涉川」一律,河上公本作「如登春台」,非是。然其注曰:「春阴阳交通,万物感动,登台观之,意志淫淫然。」是亦未尝以「春台」连文,其所据本,亦必作「春登台」,今传写误倒耳。
蒋锡昌曰:唐强思齐道德真感动,登台观之,意志淫淫然。」是亦未尝以「春台」连文,其所据本,亦必作「春登台」,今传写误倒耳。
蒋锡昌曰:唐强思齐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引河本经文作「如春登台」,正与宋河本合;俞氏谓河所据本必作「春登台」是也。顾本成疏「又如春日登台」,是成亦作「如春登台」。……王本、河本及各石本皆作「春登台」,盖古本如此,似未可据最后诸本擅改也。「如」,应从碑本作「若」,以与上句一律。释文上句作「若」,此当同也。
我魄未兆,
严可均曰:御注作「我独怕其未兆」,河上作「我独怕兮其未兆」。释文作「廓」,引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独魄兮其未兆」,河上作「我独怕兮其未兆」。释文作「廓」,引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独魄兮其未兆」,大典作「我泊兮其未兆」。王氏引邢州本与此同。
卢文弨曰:今文「我独泊兮其未兆」,王弼本「泊」作「廓」,藏本作「怕」。说文:「怕,无为也。」藏本为是。今王弼本作「泊」,古本作「魄」。
罗振玉曰:景福、英伦二本作「怕」。
洪颐烜曰:我独怕兮其未兆,河上注:「我独怕然安静,未有静欲之形兆也。」颐烜案: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俗本作「泊」字,非。
谦之案: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俗本作「泊」字,非。
谦之案: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魄」。又如「虎魄」字作「珀」。国语晋语「其魄兆于民矣」,韦昭注:「兆,见也。」此云「我魄未兆」,即怕乎无为之意。
若婴儿未孩。
严可均曰:各本作「如婴儿之未孩」。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若」作「如」。「咳」,河上公作「孩」。说文解字曰:「咳,篆文孩。」古文字同。
劳健曰:「如婴儿之未咳」,「咳」字,景龙、开元作「孩」,傅、范、景福与释文并作「咳」,范注:「咳,何来切。张玄静与古本同。」集韵通作「孩」,按「孩」即「咳」之古文。
谦之案:说文子部无「孩」字,见口部「咳」字下。广韵「孩,始生小儿」,「咳,小儿笑」,同音户来切。类篇:「孩与」字,见口部「咳」字下。广韵「孩,始生小儿」,「咳,小儿笑」,同音户来切。类篇:「孩与咳同,为小儿笑。」「孩」、「咳」本一字,傅、范本作「咳」,音义同。释文出「咳」字,知王本作「咳」,景福本、室町本亦作「咳」。
乘乘无所归!
严可均曰:河上「乘乘」下有「兮若」二字。王弼作「儽儽兮若无所归」。
谦之案:傅奕本作「儡儡兮其不足,以无所归」,范本作「儽儽兮其若不足,似无所归」,遂州本、顾欢本作「魁无所归」,景福、楼正、邢玄、磻溪、英伦各本作「乘乘兮若无所归」。
朱骏声曰:儽,说文:「垂貌。一曰懒懈,从人,累声。」与「儡」微别,字亦作「儽」,又误作「○」。广雅释诂二:「○,劳也。」
释训:「○○,疲也。」老子「○○兮若无所归」,释文:「败也,又散也。」河上本作「乘乘」,「垂垂○,劳也。」
释训:「○○,疲也。」老子「○○兮若无所归」,释文:「败也,又散也。」河上本作「乘乘」,「垂垂」之误。
武内义雄曰:王本「儽儽兮」,旧钞河上本作「儡儡兮」,景龙碑作「乘乘兮」。按儽、儡声相同,据说文「儽儽,垂貌」,与「乘乘」音义不近。疑「乘乘」是「垂垂」之讹。果然,则河上本作「儡儡」,据其义训作「垂」字也。
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
严可均曰:河上「我」上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御注本均无「而」字。
奚侗曰:「遗」借为「匮」,不足之意。礼记祭义「而穷老不遗」,释文「遗,本作匮」,是其证。
于省吾曰
奚侗曰:「遗」借为「匮」,不足之意。礼记祭义「而穷老不遗」,释文「遗,本作匮」,是其证。
于省吾曰:按「遗」应读作「匮」,二字均谐贵声,音近字通。……广雅释诂:「匮,加也。」王念孙谓「匮当作遗」,以「遗」有加义,「匮」无加义也。礼记乐记「其财匮」,释文:「匮,乏也。」「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匮」,「匮乏」与「有余」为对文。自来解者皆读「遗」如字,不得不以遗失为言矣。
我愚人之心,纯纯。
严可均曰:「之心」,河上、王弼「心」下有「也哉」字。「纯纯」,河上、王弼作「沌沌兮」,释文:「沌,本又作忳。」
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纯」,苏灵芝书亦作「纯」,作「纯」为是。陆德明曰:「本又作忳。」「沌」「忳」并非也。
谦之案:作「纯」是也。易文言「纯粹精也王弼同河上公作「纯」,苏灵芝书亦作「纯」,作「纯」为是。陆德明曰:「本又作忳。」「沌」「忳」并非也。
谦之案:作「纯」是也。易文言「纯粹精也」,崔觐注:「不杂曰纯。」淮南要略「不剖判纯朴」,注:「纯朴,太素也。」碑本「纯纯」,室町本作「沌沌」,义同。庄子山木篇:「纯纯常常,乃比于狂。」在宥篇:「浑浑沌沌,终身不离。」纯纯即沌沌也。彭耜释文曰:「李纯纯如字,质朴无欲之称。」其说是也。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
严可均曰:王弼作「我独昏昏」。
奚侗曰:欲之称。」其说是也。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
严可均曰:王弼作「我独昏昏」。
奚侗曰:「昏昏」,诸本作「若昏」,句法不协,兹从王弼本。庄子在宥篇︰「至道之极,昏昏默默。」
蒋锡昌曰:以文谊而论,作「」者是也。下文弼注「无所欲为,闷闷,若无所识」,可证老子古本作「」,不作「若」,「」为「昭昭」之反。
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焦竑曰:「昭昭」「察察」,古本作「皆昭昭」「皆」。
谦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王弼同古本,世本无『皆』字。」知王本当有「皆」字。又「闷闷」,傅、范作「闵本作「皆昭昭」「皆」。
谦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王弼同古本,世本无『皆』字。」知王本当有「皆」字。又「闷闷」,傅、范作「闵闵」,「闵」上均有「若」字。
范应元曰:河上公及诸家并作「闷闷」,音同。韩文公古赋有「独闵闵其曷已兮,凭文章以自宣」,详此「闵闵」字,注云「一作闷闷」,正与此合,今从古本。
淡若海,
