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卷8
,说文作『○』。」易顺鼎曰:「按淮南俶真训注云:『以道○天下,其鬼不神。』『○』乃『莅』之正字,知高诱所见老子本作『○』,作『莅』与『莅』者非也。此与说文引老子书『盅』字,同为古文之可宝贵者。」
谦之案:「○」与「莅」义同。「邪」,玉篇:「力致切。诗云:『方叔邪止。』莅,临也。」「○」,玉篇:「力季、力至二切,临也,从也。」此云「以道○天下」者,即以道临天下也,」,玉篇:「力致切。诗云:『方叔邪止。』莅,临也。」「○」,玉篇:「力季、力至二切,临也,从也。」此云「以道○天下」者,即以道临天下也,与「邪」无二义。「邪」字见诗经,说文未收,非古无此字。
谦之案:论衡知实篇曰:「故夫贤圣者,道德智能之号;神者,渺茫恍惚无形之实。」以「贤圣」与「神」对举,其谊出于老子。又王道曰:「传曰:『国将兴,听于人;国将亡,听于神。』圣人以道临天下,则公道昭明,人心纯正,善恶祸福,悉听于人;而妖诞之说,阴邪之气,举不得存乎其间,故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严可均曰:御注作「伤民」,下二句亦然。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并作「民」,傅本作「人」。韩非子引「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
下下二句亦然。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并作「民」,傅本作「人」。韩非子引「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
下有「也」字。惟干道本「伤」下脱「人」字。
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皆无上下两「也」字。藏本「伤」下有「人」字,是也,傅本及今德经皆有。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得交归。
严可均曰:「交归」,各本作「交归焉」。
魏稼孙曰:御注「故德交归焉」,严举「焉」字,失校「德」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故得交归」。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人」并作「民」。韩非子解老「故」作「则」,与范本同。又引「圣人亦不伤民故得交归」。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人」并作「民」。韩非子解老「故」作「则」,与范本同。又引「圣人亦不伤民」,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民』皆作『人』。案韩子自作『民』。」王先慎曰:「上当有『非其神不伤』句,惟赵孟俯本无,疑刊本书者从误本老子删之也。河上公、王弼、傅本并有。」又案「亦」字,诸本同,惟敦煌辛本作「之」,并云:「诸本皆作『亦』字,唯张系天(案强本成疏『天』作『师』)、陆先生本作『之』字并有。」又案「亦」字,诸本同,惟敦煌辛本作「之」,并云:「诸本皆作『亦』字,唯张系天(案强本成疏『天』作『师』)、陆先生本作『之』字。然『之』『亦』二字形似,故写者误作『亦』字,今用『之』为是。言非此鬼之不伤物,但为人以道莅天下,能制伏耶恶(顾本、强本成疏『耶』作『邪』),故鬼不复伤害于人,力在圣治(顾本成疏『治』作『理』),故云『圣人之不伤人』也。」
陶鸿庆曰:「非其」二字,盖涉上文「非其鬼不神」而误衍也。王注云:「道洽则神不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不知圣之为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也。」是其所见经文本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不知圣之为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也。」是其所见经文本作「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鲜、神、神、人韵(七真平声)。高本汉同。奚侗:鲜、神、神、人、人、人韵。陈柱:鲜、神、神、人、人、人、焉韵。谦之案:鲜与神、人、焉为韵是也。鲜、神、人,真部,焉,元部,此为元、真通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四十七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范本四十八字,神、人,真部,焉,元部,此为元、真通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四十七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范本四十八字,傅本四十九字。敦煌本题「治大国章」,河上题「居位第六十」,王本题「六十章」,范本题「治大国章第六十」。
六十一章
大国者下流,
高亨曰:此句当作「治大国若居下流」,转写捝「治」字「若」字,而「居」字又讹为「者」字也。河上注:「治大国当如居下流。」是河上本原作「治大国若居下流」,其证一也。王注:「江海居大而处下,则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下流』也。」末句当作「故曰『治大国若居下流』也」,转写捝字。盖王以江海之处下喻大国之处下,即释经文「若」字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下流』也。」末句当作「故曰『治大国若居下流』也」,转写捝字。盖王以江海之处下喻大国之处下,即释经文「若」字,「处下」即释「居下」,是王本原有「若」字「居」字无「者」字,明矣。其证二也。释文「邪」字「牝」字之间出「治」字,云:「直吏反。」是陆所据王本原有「治」字,明矣。其证三也。「治大国若居下流」与上章「治大国若烹小鲜」句法一律,文有讹捝,遂不可读矣。论语阳货篇:「恶居下流而讪上者。」子张篇:「君子恶居下流。」可证「居下流」为古代习用语。居下:「恶居下流而讪上者。」子张篇:「君子恶居下流。」可证「居下流」为古代习用语。居下流者不敢自满自傲,故老子取焉。
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牡常以静胜牝,以静为下。
严可均曰:「天下之牝」,御注作「之交」,高翿作「之交牝」。「牡常以静胜牝」,各本作「牝常以静胜牡」。魏稼孙曰:严分「天下之牝」及「牡常以静胜牝」为二条。按各本作「牝常以静胜牡」,当以六字为句,如此刻则似「天下之牝牡」一句,「常以静胜」一句,「牝以静为下」句。
谦之案:「天下之交」,敦煌辛本及遂州本「交」作「郊」,成玄英曰:「郊,郊外也。」又「天下之郊」重迭,成曰:「『天下之郊』牒前,又以生后句也,无上『牝』字。」严遵本作「大国者,天下之所流,天下之所交」,无「常」字,下「以」上有「牝」成曰:「『天下之郊』牒前,又以生后句也,无上『牝』字。」严遵本作「大国者,天下之所流,天下之所交」,无「常」字,下「以」上有「牝」字。范本作:「天下之下流,天下之所交也。天下之牲,牝常以静胜牡,以其静,故为下也。」傅本末句同范本,「静」作「靖」。磻溪、楼正、顾欢、高翿作「天下之交牝」,敦、遂二本无「以静为下」句。诸本纷异,碑本句读从严可均,惟第三句当从诸河上本作「牝常以静胜牡」。
盖「天下之牝」犹言天下「天下之交牝」,敦、遂二本无「以静为下」句。诸本纷异,碑本句读从严可均,惟第三句当从诸河上本作「牝常以静胜牡」。
盖「天下之牝」犹言天下之母也。二十五章「以为天下母」,说文:「母,牧也。」段注:「牧者,养人者也。以譬人之乳子,引申之,凡能生以启后者,皆曰母。」牝,畜母也,雌也,主生养人,故与「母」同义。下云「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兼畜人者,即善生养人,乃言牝也。吴澄注:「牝不先动以求牡,牡常先动以求牝。动求者招损,静俟者受益,故曰『以静胜牡』。动求者畜人」,兼畜人者,即善生养人,乃言牝也。吴澄注:「牝不先动以求牡,牡常先动以求牝。动求者招损,静俟者受益,故曰『以静胜牡』。动求者居上,静俟者居下,故曰『以静为下』。」吴说得之。
又案:「静」字,敦煌辛本作「」,傅本作「靖」。「静」、「」、「靖」三字可通用。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出「静」字,引古老子作○。又出「」字,引古老子作○、○、○,卷四出「净」字,引古老子字与「」字下所引同,引籀韵作○,惟无「靖」字。盖「靖」即「净」字。四十五章「清静以为天下正」,敦煌己本「静」作「净」,知「静」、「净」、「靖」三字互通。
又案「交」字,即六十章「故得交归」之「交」。吴澄曰:「交,会也。大国者,诸小国之交会,如水之下流,为天下众水之交会也。」可见遂州本以「交」为「郊」,与磻溪、诸本以「交牝」连文,小国之交会,如水之下流,为天下众水之交会也。」可见遂州本以「交」为「郊」,与磻溪、诸本以「交牝」连文,均误。
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