严可均曰:御注作「忽若晦」,河上作「忽兮若海」,王弼作「澹兮其若海」,大典作「漂乎」,一本作「忽兮」。
谦之案:严遵本作「忽兮若晦」,傅本作「淡兮其若海」,范本作「澹兮若海」,御注、英伦二本作「忽若晦」,广明、景福、室町三本作「忽兮其若海」。李道纯曰:「『忽乎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谦之案:王、范本作「澹」字是也。王羲之本作「忽兮其若海」。李道纯曰:「『忽乎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谦之案:王、范本作「澹」字是也。王羲之本亦作「澹」,碑本误作「淡」。说文:「澹,水摇也,从水,詹声。」与「淡」迥别。「海」,本或作「晦」,为「海」之假借。书考灵曜:「海之言昏晦无睹。」释名释水:「海,晦也。主承秽浊,其色黑而晦也。」海、晦义同。此形容如海之恍惚,不可穷极。
漂无所止。
严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无所止」,河上作「漂兮若无所止此形容如海之恍惚,不可穷极。
漂无所止。
严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无所止」,河上作「漂兮若无所止」,释文引河上作「渊兮」,王弼作「飂兮若无止」,梁简文、傅奕作「飘兮」。
谦之案:室町本同。河上、王羲之本作「飂兮若无所止」,广明作「兮若无所止」,范本作「飘兮似无所止」,馆本作「寂无所以」,英伦本与御注同。又孙矿古今本考正曰:「『飂兮若无止』,一作『漂兮若无止』,一作『胶兮似无止』,一作『寂若无所止』。」「胶兮似无止」,不知所据何本,疑「○」字之误。武内义雄曰:天文钞河上本作「○兮」,广明幢作「兮」,泷川本及世德堂本作「漂兮」。按「○」「」为「漂」之或体,而漂、飂音相近。
吴云曰:王兰泉引河上公「」作「渊」,注云:「今河上本作漂。堂本作「漂兮」。按「○」「」为「漂」之或体,而漂、飂音相近。
吴云曰:王兰泉引河上公「」作「渊」,注云:「今河上本作漂。」按此石作「」,北碑多有之。毕沅曰:庄子「渊渊乎其若海」,即用此文。
谦之案:「漂无所止」,义长。漂然若长风之御太虚,与「飂」字义同。说文:「飂,高风也。」字亦作「○」,吴都赋:「翼飔风之○○。」又作「○」,玉篇:「○,高风貌。」
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
严可均曰:「有已」,各本作「有以」。「我独顽」,河上、王弼「我」上有「而」字。
武。」
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
严可均曰:「有已」,各本作「有以」。「我独顽」,河上、王弼「我」上有「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二本「以」作「已」。谦之案:「有已」即「有以」。说文:「已,用也。」隶亦作「」,作「以」。广雅释言:「已,也。」郑注考工记曰:「已或作以。」注檀弓篇曰:「以与已字本同。」荀子非相篇曰:「何已也?」注:「与以同。」此云「皆有已」,即「皆有以」,庄子所谓「其必有以」是也。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陶鸿庆曰:傅奕本「我独」下有「欲」字。据王注「我」此云「皆有已」,即「皆有以」,庄子所谓「其必有以」是也。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陶鸿庆曰:傅奕本「我独」下有「欲」字。据王注「我独欲异于人」,是王所见本亦有「欲」字,而传写夺之。老子状道之要妙,多为支离惝怳之辞,或曰若、曰如、曰似、曰将、曰欲,皆此旨也。当以有「欲」字为胜。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独」正作「欲」。
严可均曰:「而贵食母」,御注作「而贵求食于母」。
李道纯曰:「而贵食母」,或云「儿贵求食于母」,非。
劳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误从唐均曰:「而贵食母」,御注作「而贵求食于母」。
李道纯曰:「而贵食母」,或云「儿贵求食于母」,非。
劳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误从唐玄宗加字,作「求食于母」。玄宗自注云「先无『求』『于』两字,今所加也」,明非古本,范氏失于校正。
谦之案:此句诸家解多误,惟苏辙得其义曰:「譬如婴儿,无所杂食,食于母而已。」又庄子德充符篇「豚子食于其死母」,郭注云:「食乳也。」此云「食母」,即食乳于母之意。又王羲之本「贵」下亦有「求」字,此帖断为明皇增字后所作无疑。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阿、何韵(歌部),恶、之本「贵」下亦有「求」字,此帖断为明皇增字后所作无疑。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阿、何韵(歌部),恶、若韵(鱼部,恶,乌入声,若,入声),畏、畏韵(脂部),哉、熙、台、孩韵(之部,哉音兹,台,徒其反,孩,胡其反)。归、遗韵(脂部),昏、闷韵(文部,闷,平声),海、止、以、鄙、母韵(之部,海音喜)。奚侗: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韵,归、遗韵,沌、昏、闷韵,晦、止、以、鄙、母韵。陈柱:忧、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归、遗、哉韵。余同奚。高本汉:荒(一作芒)、央韵,熙、牢、台、兆、孩、归、遗、哉为一韵,归、遗又自为韵。又昏、闷(一作闵)、海(一作晦)、止、以、鄙、母为一韵。
杨树达曰:江韵台、兆、孩、归、遗、哉为一韵,归、遗又自为韵。又昏、闷(一作闵)、海(一作晦)、止、以、鄙、母为一韵。
杨树达曰:江韵得之,奚、陈、高并误。
邓廷桢曰:恶、若为韵。古音善恶、好恶皆作去声,后世强分善恶之恶为入声。「若」字,诗烝民与「赋」韵,大田、閟宫皆与「硕」韵,「硕」古音与「柘」韵同。生民「柘」与「路」韵,大学「硕」与「恶」韵,閟宫「若」又韵「作」,「作」古音与「祚」「胙」同。彼此互证,大抵「若」字亦鱼、虞部之去声,今音则由去转大学「硕」与「恶」韵,閟宫「若」又韵「作」,「作」古音与「祚」「胙」同。彼此互证,大抵「若」字亦鱼、虞部之去声,今音则由去转入也。
江有诰曰;闷,莫困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魂部并收。老子异俗篇「我独闷闷」,与「昏」协。顺化篇「其政闷闷」,与「醇」协(唐韵四声正二十六慁)。