严可均曰:「则取大国」,御注作「则聚」。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辛本均作「聚」,下「而取」同。
谦之案: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至坚本亦作「聚」。成玄英疏:「小国自知卑下,守分雌柔,聚于大国之中,钦风慕义也。」又曰:「小国用柔,故聚于大国;大国用下,故取得万国之欢心。用下则同,聚取斯别,故言或也。」知成疏下句下「取」亦作「聚」。又「取」下,傅本皆有「于」字。劳健曰:「聚」字诸本多误同上句,亦作「取」。开元本、敦煌唐写本,周氏残片与道藏龙兴碑本、赵至坚本皆作「聚」,是。劳健曰:「聚」字诸本多误同上句,亦作「取」。开元本、敦煌唐写本,周氏残片与道藏龙兴碑本、赵至坚本皆作「聚」,是也。聚者犹言附保,即下章「不善,人所保」之义。诸作「取」者,当是「」之讹。说文:「,积也。」徐锴曰:「古之人以聚物之聚为。」按此字自汉以来,相承用为「最」字,如蔡湛颂碑「三载勋」,即其例。是必传写者不识「」字本义,乃妄去「」作「取」,注家多因而曲为之说,实不可通也。
谦之案:「取」字即聚义,上一「取」借为「聚」。左昭二十传「取人于萑苻之泽」,庄子天运篇「取弟子游居寝卧其下」,皆聚义。易萃卦彖「聚以正也」,释文:「荀作取。」知「取」「聚」字通,不必改字。下二「取」字为「聚于」义,即趣义。释名释言语:「取,趣也。」汉书王吉传注:「取,进趣也。」按释文:「荀作取。」知「取」「聚」字通,不必改字。下二「取」字为「聚于」义,即趣义。释名释言语:「取,趣也。」汉书王吉传注:「取,进趣也。」按趣,向也。淮南原道「秉其要归之趣」,即向也。小国而下大国,则趣向于大国。
故或下以取,或下如取。
严可均曰:御注下句作「或下而聚」,河上、王弼、高翿作「而取」。
罗振玉曰:敦煌本「以」作「而」。下句景龙、景福、敦煌庚本均作「如」,辛本作「而」。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志坚本下「取」亦作「聚」。严遵本作「故或下而取,或下而取于人」。
俞樾曰:按古「而」。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志坚本下「取」亦作「聚」。严遵本作「故或下而取,或下而取于人」。
俞樾曰:按古「以」字与「而」字通。周易同人象传曰:「文明以健,中正而应。」系辞传曰:「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昭十一年左传曰:「桀克有缗以丧其国,纣克东夷而陨其身。」孟子告子篇曰「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并「以」「而」互用,是其义同也。「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而罢三军之师」。并「以」「而」互用,是其义同也。「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犹曰大国而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而下大国,则取大国也。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两句文义无别,疑有夺误。
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此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严可均曰:「此两者」,河上、王弼「此」作「夫」,高翿无「此」字。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无「夫两者」三字,御注本、敦煌辛本「大者」句首均有「故」字。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彭、范、赵、高均无「本无「夫两者」三字,御注本、敦煌辛本「大者」句首均有「故」字。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彭、范、赵、高均无「此」字,有「故」字。范作「故大国者宜为下」。又此章武内敦本与罗卷辛本同,与庚本异。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陈柱:四「国」字韵,两「人」字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二字,敦煌辛本八十字,河上、王本八十二字,傅本八十九字,范本九十一字。河上本题「谦德第六十一」,王本题「六十一章」,范本题「大国者天下之下流章第六十一」。
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
谦之案:罗卷、范本同上。彭、傅本下有「也」字,后汉书冯衍传注引亦有「也」字。「奥」字,说文:「○,宛也,室之西南隅。」夏竦古文四声韵卷四出「奥」、「懊」、「墺」、「隩」四字,下三字均引古老子,惟注引亦有「也」字。「奥」字,说文:「○,宛也,室之西南隅。」夏竦古文四声韵卷四出「奥」、「懊」、「墺」、「隩」四字,下三字均引古老子,惟「奥」字下无,疑古本「奥」字有偏旁。书尧典「厥民隩」,司马迁作「其民燠」,马融曰:「隩,暖也。」孙星衍疏曰:「史公『隩』作『燠』者,老子释文:『奥,暖也。』」「隩」「奥」通字,「燠」义同暖,是奥有暖义。但亦有藏义,广雅释诂:「奥,藏也。」河上注:「奥,藏也。道为万物之藏,无所不容也。」
彭耜释文曰:「『奥』,「燠」义同暖,是奥有暖义。但亦有藏义,广雅释诂:「奥,藏也。」河上注:「奥,藏也。道为万物之藏,无所不容也。」
彭耜释文曰:「『奥』,李乌报切。言道体无外而万物资给于奥中。」隋书经籍志曰「道者,盖为万物之奥」,即本此。合此二义,则道为万物之奥,即为万物之温暖处也。高亨说:「○,藏谷也,从,奉米内穴中。」此则非是。案字鉴曰:「奥,于到切,深也,从从采。音辨从,音拱,今作大,俗。中从米粟字,误。」
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不保。
严可均曰:「不善,,于到切,深也,从从采。音辨从,音拱,今作大,俗。中从米粟字,误。」
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不保。
严可均曰:「不善,人之所不保」,各本作「所保」。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所」下有「不」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所不保」,「不」字恐衍。
谦之案:严遵亦作「所不保」,赵志坚同,但「保」作「宝」。尹文子大道篇引「不善人之所宝」,傅、范本有「所」字,无「不」字。今案此文当以「善」「不善」断句,道既含有万物庇荫之义,则「善」「不善」均在奥中。惟人则不能无所选择,善为人之宝,故「宝而持之」,持之犹固执之也。「不善善」均在奥中。惟人则不能无所选择,善为人之宝,故「宝而持之」,持之犹固执之也。「不善,人之所不保」,以不善则为人所不附,庄子列御寇篇「人将保汝矣」,司马云:「保,附也。」不保犹言人将不亲附之也。
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
谦之案:傅本作「美言可以于市,尊言可以加于人」,范同,惟「言」作「行」,注云:「『于市』上疑脱一字。」盖此文传写多误,傅、范本亦然。淮南子人间训、道应训引并作「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可据改正。
俞樾曰:按淮南子道应训、人间训引此文,是今本脱一「美」字是也。惟人间训引「君子曰」,王念孙云:「『君子正。
俞樾曰:按淮南子道应训、人间训引此文,是今本脱一「美」字是也。惟人间训引「君子曰」,王念孙云:「『君子』本作『老子』,此浅学人改之也。」今老子作「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无下「美」字,而以「市」字绝句,「尊」字下属为句。道应篇引老子亦有下「美」字,则所见本异也。
谦之案:此文以「美言」与「美行」对文,又「尊」「人」二字,尊,文部,人,真部,此文、真通韵,宜从淮南。
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何」作「奚」。「弃」,景龙本、敦煌庚本均作「弃」。
谦之案:遂州、顾欢、赵志坚本均作「奚」,顾本成疏:「奚,何也。」意林诸本引并作「何」。美言美行既见重于人,则不善者可以善者为师,而进至于善,故曰「何弃之有」。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以先驷马,不如言美行既见重于人,则不善者可以善者为师,而进至于善,故曰「何弃之有」。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武内义雄曰:「拱璧」,敦本作「供之璧」,「之」字恐衍。又「驷马」作「四马」。
谦之案:左传襄十九年正义引老子曰:「虽有拱抱之璧以先驷马。」「拱抱之璧」即王注所云「拱抱宝璧」也。易顺鼎非之,谓:「左传襄三十一年『叔仲带窃其拱璧』,杜注:『拱璧,公大璧。』玉篇:『珙,大璧也。』『拱璧』即『珙璧』。」今案:范本正作「珙璧」。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叔仲带窃其拱璧』,杜注:『拱璧,公大璧。』玉篇:『珙,大璧也。』『拱璧』即『珙璧』。」今案:范本正作「珙璧」。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勉,故为天下贵。
严可均曰:「不日求以得」,河上、王弼「求」字在「以」字下,高翿「日」作「曰」。「有罪以勉」,诸本作「以免邪」,高翿作「不免邪」。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无「何」字,辛、壬本有之。景龙、御注、敦煌庚、辛本均作「求以得」,王本、景福本作「以求得」。庚本「得」下有「之」字。又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也」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求以得」,王本、景福本作「以求得」。庚本「得」下有「之」字。又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也」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日」,王弼作「不曰以求得」。
陈碧虚曰:古本作「不曰求以得」,严君平本作「不求而自得」。
谦之案:譣碑文,「日」亦作「曰」,严校误。罗卷、傅、范、彭、王羲之、赵孟俯均作「曰」,御注、磻溪、景福、楼正、室町、柰卷、顾欢作「日」,作「日」讹。
俞樾曰:唐景龙碑及傅奕本并作「求以得」,正与「有罪以免」相对成文,当从之。「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九字为句,乃设为问辞以晓人也。「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言人能修道则所求者可以得,有罪者可以免也。「不曰」字「邪」字相应,犹言岂不以此晓人也。「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言人能修道则所求者可以得,有罪者可以免也。「不曰」字「邪」字相应,犹言岂不以此邪,谦不敢质言也。下云「故为天下贵」,则自问还自答也。河上公本「不曰」误作「不日」,因曲为之说曰「不日日远行求索,近待于身」,失其义矣。
谦之又案:此文「贵」字有二义。说文:「贵,物不贱也。」此可训上一「贵」字。老子「不贵难得之货」,王注「隆之称也」是也。下一「贵」字,从声训为归。初学记引说文:「汝、颖言『贵』声如『归』。」又释名释言语:「贵,归也,物所归仰也。汝、颖言贵声如『归往』之归也。」此言「为天下贵」,即为天下所归往也。旧解作「尊贵」之贵,非。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奥、宝、保韵(幽部,奥,胡叟反,宝音○)。邓廷桢同。奚侗、陈柱、高旧解作「尊贵」之贵,非。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奥、宝、保韵(幽部,奥,胡叟反,宝音○)。邓廷桢同。奚侗、陈柱、高本汉增尊、人为韵。奚曰:「各本捝下『美』字,而断『美言可以市』为句,『尊行可以加人』为句,大谬。兹从淮南道应训、人间训引订正,二句盖偶语亦韵语也。」又劳健曰:「『坐进此道』,案『道』字与上文『有』字、『马』字韵。」谦之案:马,古音姥。尊、人为文、真通韵。『尊』,广韵误入霰韵,谓读若镇。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字,敦煌本八十一字,河、王本八十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题「为道第六十二」,王本题「六十二章」,范本题「道者万物之奥章第六十二」。
六十三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谦之案:成玄英庄子逍遥游篇疏、后汉书荀爽传十二章」,范本题「道者万物之奥章第六十二」。
六十三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谦之案:成玄英庄子逍遥游篇疏、后汉书荀爽传引首二句并同,文子道原篇引首二句同,第三句作「知不知也」,疑「味」字乃「知」字倒植而误。知无知,即七十一章「知不知上」之旨。
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姚鼐曰:「大小多少」下有脱字,不可强解。
谦之案:「大小多少」,即下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大事必作于细」之说,谊非不可解。六十四章「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起于足下」,亦即本此。此谓大由于小,多出于少。韩非曰:「有形之类,大必起于小;行久之物,族必起于少。」
又案刘向新序杂事四引「报怨以德」句。论语宪问篇:「或曰:『以德报之物,族必起于少。」
又案刘向新序杂事四引「报怨以德」句。论语宪问篇:「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康有为孔子改制考曰:「以德报怨,其学出于老子。」
○难于易,为大于细。
严可均曰:各本「于」下皆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其」字。
谦之案:韩非喻老及难三篇,又续汉书五行志引马融集,并有「其」字,傅、范本「于其」上并有「乎」字,遂州、严遵、顾欢、强本成疏、荣注及意林引并无「其」字。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细」作「小」。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天下」二字。
谦之案:据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壬本有「天下」二字,遂州本无。又彭、赵、傅、范及韩非喻老篇敦煌辛本无「天下」二字。
谦之案:据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壬本有「天下」二字,遂州本无。又彭、赵、傅、范及韩非喻老篇于「难事」、「大事」上,均有「之」字。严本二句「难事作于易,大事作于细」,高翿「细」均作「○」。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无此二句。
谦之案:敦煌壬本有此二句。
奚侗曰:二句乃三十四章文,复出于此。
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严可均曰:「故终无难」,王弼作「无难矣」。
魏稼孙曰:「犹难」,御注「犹」作「由」。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及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无「矣」字。
谦之案:严遵本无「夫」字,二「必」上均有「者」字,与傅、范同。遂州、磻溪、楼正、严、顾、河上、柰卷、王羲之、高翿亦均无「矣」字,同此「夫」字,二「必」上均有「者」字,与傅、范同。遂州、磻溪、楼正、严、顾、河上、柰卷、王羲之、高翿亦均无「矣」字,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奚侗:为、味韵,易、细、易、细、大、大韵。案为、味实际非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六字,敦煌本七十一字,河上本七十八字,王本七十九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四字。河上题「恩始第六十三」,王本题「六十三章」,范本题「为无为章第六十三」。
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
严可均曰:「其脆易破」,河上作「其脆」,王弼作「易泮」。
罗振玉曰:「易泮」,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作「破」。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脆」作「毳玉曰:「易泮」,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作「破」。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脆」作「毳」。