又一说,江有诰以「牢」非韵。谦之案:「牢」,古音读若厘。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十一部曰:「牢,郎侯切。按牢,古音如此,故释名云:『留,牢也。』老子:『众人熙熙,如○太牢,如登春台。』庄辛引鄙语:『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盖皆读如厘,盖方言耳。」又「台」,古读如持,释名:「台,持也。」「台」字当从ㄓ声,故与「持」近。「孩,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盖皆读如厘,盖方言耳。」又「台」,古读如持,释名:「台,持也。」「台」字当从ㄓ声,故与「持」近。「孩,户黎切」,牢、台、孩为韵是也。又牢、兆亦韵。马叙伦曰:「熙、台、孩为句末之韵,前贤已能明之。若牢之与兆,亦协于句末,乃诗之间韵也。」(修辞十论)
右景龙碑本一百十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王本一百三十二字,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十一字。河上本题「异俗第二十」,王本题「二十章」,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王本一百三十二字,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十一字。河上本题「异俗第二十」,王本题「二十章」,范本题「绝学无忧章第二十」。
二十一章
孔得之容,唯道是从。
魏稼孙曰:「孔得」,御注「得」作「德」。
严可均曰:「是从」,大典作「之从」。
谦之案:「唯」字,诸王本作「惟」,道藏王本作「唯」。孔,甚也。书「六府孔修」,史记作「甚修」。甚有盛义,孔德犹言盛德,此言盛德之容,惟道体之是从也。
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孔,甚也。书「六府孔修」,史记作「甚修」。甚有盛义,孔德犹言盛德,此言盛德之容,惟道体之是从也。
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
严可均曰:「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忽兮恍,其中有○;恍兮忽,其中有物。」河上作:「忽兮恍兮,其中有像;怳兮忽兮,其中有物。」本或二句互倒。王弼与河上同,「忽」作「惚」。
谦之案:道藏王本二「惚兮」皆作「忽」。释文出「怳」字,知王本作「怳」。头陀寺碑文注引老子作「怳」,王注亦作「怳」。抱朴子地真篇引「老君曰」与河上本同。英伦本与御注同。又敦煌本「惟恍」作「惟慌」。广雅释诂二:「○,忽也。」神女赋序「精神怳惚」,注:「不自觉知之意。」续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恍惚,心不明也。」二字傅、范本均作「芒芴」,古通用。又庄子至乐篇::「不自觉知之意。」续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恍惚,心不明也。」二字傅、范本均作「芒芴」,古通用。又庄子至乐篇:「芒乎芴乎,而无从出乎?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又「杂乎芒芴之间」。语皆出此。褚伯秀云:「『芒芴』,读同『恍惚』。」广弘明集一三释法琳辨正论九箴篇引「芒芴」正作「恍惚」。
俞樾曰:按「惚兮恍兮」二句,当在「恍兮惚兮」二句之下。盖承上「惟恍惟惚」之文,故先言「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与上「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四句为韵;下文「惚兮恍兮,之下。盖承上「惟恍惟惚」之文,故先言「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与上「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四句为韵;下文「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乃始变韵也。王弼注曰:「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注文当是全举经文,而夺「其中有物」四字,然据此可知王氏所见本经文犹未倒也。
蒋锡昌曰:按强本成疏引经文云:「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是成本经文作「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道藏河上本作「怳兮忽兮,其中有物;忽兮怳兮,其中有像」。正与俞说合。
○冥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严可均曰:「○冥中有精」,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兮冥,其中有精」,河上、王弼作「○兮冥兮,其中有精」。
罗振玉曰:御注本「真」作「○」,乃「真」之别字。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四句与王本同。文选沈约钟山诗,河上、王弼作「○兮冥兮,其中有精」。
罗振玉曰:御注本「真」作「○」,乃「真」之别字。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四句与王本同。文选沈约钟山诗注引「○兮冥,中其有精」;楼正、磻溪作「杳兮冥,其中有精」;馆本作「○冥中有精」;傅本作「幽兮冥兮,其中有精」;范本作「幽兮冥兮,中有精兮」。案「○」、「幽」、「杳」三字音近,可通用。又「其精甚真」,王羲之作「有精甚真」。此句遂州本无。
又案:管子内业篇:「精,气之极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与此章「精」之意义相合。「精」为古代之素朴唯物思想,说详冯友兰先秦道家所谓道之物质性一文。又庄子德充符篇「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说详冯友兰先秦道家所谓道之物质性一文。又庄子德充符篇「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情」亦当为「精」,「有情有信」即此云「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
吴云曰:傅本作「自今及古」,王弼同此石。
范应元曰:「自今及古」,严遵、王弼同古本。
马叙伦曰:各本作「自古及今」,非是。古、去、甫韵。范谓「王弼同古本」,则今弼注中两作「自古及今」,盖后人依别本改经文,并及弼注矣。