谦之案:范本「脆」作「」,「破」与傅本作「判」。范曰:「判,分也。王弼、司马公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作「判」。「泮」「判」字通。遂州、邢玄、磻溪、楼正、柰卷、河上、严、顾、赵及治要引均作「破」。又「脆」字,敦、遂二本作「毳」。释文曰:「河上本作脆。」又七十六章「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遂本作「柔毳」。「脆」即说文「」字。一切经「脆」字,敦、遂二本作「毳」。释文曰:「河上本作脆。」又七十六章「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遂本作「柔毳」。「脆」即说文「」字。一切经音义卷十四引说文「」作「小耎易断也」,卷三十二引作「少肉耎易断也」,与二徐本及玉篇引均合。惟卷三引有「或作脆」三字,田潜说文笺卷四以为是「○」为「」之或体。二徐本「脆」训「耎易破也」,别为一字。周礼释文谓字书无「」字,但有「脆」字。李善于魏都、七发分引此二字,固可证有「」字。慧琳引「或作脆」,尤足证「」「脆」为一字。玉篇「」「脆」音训相同,亦是一证。惟「脆」当从范本作「」,作「脆」俗。「毳」,当从古文作「脆」。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训相同,亦是一证。惟「脆」当从范本作「」,作「脆」俗。「毳」,当从古文作「脆」。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正作「」。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于」下有「其」字。
谦之案:贾谊新书审微篇引老聃同此石。傅、范本两「于」字并作「乎」,史记苏秦传引「于」并作「其」,下并有「也」字。吴志孙策传引同敦本。严遵本二「于」字并无。
又大田晴轩曰:「尚书周官:『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王西庄有「也」字。吴志孙策传引同敦本。严遵本二「于」字并无。
又大田晴轩曰:「尚书周官:『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王西庄后案以为用此章之语。」又案景龙、罗卷、柰卷「乱」均作「○」,俗字。案字鉴四:「乱,说文从乙从○。俗作○。」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罗振玉曰:「层」,敦煌庚本作「成」,辛本作「重」,壬本作「曾」。
谦之案:类聚八八引首二句,六二引下二句,均同。「毫」,庆阳、罗卷、柰卷、高翿、傅、范均作「豪」。傅「抱」作「袌」。又「层」,傅、范作「成」,遂州、严遵作「重」。说文:「层,重屋也。」吕览音初篇「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之九成之台」,高注:「成犹重也。」又尔雅以丘一重、再重为一成。楚辞九问:「璜台十成。」十成即十重也。成、层、重义同。
高犹重也。」又尔雅以丘一重、再重为一成。楚辞九问:「璜台十成。」十成即十重也。成、层、重义同。
高亨曰:「累」当读为蔂,土笼也。起于累土,犹言起于蒉土也。淮南子说山篇「针成幕,蔂成城,事之成败,必由小生」,高注:「蔂,土笼也。」字亦作「虆」。孟子滕文公篇「虆梩而掩之」,刘熙注:「虆,盛土笼也。」(音义「虆」或作「蔂」)字又作「螺」。越绝书:「越人使干戈人一土以葬之。」司马贞曰:「,小竹笼以盛土也。」又或作「累」。管子山国轨篇「梩笼累箕」(据王念孙读书杂志校),是也。「累」即「累」之正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又或作「累」。管子山国轨篇「梩笼累箕」(据王念孙读书杂志校),是也。「累」即「累」之正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千里之行」作「而百刃之高」,「始」作「起」。
谦之案:遂州本、赵志坚本作「百刃之高」,「始」作「起」。严遵本「刃」作「仞」。成玄英曰:「河上本作『千里』,此言『百仞』,七尺曰仞。」是成与严同。
马叙伦曰:言远亦得称仞。然古书言仞,皆属于高。疑上「九层」句,盖有作「百仞」者,传写乃以误易「千里」耳。
谦之案:荀子劝学篇云:「跬高。疑上「九层」句,盖有作「百仞」者,传写乃以误易「千里」耳。
谦之案:荀子劝学篇云:「跬步而不休,跛鳖千里;累土而不辍,丘山崇成。」盖本此文。足证「千里之行」是故书。
为者败之,○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故无失。
严可均曰:河上无「是以」。
罗振玉曰:景福、敦煌庚、壬三本均无「是以」二字。又敦煌壬本「无执」上有「圣人」二字。
谦之案:柰卷与敦煌壬本同,严本「是以」作「故」,下二「故」字作「则」。又碑本「○」字乃「执」之别构。
奚侗曰:四句与上下文谊不相属。此第二十九章中文,彼章捝下二句,误羼于此。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谦之案:彭本「民」上有「故」字,傅、范本「于」下有「其」字,遂州本「民」作「人」,彭、败事。
谦之案:彭本「民」上有「故」字,傅、范本「于」下有「其」字,遂州本「民」作「人」,彭、傅本「事」下有「矣」字。
按韩诗外传云:「官怠于有成,病加于小愈,祸生于懈惰,孝衰于妻子,察此四者,慎终如始。」盖亦本此。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严可均曰:「复众人」,御注作「众民」。
罗振玉曰:「复」,敦煌辛本作「备」。
谦之案:罗卷壬本作「复」,遂州作「备」,诸王本、宋河上本、傅、范本均作「复」。傅本「复」上有「以」字,譣王注亦有「以」字。
刘师培曰:韩非喻老篇述此义曰:「故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书藏箧,此世之所过也,而王寿复之,是学不学也。故曰:『学不学,复归众人之所过也。』」据此,则古本「复」下有「归」字,与十四章「复归于无物」,二也。故曰:『学不学,复归众人之所过也。』」据此,则古本「复」下有「归」字,与十四章「复归于无物」,二十八章「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一律。
谦之案:刘说非也。「复归」之「归」字无义,敦煌一本作「备」,成玄英曰:「复,河上作备。」「备」亦无义。复也者,犹复补也。庄子德充符篇:「夫无趾,兀者也,犹务学以复补前行之恶。」此复之本义。韩非喻老篇引「复归众人之所过也」,顾广圻曰:「傅本及德经无『归』字、『也』字。」王先慎曰:「王弼注:『学不学,以复众人之过。』归字疑衍。」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壬本「为」下有「焉」字。
谦之案:傅、范本下有「也」字,柰卷及治要引有「焉」字。广明本与此石敢为。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壬本「为」下有「焉」字。
谦之案:傅、范本下有「也」字,柰卷及治要引有「焉」字。广明本与此石同。
又案焦竑考异曰:「『以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恃』旧作『辅』,非。」今案作「辅」是也。韩非喻老篇引「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刘师培谓「『恃』盖『待』字之讹,义『辅』字为长」。广雅释诂二:「辅,助也。」易象传:「辅相天地之宜。」论衡自然篇曰:「然虽自然,一须有为辅助之也。」此即老子「以辅万物自然」之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持、谋韵(之部,谋,明丕反),散、乱、末韵(祭、元通韵,散音,乱音恋,末音蔑)。土、下韵(鱼部),货、过为韵(歌部,货,平声)。案散、乱,元部,末,祭部,此祭、元通韵。邓廷桢:持、谋韵,云:「谋,乱音恋,末音蔑)。土、下韵(鱼部),货、过为韵(歌部,货,平声)。案散、乱,元部,末,祭部,此祭、元通韵。邓廷桢:持、谋韵,云:「谋,古音在之、咍部,凡诗五见,皆与蚩、丝、丘、期、媒、姬、思、骐、时等字为韵。」又散、乱韵,木、末韵,土、下韵,始、事韵,货、过为韵。高本汉:持、谋、有与泮、散、乱相间为韵,木、末韵,土、下韵,欲、学与货、过、为相间为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六十八尤:「谋」,古音媒,引老子此章。「不兆而自来,繟然而善谋。」旁证:庄子知北游韵正卷六十八尤:「谋」,古音媒,引老子此章。「不兆而自来,繟然而善谋。」旁证:庄子知北游篇:「形若槁骸,心若死灰,真其实知,不以故自持,媒媒晦晦,无心而不可与谋。」吴棫韵补十月:「脆」,昌说切,易断也。老子:「其脆易判。」案「判」,河上本及碑本作「破」,「破」字无韵,从傅本作「判」。
又木、末为韵。李赓芸曰:「按末、土、下皆韵也。末字当读上声如姆,而广韵十姥不收。」邓廷桢曰:「木为侯部之入声,末为祭部之入声,非韵而「按末、土、下皆韵也。末字当读上声如姆,而广韵十姥不收。」邓廷桢曰:「木为侯部之入声,末为祭部之入声,非韵而以为韵者,乃古人文字双声为韵之例。诗车攻『弓矢既调,射夫既同』为韵。思齐『小子有造,誉髦斯士』,造、士为韵。载芟『匪且有且』,且读若苴,『振古如兹』,且、兹为韵。是其证也。」
夏燮述韵(卷八)曰:「古货与化通,详唐韵正,亦古平音。老子『不贵难得之货』,与过为韵。」
右景龙碑本一百二十五字,敦煌本、王本同,河上本一百二十三字,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二十九字。河上本题「守微第六十四」,王本题「六十四章」,范本题「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六三字,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二十九字。河上本题「守微第六十四」,王本题「六十四章」,范本题「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人,将以愚之。
严可均曰:「非以明人」,各本作「明民」。
罗振玉曰:敦煌辛、壬本「之」均作「民」。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愚」作「娱」。
谦之案:遂州、赵志坚本「明」亦作「人」,罗卷壬本「愚」作「遇」,又下「民」字重,考异未及。又强本成疏:「为道犹修道也。言古者善修道之士,实智内明,无幽不烛,外若愚昧,不曜于人」,罗卷壬本「愚」作「遇」,又下「民」字重,考异未及。又强本成疏:「为道犹修道也。言古者善修道之士,实智内明,无幽不烛,外若愚昧,不曜于人,闭智塞聪,韬光晦迹也。」是成所见本亦作「明人」。又「愚」字,武内敦本作「娱」。说文:「娱,乐也。」诗出其东门:「聊可与娱。」张景阳咏史诗:「朝野多欢娱。」「娱」字义长。又壬本作「遇」,「愚」「遇」古可通用。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险之言」,经义述闻以为愚即遇也,惟此作「遇」,无义。又案「愚」与「智」对,愚之谓使人之心纯纯,纯纯即沌沌也。二十章「我愚人之心,纯纯」,盖老子所谓古之善为道者,乃率民相安于闷闷之天,先自全其愚人之心,乃推以自全者全人耳。高延第曰:「道,理也,谓理天下。愚之,谓反朴还淳其愚人之心,乃推以自全者全人耳。高延第曰:「道,理也,谓理天下。愚之,谓反朴还淳,革去浇漓之习,即为天下浑其心之义,与秦人燔诗、书,愚黔首不同。」
民之难治,以其多智。
严可均曰:「以其多智」,各本作「智多」。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多智」。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智多」作「智故」。
谦之案:傅本作「多知」,范本作「知多」。易顺鼎曰:「王注:『多智,巧诈。』下文又注云:『以其多智也。』是王本亦作『多智』。」
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严可。』下文又注云:『以其多智也。』是王本亦作『多智』。」
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故以」。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庚、壬诸本均无「故」字,敦煌辛本「福」作「德」。
谦之案:严、河上、遂州及释文、治要、书钞引均无「故」字,傅、范本有,磻溪作「是故」,韩非难三篇、后汉纪灵帝纪引「贼」下有「也」字,傅本同。敦煌壬本「治国」误作「知国」,遂州本「福」亦作「德」。
易顺鼎曰:文子道原篇引「不以智治国,国之德」,或后人不知此「贼」与「福」为韵而改之。
谦之案:易说是也。此宜作「福」。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上卿进「福」为韵而改之。
谦之案:易说是也。此宜作「福」。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上卿进曰:『如之何忧之长也!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亦「福」「贼」并举为韵。敦煌二本「福」作「德」,「福」、「德」义可通。礼记哀公问「百姓之德也」,注:「犹福也。」晋语:「夫德,福之基也。」「德」或为「福」之注文。
知此两者,亦揩式。常知揩式,是谓玄德。
严可均曰:「亦揩式」,河上作「楷」,王弼作「稽」,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释文:「严、河上作『楷式』。」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亦作「楷式」,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柰卷、顾、彭、王羲之本均作「楷式」,傅、范、高作「稽式」。「常知」,范作「知此」,傅、赵、高作「能,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柰卷、顾、彭、王羲之本均作「楷式」,傅、范、高作「稽式」。「常知」,范作「知此」,傅、赵、高作「能知」。范曰:「傅奕、王弼同古本。稽,古兮反,考也,同也,如尚书『稽古』之『稽』。傅奕云:『稽式,今古之所同式也。』」今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楷,同也。今古之所同,则不可废,能知楷式,是谓玄德。」是张太守所见王本亦作「楷式」,与此石同。虽「稽」「楷」古混,庄子大宗师篇「狐不偕」,韩非子说疑作「狐不稽」,「稽式」亦即「楷式」,但「楷」为本字。「稽」,字林:「留也,止也。」玉篇:「留也,治也,考也,合式」亦即「楷式」,但「楷」为本字。「稽」,字林:「留也,止也。」玉篇:「留也,治也,考也,合也,计当也。」在此皆无义。玉篇:「楷式也。」礼记曰:「今世之行,后世以为楷。」广雅释诂:「楷,法也。」是「楷式」即「法式」,义长。碑文「楷」作「揩」,案字林:「揩,摩也。」广雅释诂三:「揩,磨也。」与「楷」字别,当从六朝写本与诸唐本作「楷」。马其昶曰:「楷式」,承「古之善为道者」而言。盖以智治国、不以智治国两者,古皆有知之矣,亦各有楷式可以师楷」。马其昶曰:「楷式」,承「古之善为道者」而言。盖以智治国、不以智治国两者,古皆有知之矣,亦各有楷式可以师法。能知与物反而实大顺者之楷式,乃可谓之玄德。
玄德深远,与物反,然后乃至大顺。
严可均曰:「深远与物反」,各本作「深矣远矣,与物反矣」。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作「深远」,庚本作「深矣远」。又「与物反矣」,景龙本、敦煌辛本无「矣」字,庚本无此句。「然后」二字,景龙本、敦煌庚、壬二本无。「乃至」下,敦煌庚本有「于」字,景龙本、敦煌辛本无「矣」字,庚本无此句。「然后」二字,景龙本、敦煌庚、壬二本无。「乃至」下,敦煌庚本有「于」字。
东条一堂曰:按一本无「然后」二字。孙矿考正亦云:「今本无『然后』二字。」今案嵇康养生论注「老子曰『与物反矣,乃至大顺』」,亦无「然后」二字。
谦之案:严遵、河上、景福、柰卷、王羲之、傅、范均无「然后」二字,傅、范「至」上有「复」字,下有「于」字。文子自然篇引「与」上有「其」字,遂州、顾、赵至坚本首二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至」上有「复」字,下有「于」字。文子自然篇引「与」上有「其」字,遂州、顾、赵至坚本首二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国、贼、国、福、式、式、德韵(之部,贼,徂力反),远、反韵(元部)。邓廷桢:贼、福、式、德韵,远、反韵。奚侗:贼、福、式、式、德韵,远、反、顺韵。
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福」,笔力切。旁证引老子此章。顾炎武唐韵正入声一屋:「福」,古音方墨反。引老子此章,曰「案此福与贼、式、德为韵」。旁证:诗经既醉首章:「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曰「案此福与贼、式、德为韵」。旁证:诗经既醉首章:「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管子白心篇:「小取焉则小得福,大取焉则大得福,尽行之而天下服;殊无取焉,则民反,其身不免于贼。」又荀子大略篇:「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
右景龙碑本六十五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六十七字,王本六十九字,傅本七十四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淳德第六十五」,王本题「六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道章第六十五」。
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严可均曰:「百谷王」,各本「王」下有「者」字。「以其善下之」,河上无「其」字。
谦之案:治要引无「者」字,御览地部引有。又傅、赵本「之」下有「也」字,御览地部河上无「其」字。
谦之案:治要引无「者」字,御览地部引有。又傅、赵本「之」下有「也」字,御览地部、皇王部引同。唯地部引无「之」字,高翿本同。柰卷作「以其善下之故」。
丁仲佑曰:「水注溪曰谷」,见公羊僖三年传「无障谷」注,及尔雅释水李注,楚辞招魂「川谷径复」注。
谦之案:「王」,往也。「百谷王」,谓为百川之所归往,故能为百谷长也。
是以圣人欲上人,必以言下之;欲先人,必以身后之。