蒋锡昌曰:按道德真经集注(唐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注)引王弼曰:「故曰『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也。」正与范见王本合,河上公、王弼、王雱注)引王弼曰:「故曰『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也。」正与范见王本合,足证今本已为后人所改,马说是也。
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以此。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众」作「终」,众、终古音通。
谦之案:景龙本作「众」不作「终」,此误校。馆本亦作「终」。案作「终」非。「阅」字古文训「总」,大田晴轩引列子仲尼篇:「阅弟子四十人同行。」淮南原道训:「万物之总,皆阅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门。」俶真训:「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阅一和也。」高诱注:「阅,总也。」惟大田谓「众甫」即「众父」,引庄子天地篇论啮缺曰:「有族有祖,可以为众父,而不可以为众父父。」谓古文「甫」与「父」通。其说与俞樾同,而实甚牵强。案为众父,而不可以为众父父。」谓古文「甫」与「父」通。其说与俞樾同,而实甚牵强。案经典「甫」皆训「大」,甫之孳乳字,经典均有「大」义。若荀子荣辱篇「薄」注「广大貌」;韩诗外传常武「『敷』,大也」;说文「『博』,大通也」;诗北山「溥」,毛传「大也」;诗车攻「圃」,毛传「博也」;说文「『酺』,王德布大饮酒也」;又「『誧』,大言也」(见戴宗祥释甫)。由此可见众甫即众大,域中有四大,「以阅众甫」者,即以总四大也。
严可均曰:「之然」,御注、今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之状哉」。释文:「河上一本直云『吾何状也』。」
吴云曰:「吾何以知」,傅本作「奚以知」。
范应元曰:「奚」字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容,从韵(东部)。物,惚韵(脂部,惚,呼橘反)。字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容,从韵(东部)。物,惚韵(脂部,惚,呼橘反)。恍,象韵(阳部)。忽,物韵(脂部)。冥,精韵(耕部)。真,信韵(真部,信,平声)。去,甫韵(鱼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
高本汉「自古及今」作「自今及古」,以古、去、甫为韵。
又冥、精、真、信两句相协。魏建功谓此四句当注意其相协之可能性,正如「名」之与「门」协,「盈」之与「尘」协(古音系研究)。
右景龙碑本六十一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虚心第二十一」,王本题「二十一章」,范本题「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正;
严可均曰:「枉则正」,傅奕与此河上题「虚心第二十一」,王本题「二十一章」,范本题「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正;
严可均曰:「枉则正」,傅奕与此同,诸本作「则直」。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范应元本均作「正」。范曰:「『正』字,王弼同古本,一作『直』。」武内义雄曰:「景、遂二本『直』作『正』,与淮南子道应训所引合。」今案道应训引上二句作「直」,武内误校。又案「曲则全」即庄子天下篇所述「老聃之道,人皆求福,己独曲全」也。书洪范「木曰曲直」,此亦以木为喻。曲者,庄子逍遥游所谓「卷曲而不中规矩」,人间世所谓「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也。盖「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吾行却曲,无伤我足」,此即「曲则全」之义。「枉则正」,「「卷曲而不中规矩」,人间世所谓「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也。盖「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吾行却曲,无伤我足」,此即「曲则全」之义。「枉则正」,「枉」,说文「邪曲也,从木,○声」,广雅释诂一「○,诎也」,即诘诎之义,实为屈。「正」,诸本作「直」,「枉」、「直」对文,枉则直者,大直若屈也。论语:「举直错诸枉。」淮南本经训:「矫枉以为直。」碑文作「正」,正亦直也。鬼谷子磨篇:「正者直也。」广雅释诂一:「直,正也。」易文言传:「直其正也。」直、正可互训。
洼则盈,弊则新;
严可均曰:「弊则新」,释文作「蔽」,傅奕、今王弼作「敝」。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弊」,御注本、馆本、遂州本、河上本、诸石本均作「弊」,御览一百五十九引亦作「蔽」,傅奕、今王弼作「敝」。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弊」,御注本、馆本、遂州本、河上本、诸石本均作「弊」,御览一百五十九引亦作「弊」。又「洼」字,道藏河上本作「窊」,「洼」、「窊」字同,皆洿下低陷之义。「窊」为「洼」之古文。说文:「窊,污邪下也。」广雅释诂:「窊,下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作「窊○」。彭耜释文:「洼,李乌瓜切,也。地洼则水满,喻谦德常盈。」
少则得,多则或。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严可均曰:「或」,各本作「惑」。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同此石。又慎子外篇引「老子曰」七句,惟无「是以」二字,与傅奕同。「得」即三十九章所云「得一」。「或」当读如惑。又慎子外篇引「老子曰」七句,惟无「是以」二字,与傅奕同。「得」即三十九章所云「得一」。「或」当读如惑,有或此或彼之意,与得一义相对。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囗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谦之案:碑本「彰」字残缺不明,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又遂州本、馆本「不自见,故明」,在「不自是,故彰」句下;唐李约本「不自伐,故有功」,在「不自矜,故长」句下。