严可均曰:王弼无「圣人」,河上、王弼作「上民」。「必以言下之」,御注作「以其言」。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严可均曰:王弼无「圣人」,河上、王弼作「上民」。「必以言下之」,御注作「以其言」。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有「圣人」二字。「上民」,景龙、御注、敦煌庚、辛诸本「民」均作「人」。「必以」,御注本、敦煌辛本均作「以其」。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柰卷均有「圣人」二字,道藏王本亦有。严遵有「圣人其」三字。又「必以」,杭州、高翿、磻溪、顾、彭、赵并作「以其」,傅、范作「必以其」。严本「圣人」二字,道藏王本亦有。严遵有「圣人其」三字。又「必以」,杭州、高翿、磻溪、顾、彭、赵并作「以其」,傅、范作「必以其」。严本无二「必」字,二「欲」上均有「其」字,「人」并作「民」。御览皇王部引同此石,惟二「人」下均有「也」字。金人铭曰:「君子知天下之不可上也,故下之;知众人之不可先也,故后之。」淮南说山训曰:「江海所以能长百谷者,能下之也;夫唯能下,是以能上之。」语意同此。
是以圣人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魏稼孙曰:御注无「圣人」二字。「乐推而不厌」,此句「厌」字及后「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御注作「○」。前「厌饮食,是以不厌」,御注作「厌」。毕沅曰:河上公作「处民上而不重,处民前而不害」。王弼作「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明皇同弼「厌饮食,是以不厌」,御注作「厌」。毕沅曰:河上公作「处民上而不重,处民前而不害」。王弼作「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明皇同弼,「民」作「人」。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圣人」二字。
谦之案:景福、河上、顾、彭、高、赵、傅、范均有「圣人」二字,遂州、磻溪、楼正本无。文子道德篇引作「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天下乐推而不厌。」严遵本作「故在上而民不重,居民之前而民不害,天下乐推而上之而不知厌」。傅奕本作「是以圣人处之上而民弗重,处之前而民不害也,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范本同,惟下「不」作「弗」,无「也」字。
高亨曰:民戴其君,若有重负,以为大累,即此文所谓重。故重犹累也。而民不重,言民不以为累也。诗无将大车「无思百忧,祇自重兮」,郑笺:「重犹累也。」汉书荆燕吴王传「事负,以为大累,即此文所谓重。故重犹累也。而民不重,言民不以为累也。诗无将大车「无思百忧,祇自重兮」,郑笺:「重犹累也。」汉书荆燕吴王传「事发相重」,颜注:「重犹累也。」此重有累义之证。淮南子原道篇:「处上而民弗重,居前而民弗害。」主术训:「百姓载之,上弗重也;错之,前弗害也。」盖皆本于老子。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争」下有「也」字,辛本「不」作「无」,壬本作「非以其不争」。谦之案:王本、河上本作「莫能与之争」,傅本首句上有「不」字,范本「以其不」作「不以其」,严本作「非以」。又强本成疏及荣注引经文,与敦煌辛本同。
【音韵】此之争」,傅本首句上有「不」字,范本「以其不」作「不以其」,严本作「非以」。又强本成疏及荣注引经文,与敦煌辛本同。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下、后韵。陈柱增二「争」字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六字,河上本七十八字,王本七十六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本题「后己第六十六」,王本题「六十六章」,范本题「江海为百谷王章第六十六」。
六十七章
天下皆谓我大,不肖。
严可均曰:「我大」,王弼作「我道大」。「不肖」,各本上有「似」字,下「故不肖」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谓」作「以」。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上有「似」字,下「故不肖」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谓」作「以」。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无「道」字。「不肖」,敦煌辛本「肖」作「笑」,下二「肖」字同。义疏河上本作「肖」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均无「似」字。敦、遂二本「肖」作「笑」。
谦之案:傅、范本「我」作「吾」,「大」下有「似」字。范曰:「『吾大』,傅奕与西晋本同古本。」柰卷「大」下有「似倾」二字,「倾」字衍。成玄英曰:「河上本作『肖』,诸家云『笑』。笑者,言老君体道自然,妙果圆极,故天下苍生莫不尊之为大圣也。何意得如此耶?只为接物本作『肖』,诸家云『笑』。笑者,言老君体道自然,妙果圆极,故天下苍生莫不尊之为大圣也。何意得如此耶?只为接物谦和,不矜夸嗤笑于物,故致然也。」案成说纡曲难通。「笑」与「肖」本声韵相同。于省吾荀子新证引非相篇:「今夫狌狌形笑,亦二足而毛也。」谓「形笑」即「形肖」,则知此「不笑」亦即「不肖」耳。然碑本作「肖」乃本字,作「笑」者通假,若罗卷「笑」作「○」,则俗字耳。作「肖」,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扬雄方言七:「肖、类,法也。齐曰类,西楚、梁、益之间曰肖。……西南、梁、益之间凡言相类者,亦谓之肖。」郭璞注:「肖者似也。」小尔雅广训:「不肖法也。齐曰类,西楚、梁、益之间曰肖。……西南、梁、益之间凡言相类者,亦谓之肖。」郭璞注:「肖者似也。」小尔雅广训:「不肖,不似也。」譣谊,「不肖」上不应再有「似」字。
夫唯大,故不肖。若肖,久矣其细!
严可均曰:「其细」,御注、王弼作「其细也夫」,高翿作「其○也夫」,河上「其细」绝,以「夫」字属下句。
罗振玉曰:「夫唯大,故似」,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似」字。「不肖」,敦煌辛本作「故不笑」。「其细也夫」,景龙本无「也夫」二字,景福本无「也」字。「不肖」,敦煌辛本作「故不笑」。「其细也夫」,景龙本无「也夫」二字,景福本无「也」字,敦煌壬本无「夫」字,辛本作「若笑救其小」,殆有误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细」作「小」。
谦之案:遂州作「夫唯大,故不笑,若笑,久其小」。严遵本作「若肖,久其小矣」。柰卷作「若肖,久矣,久其细也」。案作「小」义通。说文:「小,物之微也。」与肖为韵。说文声类:小、肖皆宵部小声。
我有三宝,持而宝之:
严可均曰:「持而宝之」,御注作「保而持之」,高翿同。河上、王弼作「持而保之」。
罗振玉曰:「持而保之」,景龙本、敦煌庚、壬本「保」作「宝」,辛本作「宝而持之」。
谦之案:遂州、王羲之、顾、彭与敦煌辛本同,傅、范与碑本同。范曰:「作「宝而持之」。
谦之案:遂州、王羲之、顾、彭与敦煌辛本同,傅、范与碑本同。范曰:「韩非、王弼、傅奕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与碑本同。又「我有三宝」,傅「我」作「吾」,柰卷上有「夫」字。案作「持而宝之」是也。
蒋锡昌曰:「持而宝之」与九章「持而盈之」文法一律。广雅释诂:「宝,道也。」檀弓「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郑注:「宝谓善道可守者。」六十二章「道者……善人之宝」,是老子以宝为道。六十九章「轻敌几丧吾宝」,谓几丧吾道也。此言我有三道,持而宝之也。劳健曰:按「宝」、「保」二字,古文近同,互通。二「宝」字为韵,「宝」字宜在下。
一曰慈,二曰之也。劳健曰:按「宝」、「保」二字,古文近同,互通。二「宝」字为韵,「宝」字宜在下。
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敢」字。
谦之案:文中子中说魏相篇仇璋说「三有」曰:「有慈,有俭,有不为天下先。」实即本此,亦无「敢」字。
夫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无「夫」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诸本句首均有「夫」字。「成器长」,敦煌壬本「成」上有「为民」二字。
纪昀曰:案「器」,韩非煌辛诸本句首均有「夫」字。「成器长」,敦煌壬本「成」上有「为民」二字。
纪昀曰:案「器」,韩非子作「事」。
谦之案:顾、彭、傅、范、高、赵、楼正诸本均有「夫」字。韩非解老及治要引均作「慈故能勇」。范本「成器」上有「为」字,案有「为」字是也。
俞樾曰:韩子解老篇作「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成事长」。「事」「器」异文,或相传之本异,或彼涉上文「事无不事」句而误,皆不可知。至「故能」下有「为」字,则当从之,盖「成器」二字相连为文。襄十四年左传「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杜注曰:「成国,大国。」昭五年传「能」下有「为」字,则当从之,盖「成器」二字相连为文。襄十四年左传「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杜注曰:「成国,大国。」昭五年传「皆成县也」,成县亦谓大县。然则成器者大器也。二十九章「天下神器不可为也」,尔雅释诂:「神,重也。」「神器」为重器,「成器」为大器,二者并以天下言,质言之,则止是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天下长耳。
刘师培曰:古本「成器长」上有「为」字。成器长,大官也;为者,居也。盖古代「工」「官」通用是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天下长耳。
刘师培曰:古本「成器长」上有「为」字。成器长,大官也;为者,居也。盖古代「工」「官」通用,故大官亦名「成器长」。今本脱「为」字,谊不可通。
杨椿曰:易之坤卦曰「坤至柔而动也刚」,则得乎仁者有勇之说,故曰:「慈故能勇。」节卦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则得乎俭以足用之说,故曰:「俭故能广。」谦卦曰「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则得乎一谦而四益具之说,故曰:「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大易、老氏之书,若合符节。
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
严可均曰:「今舍慈且勇」,御注、高翿「舍」下有「其」字,下二句亦然。「且先」,御注误作「先且」。
罗振玉曰:「舍」,御注作「舍」。御注本、敦煌辛本此三句「舍」下均有「其」字。御注本「且先」二字颠倒。且先」,御注误作「先且」。
罗振玉曰:「舍」,御注作「舍」。御注本、敦煌辛本此三句「舍」下均有「其」字。御注本「且先」二字颠倒。
谦之案:「舍」字,严遵本并作「释」,敦煌壬本第一「舍」字作「释」。广阳、磻溪、楼正、顾、彭、傅、赵、高翿、邢玄、河上并作「舍」,王弼、范应元作「舍」。「死矣」,严本作「则死矣」,御注作「且死矣」,傅、范作「是谓入死门」。
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罗振玉曰:王本作「战」,与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壬本同。释文出「以陈」二字,知王本作「陈」,今据改。又敦煌庚、辛二本亦作「陈」。「天将救之」,景福本、敦煌壬本「之」下有「以善」二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以陈则政」。
谦之案:譣遂州本作「以陈则止」,「止」字「正」之误。傅、范本作:敦、遂二本作「以陈则政」。
谦之案:譣遂州本作「以陈则止」,「止」字「正」之误。傅、范本作「以陈则正」。毕沅曰:「河上公、王弼作『慈以战则胜』,韩非作『慈于战则胜』,依义当作陈字。」又譣王弼注「夫慈以陈则胜,以守则固,故能勇也」,又「相而不避于难,故胜也」。「胜」字,道藏王本作「正」,知王本原亦作「以陈则正」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勇、广、长韵(阳、东通韵,勇协音枉)。案勇,东部,广、长,阳正」,知王本原亦作「以陈则正」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勇、广、长韵(阳、东通韵,勇协音枉)。案勇,东部,广、长,阳部,此阳、东通韵。奚侗同。姚文田、邓廷桢:广、长韵。「久矣其细」,严本「细」作「小」,肖、肖、肖、小韵。吴棫韵补三十六养:「勇」,羽两切,健也。老子:「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长,上声。
右景龙碑本九十五字,敦煌本九十七字,河上本同,王本九十九字,傅本一百五字,范本一百六字。河上本题「三宝第六十七」,王本题「六十七章」,范本题「天下皆谓章第六十傅本一百五字,范本一百六字。河上本题「三宝第六十七」,王本题「六十七章」,范本题「天下皆谓章第六十七」。
六十八章
古之善为士者不武,
严可均曰:「古之善为士者」,各本无「古之」。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句首均有「古之」二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句首有「古之」二字,王弼本亦然。
谦之案:诸王本均无「古之」二字,惟明和刻老子王注冠以考异云:「古本作『古之善为士者不武也』。」此盖指傅奕古本而言。武内误校。又顾、范本亦有「古之」二字。
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善用仁者为下。
严可均曰:「不争」武也』。」此盖指傅奕古本而言。武内误校。又顾、范本亦有「古之」二字。
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善用仁者为下。
严可均曰:「不争」,河上、王弼作「不与」。「善用仁者为下」,各本「仁」作「人」,御注、王弼作「为之下」。
罗振玉曰:「善战者」,敦煌辛本无「者」字,下三句同。「不与」,景龙、御注、敦煌庚、辛诸本「与」均作「争」,敦煌壬本作「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景龙本「人」作「仁」,无「之」字。景福本、敦煌辛本亦无「之」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与」作「争」,按此「争」字与下「不争之德」相对,作「争」是也。
谦之案:邢玄、磻煌辛本亦无「之」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与」作「争」,按此「争」字与下「不争之德」相对,作「争」是也。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均作「不争」。遂州、邢玄、顾、赵、河上亦无「之」字。又磻溪,「怒」作「恕」,敦煌壬本「之」作「天」皆误。
刘师培曰:王注「不与争也」,案「与」当作「举」,「举」即举兵,犹古籍「大举」之省「兵」字也。
陶鸿庆曰:王注「不与争」,而但云「不与」,不辞甚矣。「与」即「争」也。墨子非儒下篇云「若皆仁人也,则无说而相与」,与下文「若雨暴交争」云云文义相对,是「相与」即「相争」也。王氏引之经义述闻墨子非儒下篇云「若皆仁人也,则无说而相与」,与下文「若雨暴交争」云云文义相对,是「相与」即「相争」也。王氏引之经义述闻谓「古者相当、相敌,皆谓之与」,疏证最详。「当」与「敌」并与「争」义近。疑注文本作「与争也」。后人不达其义,臆增「不」字耳。
谦之案:陶说是也。经义述闻引汉书高帝纪「吾知与之矣」,与犹敌也。又史记燕世家曰:「庞暖易与耳。」白起传曰:「廉颇易与。」淮阴侯传曰:「吾生平知韩信为人易与耳。」古谓对敌为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一与一,谁能惧我?」是与即争也。劳健、高亨引证所见亦同。今道藏河上本作「不与争」,义重。「与」与武、怒、下为韵,作「争」则无韵。
是谓不争之德,是以引证所见亦同。今道藏河上本作「不与争」,义重。「与」与武、怒、下为韵,作「争」则无韵。
是谓不争之德,是以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壬本「极」下有「也」字。
武内义雄曰:「配天古之极」,「古」字衍文,俞樾老子平议有考证。
谦之案:首句「是谓」,顾作「是以」。第二句「是以」,严本无,各本均作「是谓」。又傅、范、柰卷、顾「极」下有「也」字。
俞樾曰:此章每句有韵。前四句,以「武」「怒」「与」范、柰卷、顾「极」下有「也」字。
俞樾曰:此章每句有韵。前四句,以「武」「怒」「与」「下」为韵;后三句,以「德」「力」「极」为韵。若以「是谓配天」为句,则不韵矣,疑「古」字衍文也。「是谓配天之极」六字为句,与上文「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文法一律。其衍「古」字者,「古」即「天」也。周书周祝篇曰:「天为古。」尚书尧典曰「若稽古帝尧」,郑注:「古,天也。」是「古」与「天」同义。此经「配天之极」,他本或有作「配古之极」者,后人传写误合之耳。
谦之案:俞说又见古书疑义举例五「两字义同而衍例」,其说甚是。案尔雅释诂「极,至也。」诗嵩高「骏极于天」,传:「之极」者,后人传写误合之耳。