又案庄子山木篇:「吾闻之大成之人曰:『自伐者无功,功成者坠,名成者亏。』孰能去功与名,而还与众人?」此即老子九章「功遂、身退,天之道」,与此章「不自伐,故有功」之说。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严可均曰:河上无「能」字。
谦之案:淮南原道训「以其无争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之说。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严可均曰:河上无「能」字。
谦之案:淮南原道训「以其无争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即本此章而言。王念孙云:「『莫敢』,本作『莫能』,此后人依文子道原篇改之也。唯不与万物争,故莫能与之争,所谓柔弱胜刚强也。若云『莫敢』,则非其旨矣。下文曰:『功大○坚,莫能与之争。』老子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又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证也。」魏征群书治要引此句,正作「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则全」,岂虚语?故成全而归之。
严可均曰:「岂虚语」,各本作「岂虚语哉」。「故成全」,各本作「诚全」,无「故」字。魏稼孙曰:御注「全」下有「者」字,下句作「岂虚言哉」。严举「哉」字,失校「者」字、「言,各本作「诚全」,无「故」字。魏稼孙曰:御注「全」下有「者」字,下句作「岂虚言哉」。严举「哉」字,失校「者」字、「言」字。谦之案:遂州本与此石同。「成」当作「诚」。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出「成」字作○,又出「诚」字作○。经文「成」字共十七见,「诚」字只此一见。又「曲则全」为古语,孙子九地篇「善为道者,以曲而全」,即其明证。庄子天下篇论老子曰「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即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盈、新韵(真、耕「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即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盈、新韵(真、耕通韵,此二句本在「枉则直」之下,今据韵移在此)。直、得、惑、式韵(之部,惑,呼逼反),明、彰、功、长韵(阳、东通韵,功协音光),争、争韵(耕部)。谦之案:盈,耕部,新,真部,此真、耕通韵。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直」字,景、遂本、馆本作「正」,正,耕部。奚侗以全、正、盈、新为韵,云:「以全、新韵正、盈,乃音变,如九辩清、人、新、年、生、怜、声、鸣、征、成相韵之例。」高本汉同奚,惟以正、盈为句中韵。又得、惑为韵,一、式为韵,明、彰、功、长、争、争为一韵。诸说纷纭,惟江氏移经文就韵,似有未安。此章实两韵隔协,全、盈、新为一韵,直、得、惑、式为一韵。又陈柱以哉、之为韵。案哉、之同属似有未安。此章实两韵隔协,全、盈、新为一韵,直、得、惑、式为一韵。又陈柱以哉、之为韵。案哉、之同属之部。姚鼐以「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与下章「希言自然」为一节。谓:「言、全、然为韵。『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即此句之解。」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馆本七十四字,河上、王、傅、范本七十八字。河上题「益谦第二十二」,王本题「二十二章」,范本题「曲则全章第二十二」。
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囗十二」,王本题「二十二章」,范本题「曲则全章第二十二」。
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囗终日。
谦之案:「雨」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希」,诸本并同,傅本作「稀」。「终」,傅、范并作「崇」。「飘风」上,王、傅、范本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景福、英伦诸本均无「故」字。又馆本「骤」作「○」,范本作「暴」。
马叙伦曰:「崇」「终」古通假,书君奭「其终出于不祥」,马本「终」作「崇」,是其证。又曰:「骤」,馆卷作「趋」者,「趋」「骤」古亦通假。
熟为此?天地。天地上不能久,而况于人?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此」字下有「者」字。「上不」,各本作「尚不」,「于「骤」古亦通假。
熟为此?天地。天地上不能久,而况于人?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此」字下有「者」字。「上不」,各本作「尚不」,「于人」,各本句末有「乎」字。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无「乎」字。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正义引「天地尚不能常,况人乎」,又牟子理惑论引「天地尚不得长久,而况人乎」,均有「乎」字。
故从事而道者,道德之;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者,道失之。
严可均曰:古「得」「德」字通,「德之」即「得之」也。河上作:「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御注、王弼无三「乐」字,余与河上同。
俞樾曰:按王本下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御注、王弼无三「乐」字,余与河上同。
俞樾曰:按王本下「道者」二字,衍文也。本作「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其下「德者」、「失者」蒙上「从事」之文而省,犹云「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从事于德者,同于德;从事于失者,同于失也」。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可证古本不迭「道者」二字。王弼注曰:「故从事于道者,……故曰同于道。」是王所据本正作「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
纪昀曰:永乐大典无「乐」字,下二句同。
易顺鼎曰:王冰四气调神大论篇注引此并无「乐」者,同于道」。
纪昀曰:永乐大典无「乐」字,下二句同。
易顺鼎曰:王冰四气调神大论篇注引此并无「乐」字。
罗振玉曰:御注、英伦二本无「乐」字。
谦之案:傅、范本亦无「乐」字。二「德之」,「德」字当作「得」。「德」、「得」虽古通,而此当作「得」。遂州本、馆本均作「道得之」,「德得之」,傅、范本亦作「得」,盖此「得」与下「失」字相对成文。又首句「从事而道者」,各本「而」均作「于」,义同。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二本无二「焉」均作「于」,义同。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二本无二「焉」字,景福本无下「焉」字。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王羲之本亦无二「焉」字,傅本、室町本无下「焉」字。无下「焉」者是也,说见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上。又此二句已见第十七章,疑为错简重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三「德」、「之」字韵。高本汉:言、然韵。谦之案:言、然皆在元部。又天、地二字,迭句为韵;六「同」字,句首隔句为韵;「信」「信」二字,首尾为韵。此为老子书中所用自由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馆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虚无第二十三」,王本题龙碑本五十八字,馆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虚无第二十三」,王本题「二十三章」,范本题「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二十四章
企者不久,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跂者不立」,王弼作「企者不立」。
罗振玉曰:「企」,释文:「河上作『豉』。」案「豉」殆「跂」字之讹。御注、广明二本亦作「跂」。广明本此上有「喘者不久」句。
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校广明本云:诸本皆无「喘者不久」四字。
魏稼孙曰:此幢存字无几,中惟「喘者不文」句(谦之案「文」字为「久」字之误),为今世所传亭斋金石记校广明本云:诸本皆无「喘者不久」四字。
魏稼孙曰:此幢存字无几,中惟「喘者不文」句(谦之案「文」字为「久」字之误),为今世所传板本及他石刻所无。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全句正作「喘者不久」。「喘」,说文云:「疾息也。」又「企」与「跂」古通用。庄子秋水篇「掇而不跂」,释文:「跂,一作企。」庚桑楚「人见其跂」,古钞卷子本作「企」。又文选江赋李善注:「企与跂同。」是河上本作「跂」,即「企」也。汉书高帝纪颜注曰:「企谓举足而竦身。」玉篇:「跂,○豉切。有跂踵国,其人行,脚跟不着地。」字林:「企,举踵也。」二字义亦同。
○者不行,
严可均曰:「○者」,各本作「○者」。按当是「○者」。
魏稼孙曰:「○者」,「○」原刻偏右,疑是「○」字失刻左半。严作「○」,作「○者」。按当是「○者」。
魏稼孙曰:「○者」,「○」原刻偏右,疑是「○」字失刻左半。严作「○」,谓当是「○」,甚误。
谦之案:「○」与「跨」同。玉篇部出「○」字:口化、口瓦二切,跨步也,与跨同。」说文「跨,渡也」,段玉裁曰:「谓大其两股间,以有所越也。」又室町本上二句作「跂者不立,跂者不行」,「跂」字重,有误。
自见不明,自是不彰,自伐无功,自矜不长。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自见」下有「者」字,下四句皆然。
魏稼孙曰:御注「见」下有「者」字,下三句无。
谦之案:文选奏弹王源文注引无二「者」字。又馆本、遂州本「自伐」作「自饶」。
其在道,曰余食赘行见」下有「者」字,下三句无。
谦之案:文选奏弹王源文注引无二「者」字。又馆本、遂州本「自伐」作「自饶」。
其在道,曰余食赘行,
严可均曰:「其在道」,王弼作「其在道也」,御注、河上作「其于道也」。
谦之案:「赘」字,馆本、遂州本作「啜」,非。方言十二:「啜,馈也。」字林:「啜,以酒沃也,祭也。」「啜行」无义,盖音近而误。
王道曰:「行」当作「形」。「赘形」,形之附赘者,骈拇之类。
易顺鼎曰:「行」疑通作「形」,「赘形」即王注所云「赘」。而误。
王道曰:「行」当作「形」。「赘形」,形之附赘者,骈拇之类。
易顺鼎曰:「行」疑通作「形」,「赘形」即王注所云「赘」。赘可言形,不可言行也。列子汤问篇「太形、王屋二山」,张湛注:「形当作行。」是古书「行」「形」固有通用者。
庄锡昌曰:按唐李约道德真经新注:「如食之残,如形之剩肉也。」宋林希逸道德真经口义曰:「食之余弃,形之赘疣,人必恶之。」宋陈景元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犹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是三书皆以「行」为「形」。
谦之案:「行」读作「形」,是也。庄子骈拇篇:「附赘县疣,出乎形哉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是三书皆以「行」为「形」。
谦之案:「行」读作「形」,是也。庄子骈拇篇:「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赘」,广雅云:「疣也。」释名云「横生一肉,属着体也。一云瘤结也。」「县」字,一切经音义二十、文选陈孔彰为袁绍檄豫州文注并引作「悬」。附赘悬疣出乎形,故曰赘形。「赘行」当读作「赘形」,古字通。
高亨曰:余疑「行」当作「衣」,古文「衣」作○,「行」作○,形近而讹。法言问道篇「智用不用,益不益则不赘亏矣」,司马光注:「有余曰赘,不足曰亏。」是赘亦余也。余食、赘衣犹言余食、余衣。食有余则饥者恶之,衣有余则寒者恶之,故曰「物或恶之」,赘,不足曰亏。」是赘亦余也。余食、赘衣犹言余食、余衣。食有余则饥者恶之,衣有余则寒者恶之,故曰「物或恶之」,此今谚所谓「一家饱暖千家怨」也。
谦之案:高说甚辨,但改字解经,难以使人致信,且以「赘衣」连文,非即余衣义。广韵霁部「赘」下云:「赘衣,官名也。」其不可与「余食」对文也甚明。
物或有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物或有恶之」,各本无「有」字。「故有道不处」,御注、王弼「道」下有「者」字,河上有「者」字,句末有「也」字。