谦之案:俞说又见古书疑义举例五「两字义同而衍例」,其说甚是。案尔雅释诂「极,至也。」诗嵩高「骏极于天」,传:「至也。」礼记乐记「极乎天而蟠于地」,注:「至也。」「配天之极」与「骏极于天」、「极乎天」之义略同。配,合也。庄子天地篇「尧问于许由曰:『啮缺可以配天乎?』」成疏:「配,合也。尧云啮缺之贤者有合天位之德。」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中卿进曰:『配天而有下土者,先事处事,先患虑患。』」所谓「配天之极」,即云啮缺之贤者有合天位之德。」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中卿进曰:『配天而有下土者,先事处事,先患虑患。』」所谓「配天之极」,即与天合德之至。「古」字疑属下章,错入于此。「古用兵有言」,与二十二章「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同为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于省吾谓:「『配天』二字,应有重文,本作『是谓配=天=古之极』。读作『是谓配天』句,『配天古之极』句。」此可备一说。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武、怒、与、下韵(鱼部,怒,上声),德、力、极韵(之部)。诸家并同。武内义雄「与」作「争」,谓「此『争』字与下『不争之德』相对,作『争』是」。故惟武、怒、下韵,「争」字无韵。谦之案:作「争」非,说见前文。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四十一字,河上本四十二字,王对,作『争』是」。故惟武、怒、下韵,「争」字无韵。谦之案:作「争」非,说见前文。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四十一字,河上本四十二字,王本四十三字,傅本四十七字,范本四十八字。河上本题「配天第六十八」,王本题「六十八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者不武章第六十八」。
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罗振玉曰:「敢」字,敦煌壬本作「能」。
谦之案:范本「兵」下有「者」字,傅、范本「言」下有「曰」字,遂州本「敢」下有「求」字。又焦竑曰:「『用兵有言』,古兵家有此言也。」知「用兵」上应有「古」字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无兵。
严可均曰:「行无行」,各本「无」作「无」,下皆仿此。「仍无敌」,王弼作「扔」。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庚、辛曰:「行无行」,各本「无」作「无」,下皆仿此。「仍无敌」,王弼作「扔」。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扔」均作「仍」。「执无兵」,敦煌辛、壬本此句在「扔无敌」前。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执无兵,仍无敌」。按此是上二句隔句押韵,敦、遂二本似优。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严、顾、彭、傅、赵、柰卷、河上诸本均作「仍」,同此石。严、傅、顾及陆希声本亦「执无兵」句在「仍无敌」前。譣诸王本注:「用战犹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也。言无有与之抗也。」是王所见本应同敦、遂。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吾宝。无臂,执无兵,扔无敌也。言无有与之抗也。」是王所见本应同敦、遂。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吾宝。
罗振玉曰:敦煌庚、壬本「轻敌」作「○敌」,下句同。辛本作「侮敌则几亡吾宝」。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轻」作「侮」,「几」上有「则」字。
谦之案:「轻敌」,傅本作「无敌」,敦、遂本作「侮敌」。强本成疏引经文作「侮」,顾本成疏「轻,凌侮也」,是亦作「侮」。又「几丧吾宝」,傅、范、磻溪、楼正、高翿、顾、赵均上有「则」字。「丧」,碑本作「○」,王羲之本作「○」,傅、范、遂州、柰卷、顾均作「亡」。王弼注:「宝,三宝也,故曰『几亡吾宝』。」「丧」、「亡」古通用。
故抗兵相加,则哀者胜。
严可均曰:各本作「哀者胜矣」,无「则」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加」作「若」,壬本作「通用。
故抗兵相加,则哀者胜。
严可均曰:各本作「哀者胜矣」,无「则」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加」作「若」,壬本作「如」。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则哀者胜」。
武内义雄曰:敦本「加」作「若」,又一本作「争」,遂本「加」「若」二字两存。又敦、遂二本作「哀者胜」。
谦之案:诸王本注:「抗,举也。加,当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作「抗,举也。若,当也」。是王本亦「加」「若」二字两存。罗卷作「亢兵相若」。顾本成疏:「若,当也。哀,慈也。抗,举也。」强本荣注:「两边举,名曰抗兵;多少均齐,故云相顾本成疏:「若,当也。哀,慈也。抗,举也。」强本荣注:「两边举,名曰抗兵;多少均齐,故云相若。」均作「若」,与傅奕本同。惟赵孟俯本作「故抗兵加」,脱一「相」字。敦煌壬本「敌」作「○」,「哀」作「○」,误字颇多,但此作「抗兵相如」,「如」字义长,「加」疑形似「如」字而讹。
劳健曰:「抗兵相如」,敦煌唐写本如此。范与开元、河上、诸王本皆讹作「相加」。王弼注:「抗,举也。加,当也。」按战国策「夫宋之不如梁也」,高注:「如,当也。」证王注「加」字同是「如」之形误。礼记曾子问「如爵弁而用布」,又「如有兄弟」,释文并云:「如,本作加。」盖二字自古常互讹。……「加」字形误所由,当作「如」。今注家多循讹文,解成相交之义,失其旨矣。
俞樾曰:案「哀」字无义,疑常互讹。……「加」字形误所由,当作「如」。今注家多循讹文,解成相交之义,失其旨矣。
俞樾曰:案「哀」字无义,疑「襄」字之误。史记:「梁惠卒,襄王立,襄王卒,哀王立。」据竹书纪年无哀王,顾氏日知录谓「哀」「襄」字近,史记误分为二人。又按秦哀公、陈哀公,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皆作「襄公」,是二字之相混久矣。「襄」者「让」之假字。周官保氏职郑注「襄尺」,释文:「襄音让,本作让。」是古「襄」、「让」通用。上文曰「吾不敢为主而为客,吾不敢进寸而退尺」,即所谓让也。故曰:「抗兵相加,让者胜矣。」因假「襄」为「让」,又误「襄」为「哀」,故学者失其解耳。
谦之案:俞说迂曲,且改字解经,而武内义雄从之。易顺鼎曰:「『哀』即『爱』,古字通。诗序:『哀窈窕而不淫其色:俞说迂曲,且改字解经,而武内义雄从之。易顺鼎曰:「『哀』即『爱』,古字通。诗序:『哀窈窕而不淫其色。』『哀』亦当读为爱。『抗兵相加,哀者胜』即上章『慈,以战则胜也』。」蒋锡昌曰:「说文:『哀,闵也。』闵者,即六十七章所谓『慈』也。此言两方举兵相当,其结果必慈者胜。六十七章所谓『慈,以战则胜』也。」二说谊优。证之以三十一章「杀人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皆古用兵精言,知「哀」字并不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客、尺韵谊优。证之以三十一章「杀人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皆古用兵精言,知「哀」字并不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客、尺韵(鱼部,尺,杵入声),行、兵韵(阳部),臂、敌韵(支部),并据韵移「执无兵」句于「仍无敌」之上。案江说是矣。惟敦、遂二本作「执无兵,仍无敌」,严本亦然。此行、兵、臂、敌相间为韵,江氏移韵为「行无行,执无兵,攘无臂,扔无敌」,似尚未得间韵之妙。姚文田依旧本,以行、兵为韵,谓「中二句臂、敌自谐」,则又逊江说一筹矣。又「行」,上如字,下音杭。
邓廷桢曰:客、尺为韵,鱼、虞部之入声也。客,各声,古音在御部。诗楚茨与「莫」、「庶」、「度」、「错」等字为韵。尺,虞部之入声也。客,各声,古音在御部。诗楚茨与「莫」、「庶」、「度」、「错」等字为韵。尺,古音在御部,诗閟宫与「柏」、「度」等字为韵。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三锡:「敌」,徒历切。按古有去声,当与置部并收。老子玄用篇「仍」与「敌」与「臂」协。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五十五字,河上、王本五十四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八字。河上本题「玄用第六十九」,王本题「六十九章」,范本题「用兵者有言章第六十九」。
七十章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谦之案:「天下」二句,严本「天」上有「而」字。傅、范本作「而人莫之能知,莫之能行」。