谦之案:「或」下「有」字,各本无。馆本、遂州本「有」下无「或」字。广雅释诂一:「或,有也。」知「或」、「有」古通,其中必有一字衍,疑此「有」字乃「丑」字一音之转。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有「丑」字,作○。又案司马光注:「是皆一字衍,疑此「有」字乃「丑」字一音之转。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有「丑」字,作○。又案司马光注:「是皆外竞而内亡者也。如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丑」「恶」对。疑司马所见本正作「物或丑恶之」为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行、明、彰、功、长、行韵(阳、东通韵,功协音光),恶、处韵(鱼部,处,去声)。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功」字。案行、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二字,馆本注云「卅一字」,按卅乃○之误。河上本、傅本四十八字,王、范本四十七字。河上题「苦恩第二十四」,王本题「二十四章」,范本题「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
严可均曰:王弼作「○寞」,四」,王本题「二十四章」,范本题「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
严可均曰:王弼作「○寞」,河上、今王弼作「寂兮寥兮」,锺会作「飂」。
范应元曰:「○」,古「寂」字。「寞」字,王弼与古本同,河上本作「寥」。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寥寞」字。「寥」应作「○」,「寞」应作「○」。陆德明「○,本亦作寂」,「寂」亦俗字。
谦之案:陆氏音义及焦氏考异引王本作「○兮寞兮」,与傅、范本同。应作「○」。陆德明「○,本亦作寂」,「寂」亦俗字。
谦之案:陆氏音义及焦氏考异引王本作「○兮寞兮」,与傅、范本同。而今本「寞」作「寥」,与景福本同。又碑本无二「兮」字。本成疏引经文云「寂寥」,知成所见本亦无二「兮」字。
独立不改,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立」下有「而」字。罗振玉曰:御注、景福、英伦三本有「而」字。
谦之案:邢玄、庆阳、楼正、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亦均有「而」字。
周行不殆,
严可均曰:各本本有「而」字。
谦之案:邢玄、庆阳、楼正、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亦均有「而」字。
周行不殆,
严可均曰:各本「行」下有「而」字。
谦之案:邢玄、顾欢无「而」字。
罗运贤曰:案「殆」「佁」同声通用。司马相如传「佁儗」,张揖训为「不前」,不前,凝止之意也。故「不殆」犹不止,与周行义相成。管子法法篇「旁行而不疑」,俞樾读「疑」为「碍」,正与此文同趣。
可以为天下母。
谦之案:遂州本无「以」字,范本「下」作「地」。范应元,正与此文同趣。
可以为天下母。
谦之案:遂州本无「以」字,范本「下」作「地」。范应元曰:「『天地』字,古本如此,一作『天下母』,宜从古本。」
马叙伦曰:范说是也。上谓「先天地生」,则此自当作「为天地母」。成疏曰「间化阴阳,安立天地」,则成亦作「天地」。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囗。
谦之案:碑本「吾强为之名曰」字下,有「大」字,漫漶不明,当据他本补之。又此句各本无下「吾」字,疑衍。范本「案:碑本「吾强为之名曰」字下,有「大」字,漫漶不明,当据他本补之。又此句各本无下「吾」字,疑衍。范本「字」上有「故强」二字,傅「强」作「强」。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本无『』字,今从古本。」
刘师培曰:按韩非子解老篇「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则「字」上当有「强」字,与下「强为之名曰大」一律,今本脱。
易顺鼎曰:按周易集解卷十七引干宝曰:「老子曰:『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字」上有「强」字,与牟子引同。
庄锡昌曰:范谓「王弼同古本」,则范见王本「字」上有「名,强字之曰道。』」「字」上有「强」字,与牟子引同。
庄锡昌曰:范谓「王弼同古本」,则范见王本「字」上有「强」字。庄子则阳郭注「而强字之曰道」,是郭本亦有「强」字。以理而推,大既强名,则道亦强字,「字」上有「强」字者是也。
□□逝,逝曰远,远曰返。
谦之案:碑本「逝」字上有「大曰」二字,缺泐不明,当据他本补之。
严可均曰:「远曰返」,河上、王弼作「反」。吴云曰:傅本、易州本「反」并作「返」。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欢、赵孟俯亦作「返」,同此石。返者,夫物云云,各归其根也。盖形容道体,大不足以尽之,故名之曰「逝」。广雅释诂:「逝,行也。」论语「逝者如斯夫」,皇疏:「往去之辞也。」逝又不足以尽之,故又名曰「远」。说文:「远,辽也。」尔雅释诂:「远,遐也雅释诂:「逝,行也。」论语「逝者如斯夫」,皇疏:「往去之辞也。」逝又不足以尽之,故又名曰「远」。说文:「远,辽也。」尔雅释诂:「远,遐也。」国语注:「谓非耳目所及也。」然有往必有反,故又曰「返」也。返,说文:「还也。」广雅释诂二:「返,归也。」返则周流不息矣。
道大,天大,地大,王大。
严可均曰:「道大」,各本「道」上有「故」字。「王大」,各本「王」下有「亦」字。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本无「亦」字,馆本无「故」字「亦」字,各本「王」下有「亦」字。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本无「亦」字,馆本无「故」字「亦」字。又傅、范本「王」作「人」。
范应元曰:「人」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本作「王」。观河上公之意,以为王者人中之尊,固有尊君之义,然按后文「人法地」,则古本文义相贯。况人为万物之最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身任斯道,则人实亦大矣。
陈柱曰:说文大部「大」下云:「天大,地大,人亦大焉,象人形。」是许君所见作「人亦大」也。段玉裁注云:「老子『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则段氏本疑亦作「人亦大」也。不然,应申言今本作「王亦大」矣。今据正。人为万物之灵,为天演中最进化之物,故曰「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
严可均曰人亦大」也。不然,应申言今本作「王亦大」矣。今据正。人为万物之灵,为天演中最进化之物,故曰「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
严可均曰:「而王处一」,河上、王弼作「而王居其一焉」。
谦之案:范本「王」作「人」。傅本作「而王处其一尊」,「尊」字殆「焉」字形似而误。广弘明集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引下句作「而道居其一」。又「处」字,馆本、傅本均作「处」,范本作「居」,作「处」是也。
蒋锡昌曰:「按王注『处人主之大也』,是王本『居』作『处』。淮南道应训引亦作『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谦之案:「人法地」,傅本「人」字未改,寇才质本作「王法地」,「王」字乃尊君者妄改经文,其说由来已久。但顾本成疏「人,王也」,说虽迂曲,尚可证老子本作「人」,不作「王」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成、成疏「人,王也」,说虽迂曲,尚可证老子本作「人」,不作「王」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成、生韵(耕部),改、殆、母、道韵(之、幽通韵,改音已,道协徒以反)。大、逝韵(祭部,大,徒列反,逝,时列反)。远、反韵(元部)。姚文田、邓廷桢均未及「道」字。谦之案:改、殆、母,之部,道,幽部,此之、幽通韵。奚侗:改、殆、母为韵,逝、远、反为韵,云:「逝读若鲜。如诗桑柔『逝不以濯』,墨子尚贤引作『鲜不以濯』,诗新台以『鲜』韵『泚』『弥』,谷风以『搜』『萎』韵『怨』,皆其例也。」陈柱:五「大」字韵,焉、天、然韵。高本汉:大、逝、远、返为一韵,远、返又自协韵。又天、然为韵。
谦之案:远、反为韵。论语中子罕逸诗,楚辞中离骚、国殇、哀郢,皆有旁证。又「强名之曰大」之「大」字,与下五「大」字隔句遥韵。楚辞中离骚、国殇、哀郢,皆有旁证。又「强名之曰大」之「大」字,与下五「大」字隔句遥韵。
陈第曰:「改」音己,说文己声。老子「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庄子引古诗「美成在久,恶成不及改」。
右景龙碑本七十九字,馆本章末注字数同,河上八十六字,王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七字,范本八十八字。河上题「象玄章第二十五」,王本题「二十五章」,范本题「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又景龙碑误止下章「静为躁君」为一章。
二十六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谦之案:皇侃论语学而义疏引作「重为轻根,静为躁本」,「根」「本」对文、义亦优。
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
严可均曰:「是以君子」,河上、王弼作「是以圣人」
谦之案:韩非解老作「君子」,磻溪、楼正、高翿、傅、范、王羲之本并同。高本汉本无「是以君子」四字。「终日行」,遂州本楼正、高翿、傅、范、王羲之本并同。高本汉本无「是以君子」四字。「终日行」,遂州本作「行终日」。又御注、景福二本「辎」作「○」,罗云:「乃辎之别构。」洪颐烜曰:河上注:「辎,静也。圣人终日行道,不离其静与重也。」颐烜案文选东京赋「终日不离其辎重」,薛综注:「辎重,车也。」李善注:「张楫曰:『辎重,有衣之车也。』」言圣人终日如处衣车以养静,非谓辎即静也,注义失之。
徐鼒曰:按训「辎」为「静」,古无此训。……据选注如此,较「辎,静也」之训为长矣。盖「辎重」与如处衣车以养静,非谓辎即静也,注义失之。
徐鼒曰:按训「辎」为「静」,古无此训。……据选注如此,较「辎,静也」之训为长矣。盖「辎重」与「荣观」、「燕处」、「万乘之主」等语,本是一例。
谦之案:洪、徐之说是也。方日升韵会小补引:「说文『辎,軿车,前衣车,后从车,甾声』,徐曰:『所谓库车。』字林:『载衣物车,前后皆蔽。』左传宣十二年正义引说文云:『辎,一名軿,前后蔽也。』后舆服志注:『軿车有衣蔽无后辕者,谓之辎。』释名:『辎,屏也。有邸曰辎,无邸曰軿。』又光武纪注:『释名:「辎,也。谓军粮什物杂载之,以其累重,故称辎重。」』又前韩安国曰軿。』又光武纪注:『释名:「辎,也。谓军粮什物杂载之,以其累重,故称辎重。」』又前韩安国传『击辎重』,师古曰:『辎谓衣车,重谓载重物车,故行者之资,总曰辎重。』」(卷二)方氏所考甚明,盖辎重为载物之车,前后有蔽,载物有重,故谓辎重。古者吉行乘乘车,师行乘兵军,皆有辎重车在后。此以喻君子终日行,皆当以重为本,而不可轻举妄动也。
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严可均曰:「燕处」,王弼、傅奕本作「宴处」。
谦之案:今王本作「燕」,御注、景福、馆本亦作「燕」,释文出「宴」字:「于见反,简文云:然。
严可均曰:「燕处」,王弼、傅奕本作「宴处」。
谦之案:今王本作「燕」,御注、景福、馆本亦作「燕」,释文出「宴」字:「于见反,简文云:『谓静思之所宴居也。』」文选游天台山赋注引同。
如何万乘之主,以身轻天下?
严可均曰:「如何」,各本作「奈何」,「以身」,各本「以」上有「而」字。
焦竑曰:「奈何」,古本作「如之何」。
谦之案:傅、范古本并作「如之何」,「之」字疑衍。「奈何」乃注文,强本成疏「如何奈何也」。可证。
轻则失臣,躁则「如之何」。
谦之案:傅、范古本并作「如之何」,「之」字疑衍。「奈何」乃注文,强本成疏「如何奈何也」。可证。
轻则失臣,躁则失君。
严可均曰:「轻则失臣」,王弼作「失本」,大典作「失根」。
谦之案:此文当作「轻则失根,躁则失君」,与上首句「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相对成文。遂州本、傅、范本「失臣」均作「失本」。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轻则失臣』。」范应元曰:「『本』字,严遵、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轻则范本「失臣」均作「失本」。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轻则失臣』。」范应元曰:「『本』字,严遵、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轻则失臣』,与前文不相贯,宜从古本。」马叙伦曰:「老子本作『根』,『根』写脱讹成为『木』,后人改为『本』以就义。」又永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